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0782000000/2019-212174
综合政务/政务综合类
通知
关于印发义乌市儿童青少年 “健康护眼”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义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义政办发〔2019〕67号
2019-09-02 00:00:00
主动公开
有效
发布时间:2019-09-17
访问次数:
字体大小:大 中 小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
《义乌市儿童青少年“健康护眼”工程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义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9月2日
(此件公开发布)
义乌市儿童青少年“健康护眼”工程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学生近视问题的重要批示精神,根据浙江省教育厅等十一部门的《关于全面加强儿童青少年近视综合防控工作的意见》(浙教体〔2019〕23号)和《金华市儿童青少年“明眸摘镜”工程实施方案》(金政办发〔2019〕4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建设目标
通过建立健全自防自控、联防联控工作机制,高质量推进全市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到2023年,力争实现儿童青少年总体近视率在2018年基础上每年降低1个百分点;到2030年,实现儿童青少年新发近视率和高度近视发生率明显下降,6岁儿童近视率控制在3%以内,小学生、初中生和高中生近视率分别下降至38%、60%和70%以下,整体提升儿童青少年视力水平。
二、工作原则
政府主导、部门协同;专家指导、全员参与;预防为主、综合防控。
三、专项行动
结合学校教育工作实际,开展近视防控科普行动、近视普查专项行动、健康促进学校建设行动、规范办学健康育人行动、教卫协同联防联控行动、家庭近视综合防控行动、近视防控信息化行动、近视矫正市场监管行动等八大专项行动。
(一)近视防控科普专项行动
构建近视防控科普宣传体系。教育局、卫健局、文广旅体局组织编制近视防控系列宣传材料,通过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引导公众有效接收近视防控的科学知识和信息。
学校通过近视防控专家进校园、志愿者团队进校园、设立家长护眼课堂等方式,广泛开展近视防控宣传教育活动,培养儿童青少年科学用眼的卫生习惯。
妇联、团市委面向家庭、街道社区等组织开展近视防控宣传,让防控工作成为家长和孩子的自觉行为,营造全社会关心重视近视防控的良好氛围。(责任单位:教育局、卫健局、文广旅体局、妇联、团市委)
(二)近视普查专项行动
教育局和卫健局开展全市儿童青少年近视患病率普查工作,建立在校生近视监测制度,确保各中小学、幼儿园每年至少开展一次与近视相关的视觉健康检查,通过国家标准对数视力表和电脑验光仪,分别检查并记录裸眼视力和屈光度,逐步建立儿童青少年视觉健康电子档案,一人一档,并随学籍变化转移,如实记录学生近视及变化情况并反馈家长或监护人。2019年起,每年每校屈光发育档案建档覆盖率达100%。
市财政要合理安排支出,通过培训校医/保健教师开展校内近视监测、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推进儿童青少年近视普查和跟踪监测工作。(责任单位:卫健局、教育局、财政局)
(三)健康促进学校建设专项行动
大力推进健康促进学校建设,整体提升学校卫生健康工作水平。全面推开健康教室建设,确保与视觉健康和近视防控密切联系的环境、器具标准的执行落地。参照《学校课桌椅功能尺寸(GB/T3976-2014)》国家标准,采购符合标准的可调节的课桌椅。参照《中小学校教室采光和照明卫生标准》(GB7793-2010)国家标准,推进实施“健康教室照明”计划,保证不同天气、时段,桌面、黑板等器具表面的健康光照度。
根据学生座位视角、教室采光照明状况和学生视力变化情况,每月调整学生座位,每学期对学生课桌椅高度进行个性化调整,使其适应学生生长发育变化。
