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度义乌市生态环境状况公报

发布时间:2020-12-23 1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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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现发布2019年度义乌市生态环境状况公报。

一、综述

2019年,义乌市以生态文明示范创建为引领,狠抓环保督察整改,全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全面超额完成年度工作任务和上级考核目标,生态环境质量显著改善。全年城市空气质量AQI优良率为95.1%,同比提高4.1个百分点;PM2.5年均浓度为32μg/m3,同比下降3μg/m3,空气质量优于国家二级标准;全市7个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全部达到或优于类水,8个县控及以上断面水质达标率100%,水质省考优秀;生态文明建设年度评价(绿色发展指数)得分81.10分,位居全省第八,金华首位;入选浙江省首批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试点建设,获得省补资金8000万;成功创建成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连续三年夺得“五水共治”大禹鼎,获评“美丽浙江”建设工作优秀市,荣获“美丽浙江”十大特色体验地称号。

二、环境质量状况

(一)水环境

1.地表水。2019年,按照《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 -2002),对我市义乌江、南江、大陈江和洪巡溪12个地表水断面开展了12次(1次/月)24个项目的常规监测。监测数据表明:2019年义乌江、南江、大陈江和洪巡溪10个地表水断面(不包括义东桥、方塘两个入境断面)108站次常规监测中,总体水质保持稳定。其中,类14站次,占13.0%,类94站次,占87.0%。(结果见图1)

 

从氨氮、总磷、高锰酸盐指数等3个指标的综合污染指数来看:义乌江、南江出境断面水质较入境断面有所下降,综合污染指数分别上升13.8%和12.2%。(结果见图2)

 

义乌江塔下洲国控断面:2019年氨氮浓度0.64mg/L,总磷浓度0.131mg/L,高锰酸盐指数浓度3.3mg/L,较2018年氨氮和高锰酸盐指数有所下降,总磷指标略有上升。(结果见图3)

 

南江桥国控断面:2019年氨氮浓度0.42mg/L,总磷浓度0.142mg/L,高锰酸盐指数浓度3.1mg/L,较2019年高锰酸盐指数有所下降,总磷和氨氮指标略有上升。(结果见图4)

 

2.交界断面。根据《浙江省跨行政区域河流交接断面水质保护管理考核办法》(浙政办发〔2013〕134号),2019年我市义乌江低田、洪巡溪石斛桥和大陈江龙潭3个出境断面氨氮、总磷、高锰酸盐指数3项指标均达到水质目标要求,2019年度考核结果为“优秀”。

义乌江低田出境断面:2019年氨氮浓度0.37mg/L,总磷浓度0.142mg/L,高锰酸盐指数浓度4.0mg/L,较2018年氨氮、总磷指标略有下降,高锰酸盐指数略有上升。(结果见图5)

 

洪巡溪石斛桥出境断面:2019年氨氮浓度0.58mg/L,总磷浓度0.177 mg/L,高锰酸盐指数浓度4.0mg/L,较2018年氨氮、总磷指标持平,高锰酸盐指数略有下降。(结果见图6)

 

大陈江龙潭出境断面:2019年氨氮浓度0.33mg/L,总磷浓度0.119mg/L,高锰酸盐指数浓度1.9mg/L,较2018年氨氮指标略有上升,总磷指标持平,高锰酸盐指数指标略有下降。(结果见图7)

 

    3.小流域。2019年对我市的41条小流域61个断面开展了12次(1次/月)的水质常规监测,监测项目为氨氮、总磷,入江口断面增加高锰酸盐指数。监测数据表明:2019年41条小流域61个断面均达到类水质。

4.饮用水。2019年按照《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 -2002),对八都水库、巧溪水库2个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开展了12次(1次/月)29个项目的常规监测,4次(1次/季度)33个优选特定项目的水质补充监测,1次109个项目的全项监测。2个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均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类水标准,达标率均为100%。

对岩口水库、柏峰水库、枫坑水库、卫星水库、王大坑水库5个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开展了12次(1次/月)29个项目的常规监测。5个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均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相关标准,达标率均为100%。(结果见图8)

 

 图8 2019年全市7个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情况

(二)大气环境

2019年,我市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相比2018年明显好转,全年共监测365天,有效天数365天,其中,AQI指数≤50(优)的天数为116天,占本年度天数的31.80%;50<AQI指数≤100的天数(良)为231天,占本年度天数的63.3%;100<AQI指数≤150的天数(轻度污染)为18天,占本年度天数的4.90%。AQI优良天数占全年天数的95.1%,比去年同期升高了4.0%。空气污染综合指数在全省58个(县)市区中排名第46名。(结果见图9)

 

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为32μg/m3,比2018年下降8.6%;95百分位浓度为64μg/m3,比2018年下降13.5%。按年均浓度值和第95百分位浓度评价均达标。

臭氧(O3年均浓度为80μg/m3,比2018年下降5.9%;90百分位浓度为132μg/m3,比2018年下降6.38%。按年均浓度值和第90百分位浓度评价均达标。

二氧化氮(NO2年均浓度为36μg/m3,与2018年保持不变;98百分位浓度为75μg/m3,比2018年下降3.8%。按年均浓度值和第98百分位浓度评价均达标。

一氧化碳(CO)年均浓度为0.7mg/m3,与2018年保持不变;95百分位浓度为1.1mg/m3,比2018年上升10%。按年均浓度值和第95百分位浓度评价均达标。 

可吸入颗粒物(PM10年均浓度为59μg/m3,比2018年上升7.3%;95百分位浓度为129μg/m3,比2018年下降13.2%。按年均浓度值和第95百分位浓度评价均达标。

