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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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330782002609223W/2019-3830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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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机构:

    审计局

  • 成文日期:

    2019-08-30 17:19:00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2018年度义乌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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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9-08-30 1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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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8月29日公告)

 

根据审计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义乌市审计局2018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并对有关事项进行了延伸,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审计结果表明,2018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市围绕高质量、高水平建设“世界小商品之都”的目标,砥砺奋进,迎难而上,各项经济社会事业取得进步,市本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良好,财政收支管理能力进一步增强,财政职能作用得到较好地发挥。

——财政收入稳步增长。认真贯彻落实稳增长等政策措施,有力保障市本级经济平稳健康发展,2018年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收入95.2亿元,比上年增长12%,政府性基金收入269亿元,比上年增长67.9%

——支出重点更加明确。全力支持国资做大做强,统筹安排各类财政资金支持国资。全力助推实体经济发展,全年共拨付企业扶持资金17.92亿元。统筹财力56.3亿元用于支持城市有机更新棚改项目。

——民生保障逐步优化。稳步提高城乡最低生活保障、优抚对象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提升大病保险保障和养老事业服务水平。实施“政银村”合作,对54个经济薄弱村发放项目贷款贴息补助,出台对口帮扶项目资金管理办法,提高资金使用透明度。

一、贯彻落实预算法审计情况

围绕预算法的贯彻落实,重点审计了市本级财政管理、部门预算执行和镇街财政决算情况。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市本级财政管理审计情况。

1. 未按规定计提社会保障风险准备金。2017年和2018年市财政局未按规定从一般公共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中计提社会保障风险准备金,共计10436.69万元。

2.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纳入主体不全。截至2018年底,全市仍有5家单位,未纳入我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范围。

3. 8000万元偿债准备金未纳入预算管理。自201511日起,我市8000万元偿债准备金一直在财政专户账上,未按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文件的要求将其纳入预算管理。

4. 部门预算安排审核不严。抽查发现6家单位77份绩效目标申报表中,有3家单位7份申报表未填列产出目标、效益目标等内容,但市财政局仍通过审核并给予预算安排。

5. 超规定期限办理预算追加多。2018930日后,市财政局对179家预算单位办理预算追加405笔次。

(二)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1. 支出执行不规范。3家单位存在超标准安排疗休养奖励等问题,共计2.07万元。

2. 采购及资产管理不到位。2家单位执行政府采购制度不严格,8家单位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

3. 主管单位对下属单位监管不到位。5家单位未建立或未有效执行对下属单位的重大事项报告、绩效考核等监管制度,以及存在对下属单位失管问题。

4. 教育系统培训费管理使用不规范。7所学校超范围列支水电费、安保费等费用31.04万元;12所中心校历年结余的成人教育培训经费80.99万元应缴未缴市财政。

(三)乡镇财政决算审计情况。

1. 财政管理工作薄弱。3个镇街2018年底账面累计收支倒挂。3个街道2018年共有1125796.94万元预算指标当年无支出。部分镇街内控制度设置不严谨、内控程序执行不严格。

2. 政策性补助标准把控不严。主要存在在市定政策外自行配套补助,部分村级文化礼堂累计奖补资金高于实际投入等问题。

3. 资产管理不规范。房产土地未经市场化公开招租,涉及2个镇街23处房产土地。3个镇街拆除公共房屋均未按规定程序报经审核和审批。

4. 工程及采购管理不规范。主要存在部分工程以班子会议研究方式直接发包,信息化和监控采购项目未实行政府采购等问题。

二、重点专项资金审计情况

对医保基金、公交一体化专项补助资金、“转贷通”专项奖励资金、公益林补偿资金、通过一卡通”拨付的部分惠农补贴资金(含农村计生奖补资金、残疾人“三项补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开展了审计。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医保基金审计情况。

1. 未完全按规定实施按疾病分组付费。截至20195月底,基本医疗保险住院医疗费用未完全按金华相关规定实施按疾病分组付费。

2. 定点医疗机构办理虚假出入院手续。因受均次费用考核等因素影响,25家定点医疗机构以当天虚假出入院的形式,为住院病人办理出入院手续,涉及6555人次。

3. 医院内便民药店销售医院可供药品。5家医院内的便民药店存在销售医院可供药品情况。

4. 医疗项目数据质量不高。29家定点医疗机构存在检查项目与收费项目名称不一致问题。原市医保处手工填列诊疗项目时,未按实际项目内容填写,而以“血常规”名称填列报销。

