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信息公开查阅制度
11330782002609178U/2020-330136
综合政务/政务公开
规范
政务信息公开查阅制度
佛堂镇
佛政〔2020〕180号
2020-11-09
主动公开
有效
发布时间:2020-11-09 1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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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更好地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供政务公开信息,制定本规定。
一、佛堂镇是义乌市政府指定政务信息公开查阅点,为查阅者提供各级政府公报及佛堂镇政务信息纸质文本查阅、电子文本查阅,做好登记、保管、利用、归档等工作。
二、查阅者应主动出示有效证件办理查阅登记手续后方可查阅。
三、本查阅点免费提供查阅及政务信息复印、打印服务。对要求抄录的查阅者,本查阅点提供纸和笔。
四、查阅者应爱护检索目录和文件资料,不得在文件资料上勾画、涂写、折叠、拆散,更不得剪裁或据为己有,一经发现,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五、查阅者检索目录、文件资料阅后请放回原处,不得私自将检索目录、文件资料带出本查阅点或外借。
六、查阅者在政务信息公开查阅点上网查阅政务信息公开文件,只能查找与政务信息相关的内容,不得进行其他操作,否则工作人员有权劝其退出或关闭计算机。
七、查阅程序:出示证件填写查阅信息登记表自行查阅抄录或复制文件,查阅完毕文件放回原处。
八、查阅时间:每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 14:00-17:30(夏令时);13:30-17:00(冬令时)。(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九、义乌市政务信息公开举报投诉热线:96150。
佛堂镇人民政府 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