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乌市金融办关于《义乌市“账户冻结应急援助贷款”实施办法》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12330782597220937D/2020-346597
市金融办
2020-12-21
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2020-12-21 1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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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缓解因异地公安冻结账户导致部分经营户流动资金紧张问题,通过政策性担保增信对市场主体被冻结金额给予一定比例的低息应急性援助贷款支持,保障市场主体正常生产经营,制定了《义乌市“账户冻结应急援助贷款”实施办法》。为广泛听取社会公众意见,进一步提高行政规范性文件质量,现将征求意见稿全文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登录义乌市金融办信息公开专栏网站(http://www.yw.gov.cn/col/col1229129726/index.html),对征求意见稿提出意见。
2.通过信函的方式将意见寄至:义乌市江东中路369号1005室,邮编:322000。
3.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邮箱:99207109@qq.com。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0年12月29日。
联系人:楼海坚 联系电话:0579-85507980
《义乌市“账户冻结应急援助贷款”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doc
义乌市金融办
2020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