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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义乌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0-01-17 1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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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市委部署,2018年11月13日-12月29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对金融办党组进行了巡察。2019年3月6日,市委巡察组向金融办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金融办党组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始终站在讲政治、讲大局、讲党性的高度,深刻认识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的部署要求上来,以高度的事项自觉正视问题,以强烈的紧迫意识改正问题,切实做好整改工作。

  一是强化政治领导,全面深化思想认识。召开党组(扩大)会议暨一季度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逐条学习巡察反馈意见,部署全面开展巡察整改工作,进一步增强全办干部的政治意识和政治觉悟,自觉把行动统一到市委决策部署上来。配好工作专班,提供组织保障,明确成立由党组书记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成员的金融办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与巡察办、巡察组、派驻纪检监察组的常态化沟通协调机制,统筹推进反馈意见整改工作。

  二是认真制定方案,明确整改责任。参加由市委巡察办组织的巡察整改工作培训会,会后立即着手起草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的报告,送审稿经派驻第二纪检监察组、市委第一巡查组、市委巡察办初审。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专题研究金融办党组关于落实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的报告(送审稿),根据巡察组反馈的意见逐项逐条明确整改措施、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限。

  三是狠抓执行落实,压紧压实整改工作。为进一步推动巡察整改,根据巡察工作安排,结合实际制定《市金融办领导班子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方案》,组织领导班子成员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并广泛征求了全市机关部门、金融机构等对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意见和建议,开展谈心谈话活动。在充分准备基础上,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会上办主要领导代表班子作巡察整改对照检查,并带头作个人对照检查,班子成员之间开展了诚恳的相互批评,有力地推动了各项巡察整改措施落地。截至目前,巡察反馈32个问题,已完成整改29个,尚未完全整改到位3个,整改完成率90.625%,制定及修改完善制度13项。

  一、关于“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够及时”问题的整改

  (一)强化制度建设。我办将紧跟省地方金融监管局、金华市金融办对于金融工作的总体部署,一是在上级部门出台政策后根据义乌市实际情况制定我市的金融政策文件,二是根据形势和任务的变化,对于我市面上金融政策进行修订,不断完善我市金融政策体系。

  (二)积极向上争取。我市金融专项改革为民营银行申报工作提供通道优势,如有符合条件的发起人,我办将按照“成熟一家,发展一家”的总要求积极向省金融办和省银保监局汇报争取。

  (三)加大招商引资。一是加大金融招商引资力度。通过走访调研上海、深圳、杭州等金融先发地区,力争在招引重大金融项目上取得突破。二是在全国范围寻找优质金融牌照发起人。利用金融改革通道发起1家金融牌照。三是招引外资银行入驻。通过金改渠道继续吸引外资银行入驻义乌,联合银监部门积极向上争取汇报。

  (四)推动股改上市。一是加大股改上市工作力度,博尼控股已于今年4月26日顺利在香港红筹上市。二是帮助上市后备企业解决问题,切切实实将问题解决在辅导期内。

  二、关于“民主集中制执行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

  (一)强化理论学习。组织全体干部学习《义乌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痕迹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强化凡属“三重一大”事项,均以会议形式集体讨论决定的意识。学习《党组议事规则》、《主任办公会议制度》等金融办规章制度,明确应上党组会议和主任办公会议内容。

  (二)规范流程规定。《义乌市金融办集体决策“三重一大”事项呈批表》中明确应提交党组会议或者主任办公会议,不在“三重一大”民主决策范围内的议题不以“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形式上会。召开“三重一大”会议时,均邀请派驻第二纪检监察组参会,办党组书记均在末位表态。

  (三)加强协调沟通。一是加强“三重一大”决策前协调沟通,把议题材料包括议案、科学论证材料以及会议通知等在领导班子会议召开前至少一天送达参加人员,并保证其有必要时间了解相关情况。二是加强“三重一大”决策后执行。“三重一大”议题决策后,由综合科以书面形式通知负责执行的科室,明确决策执行的分管领导、职能科室,并要求相关科室及时报送决策执行情况,并将决策执行情况在公告栏公示。

  三、关于“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够扎实”问题的整改

  构建学习闭环。一是制定学习计划。制定《2019年金融办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点内容安排》,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并开展专题研讨,真正学懂弄通做实。二是完善学习内容。每月主题党日均把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重要学习内容,并开展专题研讨,形成发言记录。三是加强学习记录检查。每位党员发放党员学习记录本,并做好学习记录,组织全体党员的学习记录本检查。