(二)城乡公交一体化补助资金审计情况。

1. 标准成本补助政策有待优化。现行的“标准成本”财政补助政策,在公交企业明显“增线增车”的情况下,营收反而明显下降,财政补助却呈高幅增长,补助政策未能有效提高公交企业增收积极性。

2. 补助政策未根据新能源车增加情况做细化调整。新能源汽车获得与其他普通燃油车同样的补助。

3. 公交线路里程补助统计不准确。报表统计里程与实际里程存在较大差额。

(三)“转贷通”专项奖励资金审计情况

1. 专项资金补助办法有待修订完善。现行办法未根据转贷对象类别、信用情况,对承办银行转贷风险实行差异化补偿和奖励。

2. 专项资金管理欠规范。主要存在较多大额转贷以“一事一议”方式实施,超奖励范围核拨专项奖励资金等问题。

(四)部分其他民生资金审计情况

1. 部分补助资金审核把关不严及拨付不及时。向不符合条件的对象发放农村计生奖补资金、残疾人“三项补贴”资金7.62万元,向9名残疾人重复发放补贴0.66万元。61.94万元公益林补偿资金滞留在街道账上未发放。

2. 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基础数据质量不高。因补贴对象银行账户错误拨付不成功,错误数量逐年增加。9个镇街滞留7.04万元补贴资金未发放到户。

三、优化营商环境审计情况

为进一步优化企业营商环境,促进政府部门落实“最多跑一

”改革要求,提高政府服务水平,对资源要素差别化政策落实、特种用水收费政策落实、人才经费政策落实、工资保障金政策落实7个方面进行了审计或专题调查。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资源要素差别化政策落实审计情况。

1. 优惠政策兑现滞后,部分条款衔接细化不够。201812月才完成2016年度A类企业水气价优惠兑现工作。政策不衔接,差别化气价政策无法落实。B类企业未细分为B1B2类企业,导致B类企业的排污权有偿使用费加征倍数均按B1类低标准执行。

2. 政策执行不严格,同时存在多收少收现象。因信息不共享,未能对经营主体变更后的2D类企业及时停止执行差别化电价,导致多征企业加价电费。供电、供水部门未按规定对44家企业征收差别化电价或水价。

(二)特种用水收费政策落实审计情况。

1. 特种用水行业范围设置不到位。“淋浴、汗蒸、足浴”场所、游泳场所等高耗水行业,未纳入特种用水行业范围,与义乌缺水实际脱节。

2. 特种用水收费政策执行不严格。3家应收取特种水费的大型洗浴(桑拿)场所按非居民用水收取。未纳入特种用水收费范围的1264家洗浴场所中,仅对70家按特种用水价格进行了收费。

(三)法院网络拍卖工业用地评估办理审计情况。

拍卖和过户需分别评估。工业用地进入法院网络平台拍卖程序前,需由法院组织评估,费用由卖方承担;在产权变更和税费缴纳环节,还需买方再次委托中介进行评估。同宗交易需支付两次评估费用。

(四)环卫服务费收缴审计情况。

1. 收缴办法亟需修订完善。主要存在城区环卫服务费收缴办法存在收费种类设置简单、部分收费标准偏低等问题。

2. 收缴工作不到位。各镇街普遍存在环卫服务费应收底数不清、收费人员自由裁量权大、随意调整收费标准等问题。

(五)人才经费专项审计调查情况。

1. “义乌英才”计划创业项目产业化进程不理想。主要是落地创业项目符合获得补助条件比例较低,以及较多已获补助项目仍处于产品研发及市场推广阶段等。
    2. 科研院所出资主体或单位性质与协议约定不一致。2家科研院所成立后,其出资主体发生变更,与原协议约定不一致。1家单位性质为企业,与原协议约定的民办非企业法人单位性质不一致。

(六)临时建筑审批和后续管理审计情况。

1. 审批工作缺细化制度与指导。自2009年将临时建筑审批管理权限下放给各镇街后,我市一直未出台可操作的工作细则,相关主管部门也长期未开展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造成各镇街在落实临时建筑审批管理时标准不一,政策执行存在明显差异。

