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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乌市金融办关于《义乌市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股权质押担保管理办法(试行)》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发布时间:2019-07-23 2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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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探索赋予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股权更多权能,在农民有需求和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章程允许的情况下,试点对农民的集体资产股份的抵押、担保,根据《义乌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义乌市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推进方案的通知》(义政发〔2019〕13号)工作要求,我办牵头制定了《义乌市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股权质押担保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为广泛听取社会公众意见,进一步提高行政规范性文件质量,现将征求意见稿全文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登录义乌政务公开网站((http://www.yw.gov.cn)),对征求意见稿提出意见。

2.通过信函的方式将意见寄至:义乌市江东中路369号1002室,邮编:322000。

3.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邮箱:18988793@qq.com。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19年8月1日。


联系人:何剑     联系方式:0579-85507982


义乌市金融办

2019年7月23日


附件

义乌市村社股权质押担保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2).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