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9-08-07 08: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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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乌市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股权质押担保管理办法(试行)》于2019年7月23日在义乌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yw.gov.cn/)上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工作规定的通知》(浙政办发〔2016〕82号)第十三条规定,现将反馈结果予以公示。
经过10天的公示期,截至8月1日,我单位共计收到0条反馈意见。
如有疑问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
1.通过信函的方式将意见寄至:义乌市江东中路369号1010室;邮编:322000
2.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邮箱:18988793@qq.com
联系人:何剑 联系电话:0579-85507982
义乌市金融办
2019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