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 信息索引号:

    11330782329949043U/2019-268702

  • 主题分类:

    卫生、体育、医保/卫生

  • 体裁分类:

    通知

  • 文件名称:

    义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义乌市“国家农村儿童早期发展服务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

  • 发布机构:

    义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文字号:

    义政办发〔2019〕65号

  • 成文日期:

    2019-08-30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信息有效性:

    有效

义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义乌市“国家农村儿童早期发展服务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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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9-08-30 1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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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

《义乌市“国家农村儿童早期发展服务试点”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义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8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义乌市“国家农村儿童早期发展服务试点”工作方案


3岁以下是儿童一生发展的关键时期,为促进儿童身心全面健康成长,根据《国家卫健委妇幼司关于印发〈农村儿童早期发展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卫妇幼儿卫便函〔2019〕84号)等要求,结合义乌情况,制定试点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参与该项目,确保如期完成国家卫健委、联合国儿童基金会在我市试点的任务要求,加大婴幼儿健康成长权益保障力度,保证儿童早期发展服务的可及性、可获得性和可持续性,促进家庭幸福。主要工作目标如下:

(一)3岁以下儿童早期发展服务率及建档率95%;

(二)基层医疗机构儿童保健医生、村居指导员或托育服务从业人员的科学养育知识与技能培训率90%,合格率达90%;

(三)3岁以下儿童不同成长阶段其家庭养育人培训指导率达90%,科学养育知晓率达90%,养育小组活动参与率70%;

(四)3岁以下儿童养育风险筛查率95%,阳性家庭家访服务管理率90%;

(五)3岁以下儿童早期发育风险筛查率85%,异常儿童的干预与康复治疗率90%;

(六)其他方面,包括3岁以下儿童健康和发展状况得到改善等。

二、项目内容

(一)服务对象

辖区内3岁以下儿童及养育人。

(二)服务内容

根据3岁以下儿童不同时期,开展相应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儿童养育风险筛查、儿童早期发育风险筛查及儿童养育知识宣传咨询指导等儿童早期发展服务内容,并为每名儿童建立《3岁以下儿童早期发展服务手册》(含养育风险筛查表、儿童早期发展咨询表、养育照护小组活动登记表、家访服务表及科学育儿培训记录表等内容)。

1.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各镇街卫生院儿童保健医生,根据《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中0-6岁儿童健康管理服务规范要求,在新生儿出院后一周内提供新生儿家庭访视,出生后28-30天开展新生儿满月健康管理,3、6、8、12、18、24、30、36月龄时提供婴幼儿基础健康管理服务。包括体检检查和生长发育评价、心理行为发育评估、营养与喂养指导、眼保健和视力评估、口腔保健、耳及听力保健等内容。

2.养育风险筛查/儿童早期发展咨询指导

儿童保健医生在提供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时,增加养育风险筛查,包括3、6、8、12、18、24、30、36月龄时,共8次。服务内容包括:按照《养育风险筛查表》询问养育人,了解影响儿童早期发展的养育风险因素和保护性因素,了解养育人的担忧和养育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如果未发现风险因素,表扬养育人;如果有养育风险因素,即为筛查阳性,应及时提供针对性的咨询指导,并预约家访时间。

根据儿童的年龄,按照《儿童早期发展咨询指导手册》给予养育人营养、喂养、交流、玩耍、安全、卫生等6个方面儿童早期发展建议。

3.养育照护小组活动

由村级开展养育照护小组活动,如果村级不具备条件,镇街级也可开展。由经过培训的合格指导员,依照《养育照护小组活动登记表》的课程内容开展小组活动。依据婴幼儿发展规律特点,每月按照0-1岁、1-2岁、2-3岁分别组织1次活动。每组5-15名婴幼儿及其照护者,每次活动40-50分钟。

(1)健康宣教:开展营养喂养、疾病预防、儿童安全与保护等内容的健康宣教。

(2)育儿分享:从母婴安全依恋、及时回应、多和孩子交流玩耍、表扬和鼓励、与孩子一起探索和学习等方面,引导家长掌握回应性养育照护和提供儿童早期学习机会的理念和实施技巧。

