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疾病救助(应急)工作情况

发布时间:2020-01-06 1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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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收治医疗机构

义乌市中心医院、义乌市第二人民医院、义乌市中医医院、义乌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四医院、义乌稠州医院、义乌復元医院有限公司、义乌天祥医疗东方医院和义乌普济骨伤科医院、义乌市精神卫生中心。

二、救助资金来源和使用过程

疾病应急救助根据我市及卫健局实际情况,救助资金由卫健局统一编制预算,纳入财政预算管理。

各医疗机构在每年的5月份和11月份填报过去半年度疾病应急统计表,上报给局牵头科室规划财务和信息化科。卫健局组成医疗、财务人员参加的专家组,对各医疗机构申报的资料进行审核。经专家组审核通过的病人其紧急救治所发生的费用可按一定比例申请补助。

三、2019年经费情况

2019年疾病应急财政补助收入200万元。

2019年疾病应急财政补助支出200万元,其中义乌市第二人民医院3.1468万元、义乌市中医医院62.4467万元、义乌稠州医院24.6977万元、义乌復元医院有限公司23.4955万元、义乌市中心医院70.3164万元、义乌市普济骨伤科医院1.3584万元、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四医院11.7571万元,天祥东方医院2.7814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