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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义乌市进一步加强企业用工保障工作实施意见(试行)》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0-11-19 15: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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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大力引进我市紧缺急需的各类产业工人及优秀人才,降低企业招工成本,根据《中共金华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金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金华市民政局关于印发<关于双龙引才新政20条若干政策的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金人社发〔202058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情况,拟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企业用工保障工作的意见(试行)》。为广泛听取社会公众意见,进一步提高行政规范性文件质量,现将征求意见稿全文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登录义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yw.gov.cn/col/col1229134288/index.html),对征求意见稿提出意见。

2.通过信函的方式将意见寄至义乌市新科路C6415办公室,邮编:322000

3.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邮箱:40461978@qq.com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01130日。

联系人:骆旭伟        联系电话:0579-85435292

 

 

义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1119

 

义乌市进一步加强企业用工保障工作实施意见(试行)

为进一步促进我市企业健康发展,解决企业招工难、用工荒问题,大力引进我市紧缺急需的各类产业工人及优秀人才,降低企业招工成本,根据《中共金华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金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金华市民政局关于印发<关于双龙引才新政20条若干政策的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金人社发〔202058号)文件精神,现将意见通知如下

一、扩大交通食宿补贴范围

应邀来义的实习、就业的各类人员和带队工作人员可享受七天免费食宿,参照来义高铁二等座票价标准给予交通补贴。

二、扩大校企合作范围

市国有企业、园区、平台纳入校企合作范围,支持其与院校开展“订单班”、“冠名班”合作,按其签订协议并支付给院校合作费用的50%予以补助,每年补助不超过50万元。

三、扩大人才工作基地覆盖范围

将中等职业、技工学校纳入人才工作基地建设范围人才工作基地负责为义乌企业组织专场招聘会及输送产业人才。

四、鼓励企业多途径招录新员工

我市工业企业招用新员工并在同一单位连续缴纳社会保险6个月,且申报时社会保险(以养老保险为准)参保人数在200人以上的,给予企业3000/人的招用新员工补助。同一人员对应的劳务协作基地、人才工作基地奖励与企业招用新员工补助不得同时享受。(新员工是指在我市首次参保的法定劳动年龄段人员。)

五、鼓励我市企业市场化引才

我市企业通过本市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正式引进一名年薪30万元(以个人所得税申报基数为准)以上的高端领军人才,签订劳动合同并首次在义缴纳社保满6个月的,给予用人单位中介费的50%补助,每名补助金额最高不超过5万元,每家企业每年领取补助金额不超过20万元。

本意见公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202112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