  四、关于“对全面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等方面谋划不深”问题的整改

  完善工作机制。一是开展银行业竞赛考核。开展义乌市银行业金融机构支持经济发展工作月度红旗、黄牌单位竞赛,每月对各银行核心数据进行汇总研判。二是编印金融运行月报。加强对经济金融形势跟踪研究及金融风险监测预警。三是加强金融人才招引。与人社部门对接,将招引金融人才落地义乌作为招才引智工作重要内容,引进高素质金融人才,利用试验区获批有利契机积极向上争取省级部门来我办挂职,目前省地方金融监管局通过省委组织部下派一名同志在我办挂职。

  五、关于“基层党组织建设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一)规范选举流程。一是强化支委学习教育。支委会专题学习《义乌市基层党支部工作手册》,明确支部委员会换届选举流程。二是立行立改。在2018年8月的金融办机关支部换届选举中及时整改,经机关工委同意金融办机关支部委员会换届选举采用“无候选人直接选举”的办法进行支部委员会换届选举,成功完成换届选举工作并获批复。

  (二)规范党员发展。一是强化支委学习教育。支委会专题学习《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流程图》,并将流程图挂在党员活动室醒目位置,在申请入党、入党积极分子的确定和培养教育、发展对象的确定和考察、预备党员的接受、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和转正各个环节严格把关。二是强化全体党员学习教育。组织全体党员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关于印发<义乌市党员五(吾)带头“十二分制”管理办法>的通知》,严格党员十二分制管理,每月党员大会上通报十二分制管理加扣分情况。严格主题党日请假制度,对请假的党员由支部委员开展专题补学,并在支部活动手册中记录补课情况。

  (三)严肃政治生活。一是强化培训教育。召开支委会学习《义乌市基层党支部工作手册》,专题学习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制度,明确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内容。二是严肃支部组织生活会流程。做好充分的会前准备工作,包括组织学习、征求意见、开展谈心谈话,每位党员撰写发言提纲,会上每位党员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并在支部活动手册上做好详细的记录。三是认真落实主要领导和班子成员到支部上党课制度。要求每名班子成员到支部上党课,加强党课内容的把关,上党课内容要求结合实际。

  六、关于“中层干部队伍配备不足”问题的整改

  强化队伍配备。一是强化制度约束。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学习新的《干部任用条例》,严格按照制度规定选拔任用干部。二是切实履行选人用人主体责任,落实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职责和分管领导承担的领导责任,综合科承担直接责任,今年年底前按程序开展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配足配齐中层干部队伍。三是加强全体干部的培训教育,对全体干部开展经济财会业务专题培训,每年至少2次为全体干部开展金融知识培训。两位同志参加经济财会类专业的研究生在职教育。

  七、关于“选人用人不够规范”问题的整改

  (一)规范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一是组织开展学习。组织全体干部学习新的《干部任用条例》、《义乌市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等文件。二是规范干部选拔任用程序。在年底前开展的中层干部选拔中严格按程序规范开展推荐、考察、讨论决定、公示等环节,规范干部人事文书及任职文件,明确干部任职文件的落款时间以党组会议研究时间为准,并做好相关文书材料存档工作。三是强化全程监督。邀请派驻纪检监察组及组织部进行全程监督。

  (二)加强人员维护。指定专人负责机构编制实名制系统维护工作,3月已对接编办并完成机构编制实名制系统整改,根据人员变动情况实时更新人员信息内容并将人员登记在具体内设科室或下属单位。

  (三)严格借调机制。一是严格规范混岗、挂职借用程序。对于现有的不按规定混岗人员,根据全办干部队伍建设实际和工作需要逐步分批消化。认真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和日常管理监督10项重点工作的通知》。二是明确今后不向下属事业单位长期借用人员到本机关工作或任职,确因工作特殊需要借用或任职的,报组织部门审批后实施,借用时间不超过6个月。

  八、关于“工作作风不够细致”问题的整改

  (一)建章立制。一是建立长效机制。针对过度依赖第三方审计的问题,我办通过制定《股改上市财政扶持政策实施细则》,建章立制,明确申报财政扶持资金的工程流程。二是减轻企业负担。将原需要申报人提供第三方审计报告的事项,变更为通过部门间流转、信用中心网络查询等方式解决,从而减轻企业负担。

