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9-08-23 15: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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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保障城镇中等偏低收入家庭、新就业创业大学生、本市外来人员的基本住房需求,根据《义乌市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管理暂行规定》(义政发[2018]52号)和相关法律法规,我局于2018年下发《义乌市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实施细则》。在实施的过程中,有关部门、单位提出了一些意见建设,经反复研究、论证,对部分条款进行了修改完善,现面向全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反馈意见请于2019年8月30日前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我局住房保障科。
联系人:何勇福 电话:85458005
电子邮箱:27192014@qq.com
附件:《修改<义乌市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
义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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