加大对教学环境、器具标准执行情况的监督力度,建立常态化监督通报机制。教育局要把健康促进学校建设纳入教育业绩考核指标体系,有效推进近视防控工作。(责任单位:教育局、财政局、卫健局)
(四)规范办学健康育人专项行动
严格依据国家课程方案和标准安排教学活动,认真落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减负”要求,切实减轻学生在校期间的学业负担,减少长时、近距看书和作业的时间。小学一、二年级不布置书面家庭作业,三至六年级书面家庭作业完成时间不得超过60分钟,初中不得超过90分钟,高中要合理安排作业时间,寄宿制学校要缩短学生晚上学习时间。加强考试管理,全面推进义务教育学校免试就近入学全覆盖,控制统一考试次数,小学一二年级每学期不得超过1次,其他年级每学期不得超过2次。严禁以任何形式、方式公布学生考试成绩和排名;严禁以各类竞赛获奖证书、学科竞赛成绩或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入学依据;严禁以各种名义组织考试选拔学生。中小学取消一切形式的集体文化补课。组织开展义务教育学校规范办学行为专项督查行动,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限期整改。积极引导家庭参与,充分发挥家长监督指导的关键作用,落实课外减负。
深入开展阳光体育运动,确保中小学生每天1小时以上体育活动时间,每周参加中等强度体育活动3次以上,每天安排大课间体育活动不少于30分钟,每天上下午各做1次眼保健操,鼓励中小学校创建体育特色学校,整体提升学校卫生健康工作水平。
规范课堂电子教学产品应用,严禁学生将个人手机、平板电脑等电子产品擅自带入课堂。学校本着按需原则,将使用电子产品开展教学时长控制在教学总时长的30%以内。严禁使用APP布置作业。
常态化开展校园卫生安全健康督查,建立督查通报机制,推进健康校园建设。推广科学的学生菜谱,为学生提供营养均衡的膳食,促进学生体质健康。(责任单位:教育局、卫健局、文广旅体局)
(五)教卫协同联防联控专项行动
建立教育和卫健部门近视防控机制,各学校与当地卫生院联合开展多维防控管理,定期研究落实防控工作。加强学校卫生室配备,寄宿制学校设立卫生室,非寄宿制学校视其规模设立卫生室或保健室;寄宿制学校或学生数600人以上的非寄宿制学校至少配备1名校医,学生数600人以下的非寄宿制学校要配备保健教师或校医。学校将近视防控知识融入课堂教学、校园文化和学生日常行为规范。
开展百名校医/保健教师培训工作。卫健局对全市中小学校、幼儿园的校医/保健教师进行全面培训,提升校级层面近视防控能力,真正让近视防控工作落到实处。
当地卫生院落实1名联校公共卫生医生,指导学校开展近视防控工作,协助定期进行学生近视检测,早期诊断和早期干预。
当地卫生院配备1名健康副校长,负责协调属地各校开展近视防控工作,形成学校和医疗机构协同开展近视综合防控工作的良好局面。(责任单位:卫健局、教育局)
(六)家庭近视综合防控专项行动
家长要高度重视孩子早期视力保护与健康。0—6岁是孩子视觉发育的关键期,家长应当了解科学用眼护眼知识,帮助孩子养成良好用眼习惯。要按照采光和照明卫生标准,创造良好的居家视觉环境。
要积极引导孩子进行户外运动,使其每天接触户外自然光的时间达60分钟以上。保障孩子营养,让孩子多吃鱼类、水果、绿色蔬菜等有益于视力健康的营养膳食。
减轻孩子课外学习负担,不盲目参加课外培训、跟风报班。保障孩子睡眠,确保小学生每天睡眠10个小时、初中生9个小时、高中阶段学生8个小时。
监督并随时纠正孩子不良读写姿势,应保持“一尺、一拳、一寸”,即眼睛与书本距离应约为一尺、胸前与课桌距离应约为一拳、握笔的手指与笔尖距离应约为一寸,读写连续用眼时间不宜超过40分钟。
加强家庭电子产品使用管理,家长要指导孩子减少电子产品使用的频度和长度,每天使用电子产品总时长控制在1小时以内。使用电子产品学习30—40分钟后,应休息远眺放松10分钟。
实施家庭近视综合防控工程,部门联动依责开展儿童青少年近视保护工作。妇联要围绕近视防控,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家庭健康教育活动,推进家长学校建设,提升家庭健康教育水平。卫健局要结合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积极宣传普及健康护眼理念和科学防近方法,指导做好近视早期发现和跟踪诊疗工作。文广旅体局要增加适合儿童青少年户外活动和体育锻炼的场地设施,推动各类公共体育设施向儿童青少年开放,方便儿童青少年就近参加户外体育活动。(责任单位:教育局、妇联、卫健局、文广旅体局)
