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 信息索引号:

    330782000000/2020-342753

  • 文件名称:

  • 发布机构:

    义乌市

  • 成文日期:

    2020-12-11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外省被检出新冠病毒核酸阳性的美国进口猪肩肉流入我市情况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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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12-11 1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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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 告

2020年12月10日,我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接到省、金华市防控办下发的信息,有在外省被检出新冠病毒核酸阳性的美国进口猪肩肉(2020年11月5日从天津港入关,检验检疫号:120000007415181001,生产批次号:10820-12520),2020年11月27日产品由杭州流入我市。我市立即启动应急预案,迅速组织力量对涉事猪肉(在杭州市的库存检测为阴性)流向进行核查,对相关场所环境进行严格消毒,对涉事食品、外环境、相关接触人员开展核酸检测,并对直接接触人员实行医学隔离观察。截至12月11日12时,已采集样本536份,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

为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请2020年11月28日-11月29日曾在义乌市北苑街道建设社区河畔家园33幢3单元一楼的义乌市珍林蓉意冷冻食品商行(门店招牌为:优鲜冷冻猪副商行)购买过上述批次冷冻碎肉的顾客,做好“戴口罩”等防护措施,主动到我市综合服务点(奥越酒店,地址:稠州北路160号,24小时开放,联系电话:0579-85571888)进行核酸检测,如有发热、咳嗽等症状,请到正规医院发热门诊就诊。


义乌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0年12月11日

专家提醒

一、进入我省的所有进口冷冻冷藏水产、畜禽肉等产品,必须持有“三证”(检验检疫合格证明、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合格证明、消毒实施单位出具的消毒证明)“一码”(冷链食品溯源二维码),否则不得贮运、销售、使用、生产加工。

二、各冷链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或个人要做好疫情防护措施,全面加强经营场所消毒消杀和通风。从业人员上岗期间全程佩戴口罩,并配合做好冷链食品、环境和从业人员的核酸采样检测工作。

三、市民要增强个人防护意识,不信谣、不传谣。

1.确保食品安全。应到正规超市或市场选购冷链食品,采购时注意佩戴口罩;采购完及时用洗手液清洗消毒;食用冷链食品,需充分煮熟烧透;要注意生熟分开,保持相关环境清洁通风。

2.平时按要求严格落实个人防护措施。戴口罩、勤洗手、多通风、少聚集、“一米线”、用公筷、打喷嚏咳嗽时用纸巾或肘臂遮挡,养成良好卫生习惯。

3.一旦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及时到正规医院发热门诊就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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