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三个“宪法宣传周”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12-01 09: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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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机关各单位:

2020年是决胜全面小康、决战脱贫攻坚的收官之年,也是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历史交汇之年。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推动宪法全面实施,根据上级统一部署,决定开展第三个“宪法宣传周”活动,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2020年12月1日至2020年12月7日。

二、活动主题

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 大力弘扬宪法精神

三、重点宣传内容

(一)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要把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吃透基本精神、把握核心要义、明确工作要求,牢牢把握全面依法治国政治方向、重要地位、工作布局、重点任务、重大关系、重要保障,坚持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全面依法治国中的指导地位,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全面依法治国各方面和全过程,更好转化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生动实践。

(二)深入学习宣传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深刻领会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的精神实质和丰富内涵,引导全体党员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部署上来,紧紧围绕国家提出的2035年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远景目标和“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目标,不断将学习宣传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引向深入,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不断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三)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在全社会普遍开展宪法宣传教育,深入宣传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等理念,宣传党的领导是宪法实施最根本保证,宣传宪法确立的国家根本制度、根本任务和我国的国体、政体,宣传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等基本内容,大力弘扬宪法精神,教育引导全社会牢固树立宪法意识、增强宪法观念,自觉维护宪法尊严、保障宪法实施,进一步形成全社会人人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的社会氛围。

(四)深入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疫情防控等相关法律法规。广泛开展民法典普法宣传,阐释好民法典关于民事活动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等基本原则,阐释好民法典关于坚持主体平等、保护财产权利、便利交易流转、维护人格尊严、促进家庭和谐、追究侵权责任等基本要求以及一系列新规定新概念新精神,真正使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继续做好疫情防控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教育,充分发挥法治宣传在疫情防控中的先导性、基础性作用,努力在全社会营造良好法治氛围。

(五)深入宣传“七五”普法工作成就。通过各种方式,大力宣传“七五”普法期间在发展民主政治、建设政治文明,夯实法治之基,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强化司法职能、确保公正司法等方面取得的伟大成就,以及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促进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等方面取得的丰富成果。

四、具体安排

第三个“宪法宣传周”期间,市普法办将联合有关部门重点组织开展下列活动:

1、推进“全民学宪法”活动。各镇街、市机关各单位结合实际,深化宪法宣讲,发挥宪法宣讲团作用,根据宣讲对象的群体类别和法律需求,采取法治讲座、视频教学、主题班会、进村入企宣讲、农村文化礼堂专题活动等形式,深化“宪法宣传”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业、进村(社区)、进宾馆、进公共交通场所。

2、组织开展国家宪法日广场法律咨询活动。在北苑街道宪法主题广场开展广场法律咨询活动。各镇街要发动广大普法志愿者,在辖区开展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

3、组织开展宪法宣誓活动。在北苑街道宪法主题广场开展宪法宣誓活动,在正式场合通过仪式化的活动营造出一种庄严感,引导群众遵守宪法、维护宪法

4、举办“初心·使命——我与宪法”文艺下乡演出。以“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为主题,在村(社区)文化礼堂开展文艺下乡演出,展现宪法法律和法治义乌建设的生动实践,体现我市宪法法治宣传、执法司法活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好的做法。

5、组织开展政法机关开放日活动。公、检、法、司等政法机关要结合实际,适时邀请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人民群众,走进政法机关,了解政法机关,宣传政法机关,提升普法宣传效果,促进执法活动的开展。

6、组织开展青少年宪法宣传主题活动。各中小学要结合“12•4”国家宪法日主题纪念活动,积极组织参与“宪法好声音”朗读与分享,校园宪法法治动漫创作,进一步推动全市青少年学生了解宪法、尊崇宪法。

7、组织开展商城大讲堂法律知识讲座。

8、组织开展“法治义乌”成果主题展。通过文字、摄影作品等,集中展示宪法法律和法治义乌建设的生动实践,体现我市宪法法治宣传、执法司法活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优秀成果。

9、开展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网上法律知识考试。12月初至12月中旬,开展2020年度市管干部和公务员以宪法为主题的法律知识考试。

10、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专业法宣传各单位要结合实际,通过电子屏幕、门户网站、宣传栏、宣传标语、宣传资料广泛开展宪法以及专业法学习宣传教育。

五、工作要求

(一)把握方向,突出主题。各镇街各部门要紧紧围绕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围绕贯彻落实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的重大决策部署,准确宣传解读党的十九大精神,正确把握舆论导向,进一步提升法治宣传教育的政治站位。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宣传教育全过程。

(二)结合实际,认真组织。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各单位都要结合实际部署开展宪法宣传活动。各镇街、各部门要积极参与上级统一组织的各项宣传活动,同时要结合实际,突出领导干部、青少年等重点对象法治宣传教育,突出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的法治宣传,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单位要充分依托各种社会资源,广泛动员社会力量支持和参与宣传活动。利用公共场所、楼宇显示屏以及公共交通工具宣传平台等载体,开展宪法法律和党内法规宣传。发挥好报纸、电视、广播和网络媒体和微博、微信、客户端等作用,及时广泛报道活动信息,扩大宣传覆盖面和影响力。

请各镇街、各单位将开展本次活动的方案、总结、图片等于12月25日前上传普法电子档案系统。

联系人:杨伎林            联系电话:85316562 

 

附件:第三个“宪法宣传周”标语

 

                                                                                                义乌市普法办公室

                                                                               2020年12月1

 

第三个“宪法宣传周”标语

 

1、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 大力弘扬宪法精神

2、弘扬宪法精神,建设法治中国

3、尊崇宪法 学习宪法 遵守宪法 维护宪法 运用宪法

4、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 维护宪法权威

5、宪法走近你我

6、弘扬宪法精神   树立宪法权威

7、尊法  学法  守法  用法

8、尊崇宪法  学习宪法  遵守宪法  维护宪法

9、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

10、学习宣传宪法  提高全民法治观念

11、弘扬法治  崇尚文明  做诚信守法的好公民

12、参与法治宣传教育  助力文明城市创建

13、弘扬宪法精神  共建法治义乌

14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