2. 镇街审批操作不规范。12个镇街未建立相应的操作规范,审批管理自由裁量空间过大。

(七)工资支付保障金制度落实审计情况。

1. 政策执行不到位。近年来此项工作已基本处于停滞状态,对2015年后新增租用企业基本未办理工资支付保障金,对未办理工资支付保障金的租用企业,也无相关跟进措施。

2. 调解纠纷作用不明显。四个街道2018年发生的461起劳资纠纷案件中,只有17起涉案企业办理过工资支付保障金,而在案件处理过程中,仅有1起使用了工资支付保障金,其余则通过街道劳保所调解解决,工资支付保障金调解纠纷作用不明显。

四、国有企业经营与管理审计情况

对市属国有二级企业经营情况及市水务建设集团经营管理情况进行了审计调查。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市属国有二级企业经营审计情况。

1. 企业规模普遍较小且业务整合不够。34家二级企业2018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在500万元以下。集团公司间以及集团公司内部各二级企业间业务整合不够。

2. 经营业绩下滑明显。主要存在二级企业亏损数量增加,二级企业合计净利润下降等问题。

3. 资产登记不全且利用率不高。主要存在房屋土地资产权属证明或权属证明不全、权证名称与企业名称不一致,以及物业闲置等问题。

4. 薪酬激励机制不够灵活。市属企业工资总额预算管理办法未能充分体现“增人不增工资总额、减人不减工资总额”的管理原则,不利于企业主动减员增效。

(二)市水务建设集团经营管理审计情况。

1. 漏收高污染企业污水处理费8.45万元。

2. 混合用水收费机制不完善。3家下属自来水公司各自制定混合用水收费方案,存在经营性质类似的用户,却执行不同的混合用水方案问题。

3. 下属市自来水安装公司管理不规范。该公司工程应收款管理账册不全;11个工程项目未按合同收取预收款403.13万元。材料采购年度标标书预算总价与实际偏差过大。

五、自然资源资产审计情况

开展了原市农林局局长自然资源资产审计,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规划不够精准。主要存在生态公益林保护区与粮食生产功能区规划重叠冲突,粮食生产功能区内有非基本农田等问题。

(二)粮食生产功能区“非粮化”。主要存在部分粮食生产功能区内房屋建筑已拆除或流转到期收回的苗木种植地块,未及时复垦恢复原有种植条件,处于撂荒状态,以及存在种植苗木、挖塘养殖等情况。

六、政府投资项目审计情况

20187月至20196月,共完成70个工程审计项目,累计送审额195569.60万元,核减建设资金11418.01万元。从审计情况看,我市工程项目结算编制和审核规范性有所增强。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 公共投资项目建设单位管理人员履职能力有待提升。70个项目中,有39个项目存在建设单位履职能力、责任心不强,监理单位监管不力,管理的工程项目存在施工企业未按图施工、隐蔽工程偷工减料、工程签证不合理等问题,涉及核减金额6902.32万元。

2. 部分中介机构预算、结算的编审质量不高。完成的70个项目中,有8个项目预算误差率超1%,误差金额合计4845.52万元,完成的53个抽查复审项目中,有41个项目的原结算审核中介机构存在明显技术性错误,涉及核减金额1016.49万元。

七、审计整改及移送违法违纪问题线索情况

(一)上年度审计工作报告反映问题整改情况。截至20196月底,2018年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47项问题,已整改落实44项,共收回资金15521.25万元,督促资金落实到位3532.69万元,促进出台或正在修订政策23项。市审计局将继续做好跟踪督促。 

(二)审计移送问题线索情况。20187月至20196月的审计中,发现并依法向其他主管机关移送处理的问题线索9起。

八、加强财政管理监督的意见

(一)依法履职提升财政管理绩效水平。进一步完善财政全口径预算体系,提升财政管理精细化水平,突出抓好财政重点支出,切实发挥财政资金的最大效益。各预算单位应提高预算执行的规范化水平,提高支出预算编制质量。

(二)夯实基础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积极推进政府职能的深刻转变,为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政策支撑,集中力量补齐民生短板,持续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为经济高质量发展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三)增强绩效意识提高预算支出绩效。加大对重点领域、重点事项和重点资金的督查力度,加强对社会关注度高的重大民生政策和重点支出的绩效评价,针对存在的薄弱环节和制约因素,进一步加强统筹协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