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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330782002609418N/2020-40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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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信息名称:

    义乌市民政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发布机构:

    民政局

  • 成文日期:

    2020-01-17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登记号:

义乌市民政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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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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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总体情况

  2019年,根据《条例》及省、市有关文件要求,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我局认真组织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不断完善信息公开机制,逐步扩展信息公开范围,提高信息公开的全面性、时效性、规范性,有力推动了我市民政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

  (一)强化制度建设。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落实各科室单位的工作责任,并将信息公开工作列入年度责任目标考核内容。调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对社会关注的重要信息实现内容、形式、责任人三明确,确保信息公开工作的落实。

  (二)注重提升规范化建设水平。建立了以各科室各单位提供信息为基础、办公室牵头汇总的信息收集机制;由各科室主要负责人负责、联络员具体落实的信息公开责任机制;定期督查信息公开情况的监督机制;公文办理与政府信息公开同步的工作机制。形成条块结合,横到边、纵到底的工作格局,使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在制度上得到保障。

  (三)丰富信息公开载体。加大对数字城市96150、市长信箱、浙江省政府统一互动平台、浙江省政务服务网等网上咨询渠道的反馈力度。利用网站、宣传栏、微信公众平台等多种形式,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保障民众的行政知情权,把依法行政、执政为民落到实处,切实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

  (四)做好主动政府信息公开。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我局积极做好2019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工作。一是主动做好政策文件公开。2019年制定的《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管理的若干意见(试行)>的通知》、《关于印发<义乌市骨灰存放堂管理办法>的通知》、《关于印发<义乌市社区社会组织备案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等8个规范性文件,全部在网站主动公开。二是推进行政权力运行信息公开。通过“信用义乌”向社会及时公示我局作出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信息。通过浙江政务服务网向社会主动公开政务服务清单、公共服务清单、行政事业性收费清单等,并集中统一发布办事指南。三是大力推进民政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定期发布社会救助信息,突出做好临时救助资金、低收入家庭认定、城乡低保、临时救助、特困人员供养等信息公开;及时公示社会组织信息。依托“信用义乌”平台,公开我市社会组织成立、变更、注销等信息,统一归集和对外公示社会组织信用信息。推进养老服务信息公开规范化,公开养老投资指南、服务政策清单等。四是主动公开机关事务信息。及时公开部门预决算情况,具体到支出功能分类项级科目,公开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清单。公开局机关及下属单位招聘雇员、工作人员等有关信息,切实做到公开透明。根据采购流程规定,及时发布采购公告、中标公告等信息,全年开展政府集中采购1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19年我局接到1起群众要求公开有关信息的申请,已在规定时间内将答复意见送达本人。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19年,我局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市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得到有效落实,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工作人员力量相对不足,政府信息公开业务能力有待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仍需不断丰富和细化,公开方式、内容仍需不断拓展等;政府信息公开的考核监督需要进一步加强。

  下一步,将突出问题导向,进一步加强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加强工作力量,增强专业能力和专业水平,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高质量完成;二是拓展政府信息公开渠道,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积极利用信息化手段、丰富政府信息服务渠道,扩大公开范围;三是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督查,完善信息公开工作监督考核机制,及时对规范性文件等重要性文件进行解读。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我局暂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