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 信息索引号:

    330782000000/2019-212184

  •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政务综合类

  • 体裁分类:

    通知

  • 文件名称:

    关于印发义乌市不动产登记 “综合创新示范”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发文机关:

    义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文字号:

    义政办发〔2019〕76号

  • 成文日期:

    2019-09-26 16:11:00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信息有效性:

    有效

关于印发义乌市不动产登记 “综合创新示范”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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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9-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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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

  《义乌市不动产登记“综合创新示范”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义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9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义乌市不动产登记“综合创新示范”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自然资源部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局《关于在浙江义乌和安徽黄山开展不动产登记“综合创新示范”工作的通知》、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开展不动产登记“创新示范”试点工作的通知》要求,为确保我市不动产登记“综合创新示范”试点工作推进顺利,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压缩不动产登记办理时间的通知》(国办发〔2019〕8号)精神,通过对现有不动产登记工作的综合创新改革,有效提升不动产登记综合服务能力,实现义乌市不动产登记工作二次飞跃,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为全省和全国提供可借鉴的经验。

  二、工作目标

  打破现有制度和规范约束,建立一批适应新形势的不动产登记制度,为持续深化改革提供制度保障;继续完善不动产登记历史存量数据,全面建立不动产登记与公安、民政、建设等部门以及自然资源内部相关数据的互通共享机制,以高质量的数据支撑,进一步提高登记质量和办事效率;开发改造基于移动和网上办理的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平台,建立以全流程移动和网上智能办理为主、现场自助和人工办理为辅的不动产登记新模式,实现“跑一次是底线、一次不用跑”是常态的改革目标;全面更新不动产登记后台管理模式,建设网上服务大厅,改造现场服务大厅,通过人工与智能审核相结合,实时动态监测为手段的后台管理模式,支撑多途径多维度服务端的需要;充分运用数据挖掘技术,强化信息收集、分析、加工和应用,为不同层面用户提供安全可靠的不动产信息服务;积极探索不动产登记电子证书和电子档案实现方式和管理模式,全面建立电子证书和电子档案使用和管理制度。

  要求在2019年6月底前完成试点方案评审,7月底前完成项目立项和招标,8月底前完成相关制度制定和业务梳理,9月底前完成数据提升和信息系统开发,10月底前完成网上办事大厅建设和现场办事大厅改造,并且实现试点成果试运行;12月底前完成工作总结,提交上级部门验收。

  三、主要任务

  (一)事项优化任务

  1.创新建立不动产登记新制度

  主要包括:不动产登记远程身份认证办法,不动产登记远程办理操作办法,不动产登记电子证书(证明)使用管理办法,不动产登记诚信评价和应用制度,不动产登记信息共享认证办法,不动产登记电子档案应用管理办法,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处理办法等。(责任单位:▲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司法局、金融办、档案局、数管中心,完成时限:2019年8月31日)

  2.全面完善不动产登记存量数据

  对不动产登记历史存量数据继续清理完善,列出问题数据清单,逐项落实处理措施,确保不动产登记历史存量数据准确、可靠;对历史存量电子数据中宗地图、房产分户图缺失的进行电子档案扫描或生成,必要时开展外业测量和调查。全面提升和完善自然资源局内部用地审批、规划审批、规划验收、土地利用数据。(责任单位:▲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完成时限:2019年9月30日)

  3.同步提升部门共享数据质量

  为了实现“减材料”的改革目标,必须同步建立部门数据共享机制,同步提升部门共享数据质量。在梳理不动产登记业务的基础上,确定需要部门共享的数据类型、格式和要求,由各个相关部门提升和完善数据,全面推进行政事业单位、法人电子签章。以及自然人电子签名,真正实现部门数据的有效共享,做到凡是能够共享获取的数据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从而大幅简化不动产登记申报材料,力争做到不让群众、企业提交一份资料,只要通过身份认证即可完成不动产登记申请。(责任单位:▲数管中心、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相关数据提供部门,完成时限:2019年9月30日)

  4.创新不动产登记智能办理体系

  进一步优化不动产权籍调查前置工作流程,将不动产权籍调查前置整合在建设项目竣工测量验收阶段,实行测量、验收、权调三者合一,成果共享。已经实现测量、验收、权籍调查三者合一的建设项目不动产首次登记业务和商品房预告、首次转移登记、二手房转移登记、查封登记和抵押权登记等不动产登记业务,要在确保不动产登记质量的前提下,建立网上(掌上)签约、缴税、电子签章(签名)等流程,同时取消不动产登记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登记申请材料,实现50%以上登记业务系统智能受理、审核、登簿,生成电子证书。(责任单位:▲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数管中心、税务局、建设局、银保监组,完成时限:2019年9月30日)