  (二)加强培训指导。一是制定培训计划。我办在2019年工作中已计划6个全市层面的培训。二是针对性开展指导培训。我办通过企业走访了解掌握到上市企业目前比较集中的问题是涉税和财务管理问题,组织市内律所、会所集中走访上市后备企业和拟上市企业,分镇街进行点对点的疑难解答,加强针对性指导。

  (三)强化团队协作。一是加强各科室之间的沟通交流,建立工作小组,明确主办科室和会办科室,主要领导每周召开科室工作会议,开展科室交流沟通,营造团队协作的良好氛围。二是丰富活动载体。每月组织党员到联系社区开展党建志愿服务活动,增强团队协作和队伍凝聚力、战斗力。

  九、关于“信用便民服务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一)加强群众获得感。一是已完成信用一网通享与“一网通办”、“一网通管”平台打通,在“一网通办”办事申请页面、审核页面自动跳出信用状况,“一网通管”监管页面嵌入企业信用状况,实现信用共享共用。二是强化外商信用管理,外国人信用平台已上线运行,实现外商信用一站式查询。三是拓展社会领域应用,完成信用互查二维码开发,引导各主体在市场交易、合同签订、人员招聘等领域开展信用互查,已开展社会化查询22.9万人次。

  (二)完善信用体系建设。针对加扣分机制不完善的问题,我办在现有评价办法基础上,充分结合市民反馈意见及深改会精神,启动打造信用评价2.0版,将企业分为“资质评价、遵纪守法、履约践诺、经营活动、社会责任”5个维度,个人分为“身份特质、遵纪守法、履约践诺、社会活动、公德品行”5个维度,开展立体化评价,预计9月底前新版评分办法上线。

  (三)强化宣传精准度,提升群众知晓度。一是从面上宣传转向指向宣传,对有信用变动的主体发送预警短信,告知其加扣分原因,引导其开展信用修复,已发送预警短信40余万条。二是从事后宣传转向事前宣传,将信用宣传教育与日常检查、办案流程等相结合,事前预告知失信后果。

  十、关于“日常学习教育不够”问题的整改

  一是加强谈心谈话力度,党组书记与班子成员,班子成员相互之间,班子成员与分管科室之间开展了诚恳的谈心谈话,及时掌握党员干部思想动态。二是加强廉政纪律条规教育力度,每月主题党日学习中均组织党员干部学一节党章党规,今年已组织全部党员干部开展《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十二分制管理制度、典型案例通报等内容。

  十一、关于“干部管理不够严格”问题的整改

  一是开展“三清理一规范”填报“回头看”,对于全办“三清理一规范”填报工作开展自查,5月已将2019年“一家两制”、民间借贷、房产买卖租赁的变化情况按干部管理权限报市纪委、市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二是对填报不规范的干部开展约谈提醒。5月5日,办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对 “三清理一规范”填报不规范的同志进行集体谈话。

  十二、关于“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不力”问题的整改

  (一)落实主体责任。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年初制定金融办“处方式”廉政建设重点工作责任书及任务分解、2019年金融办党风廉政重点工作,细化工作项目,办党组书记负责抓班子成员,办班子成员负责抓分管科室,层层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工作机制。二是规范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签订。待市里签订与机关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后,根据金融办科室(单位)职能分科室(单位)制定责任书内容,进一步明确各科室、下属单位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应负的责任,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二)全程纪实,记录规范。根据《关于在全市实施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全程纪实管理的通知》要求,全面落实党组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领导责任,做好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明确班子责任分工,层层压实责任,强化“全程纪实”记录。

  (三)定期开展风险排查。一是组织开展全办岗位廉政风险排查。4月29日市金融办党组下发《关于重新开展岗位廉政风险排查的通知》,要求办机关及下属单位全体干部职工重新填报《市金融办岗位廉政风险排查表》,书面经审阅后报综合科备案,目前全办所有同志均已完成填报工作。二是对风险排查不规范的干部进行约谈提醒。5月5日,办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对风险排查不规范的同志进行集体谈话。

