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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乌市教育局关于《义乌市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0-12-15 15: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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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实施《中共浙江省委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实施意见》《中共金华市委办公室 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学前教育补短提升促进规范发展的实施意见》,加快我市学前教育优质普惠发展,结合我市实际,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义乌市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为广泛听取社会公众意见,进一步提高行政规范性文件(立法)质量,现将征求意见稿(草案)全文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通过信函的方式将意见寄至:义乌市西城路266号义乌市教育局办公室,邮编:322000。

2.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邮箱:25230331@qq.com。

3.通过传真将意见传至:0579-85532546。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0年12月22日。

联系人:基础教育科 陈桦涧

联系电话:0579-85523263



义乌市教育局 

2020 年12月15日


义乌市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