(七)近视防控信息化专项行动
建立全市儿童青少年视力健康管理数字化平台,实现数据采集、查询、近视预警和近视防控指导等,提升家长、学生采取科学方法预防近视的能力,做到视力问题早发现、早干预,及时指导就医。开展信息化预警,将近视进展快(年均进展屈光度数>0.50D)的学生列入预警对象,重点关注,定期复查,避免形成高度近视。家长要及时落实家庭防控措施,将落实情况反馈给学校并录入防控信息系统。实时更新儿童青少年视力健康电子档案,并随入学实时转移。(责任单位:卫健局、教育局)
(八)近视矫正市场监管专项行动
加强科学认知近视矫正的科普宣传,告知非法或不恰当近视矫正行为的表现形式和可能造成的危害,切实增强儿童青少年和家长辨别能力和自我保护意识,自觉抵制近视矫正虚假违法广告,提高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能力。
推进综合监管,严格督促指导眼科医疗服务机构、企业及从业人员依法执业、依法经营、规范服务。加大监管和查处力度,开展眼镜产品的监督抽查和专项整治,严禁医疗机构虚假、夸大宣传,对存在的违法行为依法严肃处理。(责任单位:市场监管局、卫健局、教育局、文广旅体局)
四、实施步骤
(一)准备启动阶段(2019年8—9月)。制定出台“健康护眼”工程实施方案,建立领导组织机构和指导中心,开展第一次近视调查工作。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9年9月—2023年12月)。9月全面推进“健康护眼”工程,落实经费和人员培训等工作,10月实施视力全面普查。在实施过程中不断调整和完善防控策略,逐步形成近视综合防控义乌模式。
(三)巩固提升阶段(2024年1月—2030年12月)。持续推进并不断总结提升,实现各项防控工作目标,建立长效机制,巩固“健康护眼”工程成效。
五、组织保障
(一)加强领导。成立儿童青少年“健康护眼”工程工作领导小组(详见附件),负责全市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的领导和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教育局,承担全市儿童青少年视综合防控日常工作。领导小组应定期召开工作会议,研究和部署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问题。建立定期督查制度和防治工作信息通报制度,及时掌握工作动态,调整防治措施。各责任部门要根据职责分工,协同配合,形成合力,确保各项任务顺利完成。
(二)专业引领。教育局会同卫健局成立全市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指导中心。指导中心牵头制定全市“健康护眼”工程实施细则和年度实施计划,在实践中发挥科学普及、人员培训和监督作用,为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提供专业指导。
(三)加大投入。市财政要将近视防控经费纳入财政年度预算,积极支持相关部门开展儿童青少年近视综合防控工作。加大对中小学校近视防控的投入力度,确保每年至少开展一次近视普查,严格按照有关要求进行健康促进学校建设,按标准落实校医配备和健康教室建设。医保局要将治疗近视符合医保的费用,逐步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
(四)强化考核。建立健全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考核机制,将近视防控工作列入学校年度绩效考核体系。从2019年起,每年对各中小学校、幼儿园近视防控工作开展考核。对未实现年度学生近视防控工作目标的学校进行通报,对儿童青少年体质健康水平连续三年下降的学校依规问责。
附件:义乌市儿童青少年“健康护眼”工程工作领导小组
附件
义乌市儿童青少年“健康护眼”工程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骆小俊
副组长:叶国江(教育局)
王瑞铨(卫健局)
成 员:朱 超(团市委)
应学勤(妇 联)
楼洪昌(教育局)
胡文德(财政局)
周美才(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郑智军(卫健局)
庞晨莹(市场监管局)
吴高余(医保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