政府信息公开
  • 信息索引号:

    330782000000/2019-212028

  •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科技

  • 体裁分类:

    通知

  • 文件名称:

    科技风险补偿信用贷款政策解读

  • 发布机构:

    科技局

  • 成文日期:

    2019-07-16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科技风险补偿信用贷款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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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9-07-16 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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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促进科技和金融结合,缓解科技型中小微企业、人才创业创新融资难、融资贵等难题,根据《义乌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独角兽等高成长性企业招引的政策意见》(义政发[2018]53号)、《义乌市人民政府关于推动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试行)》(义政发[2018]54号)精神,我市建立风险补偿制度,用于推动银行发放对科技型中小微企业、人才企业的科技信用贷款。

  一、科技信用贷款申请对象范围

  在我市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较强创新性和较高技术水平,拥有良好市场前景和经济社会效益,无不良信用记录的以下企业:

  1.各级各类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包括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创新型企业、农业科技企业、专利试点(示范)企业;科技园区、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入驻企业等;

  2.参与省科技成果技术难题竞价拍卖并竞拍成功的企业;

  3.市政府引进共建的科研创新平台;

  4.科技创新综合评价60分(含)以上企业;

  5.入选国家、省、市人才计划专家领衔创办的企业;

  6.经认定的独角兽企业、准独角兽企业、独角兽种子企业、胚芽企业。

  二、科技信用贷款额度及费用

  单个企业信用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300万元(含),独角兽、准独角兽企业最高可达1000万元,独角兽种子企业、胚芽企业最高可达500万元;授信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贷款利率按同期基准贷款利率最高上浮不超过30%执行;担保机构担保费率最高不超过2.5%。除利息、担保费外,银行、担保机构不得收取任何形式的与贷款相挂钩的附加费用。

  三、科技信用贷款用途规定

  信用贷款资金仅限用于企业技术研发、新产品开发、购买设备和原(辅)材料、流动资金周转等生产经营,不得从事股本权益性投资,不得用于有价证券、股票、期货等投资经营活动。

  四、科技信用贷款申请办理

  科技信用贷款目前有3家合作银行、2家担保机构可进行办理,企业可向任何一家银行或担保机构提出申请。

  具体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如下:

  金华银行义乌支行

  黄倩芸13750956008

  义乌农村商业银行

  金伟强13957950625

  义乌联合村镇银行

  施俊勇13516892020

  义乌市中新力合担保有限公司

  方勤锋13957991722

  义乌市农信融资担保公司

  张宝松182579179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