  十三、关于“金融帮扶监管领域存在廉政风险”问题的整改

  (一)加强廉政风险排查。一是在服务企业上市中,各工作人员申报了岗位廉政风险责任,切实树牢工作人员的底线意识。制定《股改上市财政扶持政策实施细则》,规范政策兑现流程、标准、要求,减少主观决断以及政策延伸解释适用等问题发生。二是在制定金融机构支持地方经济发展的考核办法过程中,广泛征求相关单位意见,科学、客观设置考核指标,严格按照各单位提供数据进行赋分,对涉及银行自行报送考核项与相关单位联系核实,确保公开、公平、公正。三是在企业帮扶过程中,严格遵守《金华市企业帮扶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开展企业分类帮扶工作的意见(试行)》、《金华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风险防范化解工作的意见》等文件规定,按照“区别对待、分类化解”的原则,实行分类帮扶。四是在协调金融机构、转贷中心办理转贷业务过程中,严格遵照《义乌市中小企业“转贷通”管理办法(试行)》政策执行,确保资金安全。

  (二)加强行业监管。一是根据省市有关小额贷款公司、典当行日常监督管理和考核评价规定,结合我市具体情况,制定《义乌市小额贷款公司监管和年度考核评价暂行办法》和《义乌市典当企业监管和年度考核评价暂行办法》,加强该两类地方金融机构的日常监管和考核评价工作。二是根据《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关于开展小额贷款公司2018年度监管评级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办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对全市9家小额贷款公司进行2018年度监管评级,在合规经营、风险防范、日常管理等方面进行了全面评价,从严把关,形成《监管评级报告》报省金融监管局。根据《浙江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关于做好2018年度典当企业年审与分类评级工作的通知》工作要求,我办正在开展全市9家典当企业年审与分类评级工作,报省金融监管局复审。担保机构年检工作待省局通知下发后正式开展。三是深入推进岗位廉政风险防控工作,认真查找廉政风险点,制定风险防控措施,重新填报了岗位廉政风险防控登记表工作;同时结合机构改革后科室工作职责,对全科室工作人员进行了工作分工,制定现场检查工作底稿,落实双人现场检查签字制度,提高制度化、规范化水平,杜绝发生廉政风险事件。

  十四、关于“信用中心廉政风险防范机制不完善”问题的整改

  一是强化制度约束,根据《信用数据平台安全管理办法》,明确岗位责任和失责惩戒措施;二是强化日常管理,明晰账号使用和数据库管理权限,与开发公司人员逐个签订保密协议。加强对公司员工的安全培训和日常检查,实行层层负责制,所有数据导出和修改操作要逐级审批,确保“有修改必有审批表”;三是加强技术支撑,协调数管中心增设数据库审计、堡垒机能安全设备,提升系统安全等级,让所有操作都留痕可追踪,确保责任落实到人。

  下一步,金融办党组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继续认真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关于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的要求,持续抓好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果,以巡察整改成效促进各项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一是建立长效机制,扩大整改成果。虽然集中整改,取得了较为显著的阶段性成效,但对照巡察组提出的整改要求,仍然还需要持续提高认识、持续压实责任、持续加大领导和监督力度,从政治、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等方面入手,进一步推进整改。要主动接受党内、群众和社会舆论的监督,确保巡察整改成效经得起实践和群众的检验。对未完成的3项整改任务,对整改要求,持续跟踪督办,定期了解进度,力争全面完成整改任务。

  二是强化问题意识,抓好后续“回头看”工作。对于已经完成的整改事项,要适时组织“回头看”,防止问题出现反弹。要以这次巡察反馈出来的问题为导向,举一反三,及时剖析深层次原因,总结经验教训,不断强化问题意识,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和忧患意识,防止类似问题再出现。对整改效果不好的,进一步分析原因、改进方法,确保整改取得实效。

  三是巩固整改成果,推动金融工作取得新发展。以巡察整改为契机,把巡察整改工作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结合起来,与贯彻中央、省委、市委决策部署结合起来,积极谋划和推进当前及今后一段时期的金融工作,进一步理清思路、完善措施、健全制度,努力在金融改革发展、金融风险防控、信用体系建设等方面取得新成效。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85507978,邮政信箱:义乌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义乌市江东中路369号),邮编322000(信封上注明“对义乌市金融办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意见建议”);电子邮箱:ywjr2015@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