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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11-30 1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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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依据义政发〔2018108

对象范围:就业困难人员

补贴标准:全日制按照每月按我市最低工资标准给予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为(单位为其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和失业保险费);非全日制的公益性岗位,每月按我市最低工资标准的25%给予补贴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可延长至退休)

申请条件:本市户籍就业困难人员经

申请材料:身份证

办理流程:申请-审核-符合-办结-送达

办理时限:即办

办理地点:各镇街365便民服务中心

办理结果告知方式:无

咨询电话0579-854352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