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 信息索引号:

    11330782MB19128378/2020-362231

  • 主题分类:

    卫生、体育、医保/医保

  • 体裁分类:

    通知

  • 文件名称:

    义乌市医疗保障局义乌市卫生健康局关于印发《义乌市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方案》的通知

  • 发布机构:

    医疗保障局

  • 发文字号:

    义医保〔2020〕1号

  • 成文日期:

    2020-01-21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登记号:

    GYWD73-2020-0001

  • 信息有效性:

    有效

义乌市医疗保障局义乌市卫生健康局关于印发《义乌市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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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1-21 15: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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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医疗机构:

  根据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37次会议精神,现将《义乌市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义乌市医疗保障局 义乌市卫生健康局

  2020年1月21日

  义乌市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方案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四部委关于印发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意见的通知》(发改价格〔2016〕1431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综合试点方案的通知》(浙政发〔2016〕19号)和《浙江省医疗保障局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浙江省省级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方案的通知》(浙医保联发〔2019〕8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目标,稳步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合理调整我市医疗服务价格,同步强化价格与医疗、医保、医药等政策衔接联动,严格控制医药费用增长,确保基金可承受、群众负担总体不增加。

  二、基本原则

  根据“总量控制、结构调整、有升有降、逐步到位”的基本原则,在控制医药费用不合理增长,确保医保基金可承受、群众负担总体不增加的前提下,通过规范诊疗行为,降低药品虚高价格,压缩不必要的药品和医用耗材使用量,控制不必要的检查检验、降低偏高的大型医用设备检查和检验的价格等方面腾出空间,提高偏低的技术劳务型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循序渐进、分步实施,腾一次、调一次,逐步理顺医疗服务比价关系。

  三、主要目标

  在控制医疗费用总量合理增长的前提下,通过本次医疗服务价格调整,优化我市公立医院及参与公立医院改革民营医院的收入结构,提高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的医疗服务项目收入占比,降低药品、医用耗材、检查、检验收入占比;并通过建立完善的考核激励机制,促进医院合理用药、规范诊疗。

  四、实施范围

  市中心医院、市中医医院、市妇幼保健院、市第二人民医院等市级公立医疗机构,按照属地管理的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四医院及参与我市公立医院改革的民营医院参照执行。

  五、改革内容

  (一)调整部分医疗服务项目价格

  参照省级公立医院价格调整范围,共涉及价格调整项目891项(具体见附表),其中价格提高项目846项、价格降低项目45项。

  (二)腾挪医疗服务价格改革的空间

  深化完善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政策,降低药品虚高价格,并引导各相关医院向使用环节要空间,通过压缩不必要药品和医用耗材使用量、控制不必要检查检验等腾出空间,在控制医疗费用总量合理增长的前提下,实现结构调整。各医院按照改革后医疗服务项目调整增加收入部分的1.1倍确定承诺腾空间量,并据此制定详细的项目化腾空间计划。

  六、实施时间

  本方案自2020年3月1日起施行。

  七、保障措施

  (一)明确责任分工。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涉及面广、影响大、情况复杂,关系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各相关部门要加强协调,稳妥推进,确保改革工作顺利实施。市医保局按规定将调整后的医疗服务价格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市卫健局加强对各医疗机构的指导和管理,出台相关配套管理措施,加强公立医院药品采购的监督,加强对不规范诊疗行为的管控,加强对医院处方管控,防范医疗费用“体外循环”,定期监测医疗费用变化情况。

  (二)加强全程监管。按照总量控制、结构调整的要求,由市医保局会同市卫健局,根据调价方案制定考核办法,与各相关医院签订腾空间责任书,成立由医保、卫健、财政等相关单位组成的考核小组,从事前监管延伸到事中事后监管,确保腾空间责任落实到位。各医院院长是本院本次价格改革的第一责任人,负责建立成本管控制度,定期向市医保、卫健部门报送医院医疗收入结构变化情况,确保改革方案和腾空间责任落实到位。

  (三)强化宣传引导。相关部门和单位要认真做好本次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工作的政策解读,加强宣传,正确引导。准确解读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政策措施,及时答疑解惑,回应社会关切,接受社会各方监督,确保我市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工作顺利实施,实现预期目标。

  (四)及时跟踪监测。各相关医院要密切关注改革方案实施情况,及时反馈执行情况,配合做好政策解读和评估工作。各相关部门对方案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及时研究分析,提出解决措施。建立应急处置预案,第一时间研究处理社会反映的问题。

  附件:义乌市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价格调整明细表


附件

义乌市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价格调整明细表(发文0120).xls


附件

义乌市医疗服务项目收费价格标准全目录(文件发布版0228).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