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危房改造对象申请条件

发布时间:2020-12-16 13: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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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申请条件

  (1)农村低保户、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困难残疾户、低保边缘户等农村困难家庭(救助对象的经济困难程度以镇街审核时的家庭经济困难程度为准);

  (2)居住的房屋属于C级或D级危房;

  (3)已享受原住房修缮救助5年以上且非人为原因再次变为危房的。

  二、申请程序

  符合救助条件的家庭向所在镇街或村(居)民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

  三、受理单位

  镇街或村(居)民委员会。

  四、申请材料

  1、《义乌市农村困难家庭危房改造即时救助申请表》(一式两份);

  2、身份证明(身份证或户口本复印件等);

  五、咨询电话

  电话咨询:0579-85580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