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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乌市金融办关于《义乌市信用监管实施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发布时间:2019-07-27 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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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健全完善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市场监管机制,提升事中事后信用监管能力,促进监管对象主动守信,营造守法诚信的良好市场秩序,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的指导意见》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义乌市信用监管实施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为广泛听取社会公众意见,进一步提高行政规范性文件质量,现将征求意见稿全文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登录义乌政务公开网站((http://www.yw.gov.cn)),对征求意见稿提出意见。

2.通过信函的方式将意见寄至:义乌市江东中路369号1010室,邮编:322000。

3.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邮箱:592718025@qq.com。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19年8月6日。


联系人:张峥妍    联系电话:0579-85507978


附件:义乌市信用监管实施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


义乌市金融办

2019年7月27日


附件

义乌市信用监管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