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0-10-12 14: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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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广泛听取社会公众意见,进一步提高行政规范性文件质量,拟定的《关于调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的通知》于2020年9月21日-2020年9月30日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现将反馈结果予以公示。
经过7个工作日的公示期,截至2020年9月30日,我单位共计收到0条反馈意见, 相关意见均已采纳。
如有疑问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
1.通过信函的方式将意见寄至:义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地址:香山路389号10楼1007室,邮编:322000。
2.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邮箱:109624111@qq.com。
联系人:徐状 联系电话:85530731
义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