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义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一、2019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完成情况:1.政务动态类等信息1754条、通知公告40条、人事信息2条、财务信息2条、统计数据9条等共1807条;
2.业务管理类信息。主要包括:不动产登记公告234 条、土地招拍挂公告和结果公示92 条、征收土地公告67 条、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公告81 条、农转用报批24 条、划拨供地结果公示111 条、用地批前公示条113,共722 条;
3.政策法规类的信息。内容包括:房屋、土地、地质矿产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定及政策解读等共 31条 。
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2019年度收到依申请公开信息144条,其中当面申请23条,网络申请23条,信函申请98条;按时办结数144条;申请答复数144条,其中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5条,同意公开答复数48条;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5条,不同意公开答复数21条,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28条,申请信息不存在数37条。
三、政务新媒体栏目建设维护情况:
义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开通有“义乌自然资源和规划”官方微信,认证主体是义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无移动客户端和第三方平台新媒体。“义乌自然资源和规划”官方微信运行正常,推送内容围绕不动产登记最多跑一次改革、国土空间规划工作、建设项目规划选址和用地预审、农房确权登记发证、民生热点实事等重点工作,涵盖本系统、本行业新闻工作动态、经验做法、调研活动等,及时准确有效。截至目前,微信推送时政新闻和工作动态116期,信息355条。借助政务新媒体的传播优势,提高了政务工作效率,更好地满足了公众信息和服务需求,也受到公众的极大关注,提升了自然资源系统的良好社会形象。
“义乌自然资源和规划”官方微信下设一级菜单3个,分别为政务公开、不动产、民生实事,下设13个二级菜单栏目,对收集到的信息进行整理反馈,达到了“了解民情、倾听民声、收集民意、解决民困”的效果,实现了群众“问政于政府”和政府“问政于公众”的有机统一。我单位开设政务新媒体的便捷、公开性,满足了公众对党务政务信息的需求,保障群众知情权,及时发布决策信息,公布政情、资讯、重点民生工程进展、群众关注的热点信息,及时受理、限时回复网民提出的合理化建议、咨询、投诉、举报、信访,积极回应群众诉求,妥善解决了群众困难,拉近了政府部门与网民的距离,对于网民诉求处理及时有效,起到了为民解惑、分忧的作用。
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
2019年深入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结合征地制度改革并行,具体做法如下:
1、率先探索按新征地流程实施过程征地过程中开启征地听证程序,为明年实施的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提供听证程序执行样板。今年10月底,佛堂镇晓联村地块征地项目涉及佛堂镇晓联村,义乌市作为全国一百个基层政务公开试点县之一,以此为契机全面深化政务公开工作,通过张贴听证告知书、政务公开平台发布《义乌市人民政府拟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村务公开栏张贴相关公告等多种渠道告知佛堂镇晓联村村民征地事宜。11月,晓联村村民又提出听证申请,我局在收到申请后,立即着手筹备听证会。随后,我局多次会同双江湖管理委员会前往佛堂镇开展听证事宜对接工作。11月6日,举行了听证,11月12日,晓联村签订了征地补偿协议,征地前期工作完成。征地补偿是社会矛盾相对集中的领域,通过大力推进征地补偿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建立沟通与交流的渠道,可以增强征收双方的互信,促进征收工作和谐推进。本次听证是我市实践《义乌市土地征收程序实施意见(试行)》文件精神过程中又一项重要经验,为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过程中将会出现的征地听证开展了一次重要探索,形成了一个重要样板。
2、按照国务院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自然资源部办公厅有关征收土地补偿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的总体部署和要求,结合《义乌市土地征收程序实施意见(试行)》,土地征收制度改革进入深水区。自《义乌市土地征收程序实施意见(试行)》发布以来,我局统征办按照新的征地程序全面梳理,结合群众需求开展事项梳理并分级,征收土地工作业务流程15项,政务公开一级事项3项,二级事项15项,制定新的《义乌市征地补偿政务公开规范(试行)》。充分利用政务公开平台,继续将公开工作与报批工作实时同步进行,保障被征收土地农民的相关权益。今年以来在政务公开平台实时同步公开共1242条信息,诉讼复议案件及政府信息公开案件无一败诉。
3、2019年土地征收制度改革全面进入深化年,“两公告”前置的土地征收程序符合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基本精神,不仅有效保障了被征收土地农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补偿权、申诉权、监督权,同时,节省土地征收批后实施35个工作日以上,大大提高了土地征收工作效率,做到了保障被征收土地农民合法权益同时保障了政府顺利用地,今年以来,我办以按新征地流程实施征地7个批次,征收面积2412.78亩土地,涉及83个行政村。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制作数量 | 本年新 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128 | 0 | 128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31 | 0 | 31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214 | 0 | 214 |
行政强制 | 24 | 0 | 24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信息内容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4 | +1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信息内容 |
政府集中采购 | 12 | 4503.58万元 | 政府集中采购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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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44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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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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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3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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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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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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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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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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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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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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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6`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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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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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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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3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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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7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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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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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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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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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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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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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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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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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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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15 | 0 | 0 | 0 | 15 | 2 | 0 | 0 | 0 | 2 | 21 | 0 | 1 | 7 | 29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问题:部分规范性文件缺少政策解读信息,且部分政策解读信息未与政策文件同步发布,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公开工作需进一步完善,重要政府文件向社会公众征集意见较少;部分档案不全导致无法满足群众政府信息公开的需求。目前,我局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一般都是结果信息,即以政府红头文件为主的书面材料。因部分工作人员证据意识淡漠、归档意识不强,在土地征收过程中认为做过就行,一些规定动作没有以证据的形式进行固定或者有证据的未及时归档造成档案不全的现象,特别是张贴公告等以照片、录音录像为载体的证据固定与移交工作还待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而且,随着科技的迅速发展,立法的滞后性等客观原因,实时通讯及电子文件等现代通讯工具中形成的证据合法性、有效性需进一步探讨、研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0年计划:及时将规范性文件发布政策解读信息,加强政务新媒体的建设,及时发布相关工作动态信息;进一步加强与义乌法院、兰溪法院、金华中院、省高院的沟通、协调,特别是针对易败诉的案件,做到早汇报、早沟通,尽最大努力降低败诉率。探索数字征地,按照上级工作安排开展征地数字化运行,推进政府数字化转型,加快推进“掌上办事”和“掌上办公”,以“互联网+政务服务”为依托,在观念、制度和技术上寻求转变开展“数字”探索,不断提升自然资源和规划管理和服务水平,让人民群众有更多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2020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