(3)亲子活动:通过亲子游戏、图书互动阅读、亲子互动歌曲等方式,由引导员组织开展亲子活动,先进行现场示教,然后组织家长和孩子进行演练。

4.家访服务

家访对象为养育风险筛查有任何一项显示阳性的儿童家庭。在镇街卫生院妇幼保健医生的指导下,由村级访视人员进行家访服务。每1-2个月家访一次,至养育风险因素消除或改善。

通过现场观察和询问,再次筛查养育风险因素,如果养育风险因素得到改善,表扬养育人;如果养育风险因素未得到改善或增加,按照《婴幼儿喂养咨询卡》和《交流玩耍咨询卡》,给予营养喂养、交流玩耍建议。对因各种原因未进行专案管理的早产儿、发育问题预警征象筛查阳性和营养性疾病儿童,告知养育人早期诊治的重要性,加强动员。对确实有困难而不能转诊和专案管理的家庭,及时向市妇保院上报情况。

5.早期发育风险筛查和干预

通过新生儿疾病筛查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儿童保健管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0-3岁儿童早期发育风险筛查和干预项目等,掌握不同时期儿童身心发育指标并及时进行健康评估,建立电子健康档案。对发育异常及病患儿童进行针对性干预、矫正和治疗。

三、实施步骤

(一)启动准备阶段(2019.7.31前)

研讨制定试点工作方案,通过调查摸底掌握辖区0-3岁儿童本底情况及相关资源情况,层层组织业务知识及技能培训,做好物资配置及印制材料等准备。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9.8.1-2020.9.30)

全面实施试点方案,对辖区0-3岁儿童按规范提供早期发展服务。

(三)巩固总结阶段(2020.10.1-2020.12.31)

确保服务全面覆盖,将试点项目转化为机制化管理及日常化工作,进一步巩固和提升基层儿童发展服务能力。做好资料收集汇总及项目总结,迎接国家及省卫健委试点验收。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项目的顺利进行,成立义乌市“国家农村儿童早期发展服务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由市人民政府分管副市长担任组长,市卫生健康局、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人力社保局、市总工会、市妇联、市残联及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等镇街部门分管领导为小组成员。在市卫生健康局设立领导小组办公室。各成员单位认真落实相关职责,密切协作分工。市卫生健康局负责全市儿童早期发展服务试点工作组织协调和监督管理,下属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具体业务项目;市教育局协助开展婴幼儿科学育儿的培训及指导;市财政局负责项目经费的保障支持;市人力社保局负责育幼家政服务人员的培训及资质管理;市总工会负责发动各机关、企事业单位为内部职工提供多种形式的日常育儿照料服务;市妇联负责组织开展科学育儿活动,并发动家庭积极参加;市残联负责发育异常儿童康复管理;各镇街负责辖区儿童早期发展服务项目的具体实施及属地管理等。

(二)做好各项保障。儿童早期发展服务是事关社会福祉的民生项目,积极出台本地相关扶持政策,提供项目经费保障。加强儿童早期发展服务体系建设,重点发展支持基层医疗机构儿童保健服务人员的培养,增设岗位设置,提高待遇水平。

在市妇幼保健院建立儿童早期发展中心,加强基层转诊的营养性疾病儿童、养育风险儿童、早期发育异常儿童的确诊与专案管理。加强基层妇幼卫生人员、托育机构从业人员儿童早期发展相关内容培训和适宜技术推广,发放培训合格证书。建立儿童早期发展信息化平台,为群众提供不同时期育儿知识宣传及互动服务。

在全市各村居、社区设置养育照护小组活动场地,面积20平方米以上,可利用村委会活动室、文化礼堂、幼儿园、小学校舍等资源,配设柜具、地垫、玩教具、音乐播放器等设施用品。

(三)加强评估督导。通过试点不断扩大服务的内涵和外延,使项目更具可行性和持久性,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加强项目的创新设计,统筹各种社会资源,吸引托育服务机构与村居指导员(村医、计生员、妇联干部、妇幼保健员、家长志愿者等)参与该项目,鼓励更多婴幼儿家庭参加活动,共同关爱婴幼儿健康成长。定期组织对该试点进行监督指导,建立监测评估制度,确保项目质量和成效,提出适合本市实际乃至全国推广的农村儿童早期发展服务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