  5.建设改造不动产登记服务大厅

  建设不动产登记网上服务大厅,分设业务办理区、咨询服务区、业务监测区、信息服务区等区域,有效支撑通过移动端、PC端受理各类不动产登记业务的审核、登簿、缮证等业务办理的需要,同时满足在线咨询、业务监测、信息服务等在线服务的需要,网上服务大厅需设置全业务态势感知监管大屏,配备麦克风、耳机等设备。改造不动产登记现场服务大厅,分设咨询服务区、窗口服务区、自助服务区、办事等候区等区域,为特殊业务需要前往现场或群众自愿前往现场办理业务提供自助和人工服务。(责任单位:▲行政服务中心、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完成时限:2019年10月15日)

  (二)系统开发任务

  1.构建不动产登记“创新服务”平台

  针对不同用户群体和使用场景,开发建设移动客户端软件、电脑客户端软件、自助服务端软件,实现不动产登记全天候、跨区域服务,有效提高办事便捷性和群众体验感。(责任单位:▲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数管中心、技术支持单位,完成时限:2019年10月15日)

  2.改造不动产登记业务管理平台

  实现接收前端移动客户端、电脑客户端、自助服务端各类业务的功能,实现后台人工审核和智能审核两种审核的功能,实现对各类登记业务进行实时分析监测的功能,实现后台工作人员通过移动端对部分业务实行全天候响应的功能,实现大数据分析并提供信息服务的功能,实现电子证书(证明)、电子档案制作、管理、应用的功能。(责任单位:▲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技术支持单位,完成时限:2019年10月15日)

  (三)重点创新机制

  1.创新不动产登记在线身份认证机制

  基于公安部门提供的身份认证接口服务,对接身份信息库,在线实现人脸信息采集、采集质量检测、活体检测和人脸对比等身份认证功能,替代现有不动产登记需到现场进行身份认证的方式。(责任单位:▲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公安局,完成时限:2019年8月31日)

  2.创新二手房交易在线签名机制

  基于政务服务网提供的公民和企业在线电子签名、签章接口服务,实现二手房交易中电子合同的在线签约,替代现有纸质合同需要线下手工签名的方式。(责任单位:▲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数管中心,完成时限:2019年8月31日)

  3.创新不动产登记电子证书(证明)机制

  基于政务服务网提供的政府部门电子签章接口服务,实现不动产登记中电子证书(证明)的生成、发放、核验和应用管理机制,全面替代现有纸质证书(证明)方式。(责任单位:▲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数管中心、档案局,完成时限:2019年8月31日)

  4.创新不动产登记电子档案管理机制

  结合省档案局档案工作数字化转型需要,研究、创新不动产登记电子档案制作、归档、管理和应用机制,探索不动产登记无纸质档案管理模式。(责任单位:▲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档案局,完成时限:完成时限:2019年8月31日)

  5.创新不动产登记在线缴税机制

  由税务部门开发不动产登记网上办税平台,实现掌上/网上税费申报确认、智能计税、在线缴税和电子票证开具等功能,并与不动产登记“创新服务”平台融合,精简优化现有流程,协同实现不动产登记涉税事项办理的“一次不用跑”,方便群众办事。(责任单位:▲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税务局,完成时限:2019年10月15日)

  四、组织实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为加强对试点工作的领导,成立由市领导任组长的试点工作专班(详见附件),负责对试点工作中的重大事项进行协调和决策。工作专班下设办公室,设在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具体负责试点建设工作。

  (二)健全工作机制。建立重大问题及时沟通、日常工作定期通报、相关工作共同研究等工作机制。不动产登记中心作为本次试点的具体落实单位,要按照本方案的要求,积极寻求自然资源部和省自然资源厅的业务指导,确保按时保质完成各项改革任务。各相关部门、市自然资源局各相关科室必须全力支持、密切配合试点工作。

  (三)做好宣传工作。要按照自然资源部和省自然资源厅的要求,把握好宣传节奏,试点项目实施中,重点做好征求群众意见、回应群众关切、宣传改革必要等工作,试点项目完成后,重点做好引导群众办事、宣传改革成效等工作。

  附件:义乌市不动产登记“综合创新示范”工作专班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附件

  义乌市不动产登记“综合创新示范”

  工作专班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长:喻新贵

  副组长:鲍建平(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成庆华(市府办)

  成员:鲍淑敏(改革办)

  蒋巧琴(档案馆)

  季国伟(发改局)

  黄以军(司法局)

  金志茂(公安局)

  胡文德(财政局)

  叶子旦(建设局)

  杨忠宏(金融办)

  楼跃进(数管中心)

  王志坚(行政服务中心)

  杨云松(税务局)

  施晓霞(银保监组)

  不动产登记“综合创新示范”工作专班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鲍建平兼任,傅跃卿、贾化民任副主任,成员由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各相关科室和直属单位负责人组成。

  领导小组应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压缩不动产登记办理时间的通知》(国办发〈2019〉8号文件)、《关于在浙江义乌和安徽黄山开展不动产登记“综合创新示范”工作的通知》、《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开展不动产登记“创新示范”试点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坚持质量优先、兼顾效率的原则,进一步推动我市不动产登记工作信息集成、流程集成、人员集成,理顺机制,创新制度,建立便捷高效、便民利民的不动产登记工作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