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0782000000/2020-334977
政务综合类
通知
关于建立义乌市小水电绿色可持续长效管理机制的通知
义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义政办发〔2020〕59号
2020-11-12
主动公开
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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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
我市现有8座小水电(装机容量5万kW以下的水力发电站),总装机容量7740kW,分别是双枫、半月湾、双江、塔下、岩口、八都、巧溪、古寺电站。为确保小水电生态流量持续泄放,减少河道干涸发生频次,保障河道生态安全,结合我市实际,经市政府同意,现就建立义乌市小水电绿色可持续长效管理机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目标
围绕保障河道生态安全和改善水环境为目标,综合运用经济、技术、行政等措施,通过建立小水电绿色可持续长效管理机制,强化小水电日常监督管理,实现小水电生态流量科学持续泄放,切实解决下游河道水量少、水体流动性差等问题,全面改善水生态系统,促进经济社会和生态环境协调发展。
二、主要内容
(一)建立生态泄放核定机制。各小水电站生态泄放流量原则上根据环评执行,同时结合水文气象条件,河道特性、沿线经济发展、河道生态变化等情况,每年由水务、生态环境部门商定后,可适当调整下一阶段各小水电生态泄放流量。
(二)建立生态泄放工作机制。水务部门要坚持先生活后生态再生产的用水保障次序,统筹协调上下游水量蓄泄方式,协同解决好全流域用水问题。在生活用水足额保障的基础上,根据河道水质水量情况,开展小水电生态补水,确保小水电下游河道水量不少于生态流量泄放值。做好枯水年预判、预警,尽可能保障河道枯水年枯水期的生态流量泄放。
(三)建立生态流量监管机制。小水电业主要严格按照小水电“一站一策”实施方案,在生态流量泄放口安装实时流量监测或动态视频监控设施,并加强设施管理和维护,确保流量监测数据信息准确上传至小水电生态流量泄放上级监管平台。水务、生态环境、执法等部门应依据各自职责,加强小水电落实生态流量监管,采用动态与静态、定性与定量、实时与抽检相结合等方式,对小水电生态流量进行分类监测,鼓励和支持社会公众监督小水电站生态流量泄放情况,确保小水电持续生态泄放落实到位。
(四)建立河道生态评估机制。相关镇街和小水电业主应加强协调联动,共同做好生态补水、供水计量和记录工作,准确核定生态泄放水量。水务、生态环境部门要定期对我市主要河道水体开展生态评估,以河流为单元,根据河流来水条件和来水过程,在维护河流生态系统健康的基础上,对小水电生态流量泄放情况进行评估,提出生态调度运行要求,为生态泄放核定提供依据。其他河道生态流量泄放可参照执行。
三、工作要求
各镇街、各相关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专人负责,相应建立生态流量泄放工作机制,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水务部门要加强小水电生态泄放工作考核检查,定期开展督查通报,使生态泄放工作真正落实到位。
义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1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