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乌市金融办关于《义乌市信用修复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12330782597220937D/2019-323615
市金融办
2019-07-27
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2019-07-27 1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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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鼓励和引导不良信息主体主动改正违法失信行为,消除社会不良影响,提升自身信用水平,营造诚实守信的社会环境,根据《浙江省公共信用修复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义乌市信用修复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为广泛听取社会公众意见,进一步提高行政规范性文件质量,现将征求意见稿全文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登录义乌政务公开网站((http://www.yw.gov.cn)),对征求意见稿提出意见。
2.通过信函的方式将意见寄至:义乌市江东中路369号1010室,邮编:322000。
3.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邮箱:592718025@qq.com。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19年8月6日。
联系人:张峥妍 联系电话:0579-85507978
义乌市金融办
2019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