二氧化硫(SO2年均浓度为8μg/m3,比2018年上升14.3%;98百分位浓度为15μg/m3,比2018年下降6.3%。按年均浓度值和第98百分位浓度评价均达标。(结果见图10)

 

(三)降水

2019年降水量为1896.8mm,比2018年同期上升399.7mm。全年共采集降水样品127个,其中酸雨(pH值≤5.60)样品53个,酸雨频率41.7%,比去年同期下降13.3%,酸雨量占总降水量的54.2%,比去年同期下降30.9%。(结果见图11)

本年度降水pH值分布在范围为4.22-6.79之间,pH值年雨量加权平均值为5.36,比2018年上升0.37%;硫酸根分布在范围为0.49-1.98之间,硫酸根年平均值为1.29,比2018年下降56.8%。

 

 

 

(四)声环境

1.功能区噪声。2019年居民文教区、混合区、工业集中区、交通干线两侧区域声环境昼夜等效声级情况为:居民文教区噪声昼夜等效声级为54.8dB(A),混合区噪声昼夜等效声级为57.3dB(A),工业集中区噪声昼夜等效声级为60.1 dB(A),交通干线两侧区域噪声昼夜等效声级为63.3dB(A)。

2.交通噪声。2019年我市的交通干线声环境质量相比2018年有所上升。全市主要交通干线的平均车流量为2862辆/小时,道路交通干线噪声的平均等效声级为67.3dB(A),比2018年下降0.5dB(A)。

3.区域环境噪声。2019年义乌市区域环境噪声等效声级为53.4dB(A),比2018年下降1.0dB(A)。从声源状况看,我市噪声来源以生活噪声、工业噪声和交通噪声为主。从暴露在不同等效声级下的面积和人口分布情况看,以46-50dB(A)、51-55dB(A)和56-60dB(A)范围为主,声级覆盖面积分别占总网格面积的8.7%、83.1%和7.7%,声级覆盖人口分别占总网格人口的7.6%、81.1%和11.0%。

(五)固体废物

2019年全市固体废物产生量140.73万吨,其中,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36.85万吨,集中式污水厂污泥产生量13.2万吨,城市生活垃圾产生量90.45万吨,医疗废物产生量为0.23万吨。(结果见图12)

 

1.工业固体废物。全市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36.85万吨(含危险废物4.8万吨),综合利用量32.05万吨,处置量4.78万吨。主要工业固废种类包括炉渣、废水处理后产生的污泥、粉煤灰、飞灰等。(结果见表1)

表1 2019年工业固体废物产生及利用情况

工业固体废物

单位

数量

产生量

万吨

36.85

其中:危险废物

万吨

4.80

粉煤灰

万吨

1.31

炉渣

万吨

21.65

污泥

万吨

8.41

其他废物

万吨

0.68

综合利用量

万吨

32.05

处置量

万吨

4.78

2.工业危险废物。全市工业危险废物产生量4.8万吨,处置量4.78万吨,贮存量0.02万吨。其中,浙江华川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电气部)和浙江华川深能环保有限公司生活垃圾焚烧飞灰产生量为3.07万吨,处置量3.07万吨,处置去向为固化后进入义乌市塔山生活垃圾填埋场分区填埋;其他工业企业危险废物产生量为1.73万吨,主要为表面处理废物(电镀、酸洗、制版等行业废水处理后产生的污泥)和废乳化液、化工原料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渣等,均严格按照国家危险废物的相关管理要求,落实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及转移联单制度,做到产生、收集、储运、处置全程监管。

3.医疗废物。全市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产生量0.23万吨,处置量0.23万吨,处置率100%。医疗废物统一委托金华市莱逸园环保科技开发有限公司进行无害化焚烧处置。

4.城市生活垃圾。全市城市生活垃圾产生量90.45万吨,处置量90.45万吨,处置率100%。城市生活垃圾由市环卫处统一收集,运往浙江华川深能环保有限公司作焚烧发电或义乌市塔山垃圾填埋场卫生填埋或再生资源利用中心沼气发电,其中焚烧发电处置量84.69万吨,卫生填埋处置量5.35万吨,沼气发电处置量0.41万吨。

5.集中式污水处理厂污泥。全市9座集中式污水处理厂产生污泥13.2万吨,利用处置方式为到浙江金华科葆科技有限公司等公司焚烧处理或建材利用,处置率100%。

6.危险废物处置设施。我市现有危险废物处置单位有浙江盈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一家,许可证号为浙危废经第3307000165号,有效期至2025年4月29日,经营危险废物类别为废机油滤芯及含油废金属、废包装桶,经营规模5500吨/年。

三、环保工作专题

(一)领导重视,凝心聚力狠抓工作落实。一是建立生态环保工作定期议事和交办制度。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议、市政府专题会定期听取生态环保工作汇报,市主要领导高度重视,直接部署和督办重点难点问题,会后以市委交办单和督考办督办单形式移交整改,有效推动相关部门和各镇街履职到位。二是谋划生态文明建设顶层设计。以生态文明示范创建行动为总抓手,出台《关于进一步强化生态文明建设高质量推进美丽义乌发展的实施意见》,形成“1+2+4+10+X”生态文明建设体系,高标准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高水平推进生态文明建设,高质量推动美丽义乌发展。三是加大生态环保考绩和督查力度。将蓝天保卫、水污染防治、环境管理、督察整改纳入镇街、机关单位年终考绩,持续开展镇街生态环保“红黄旗”攻坚竞赛,常态化推动重点任务落实到位。强化日常督查抓落实,每月调度工作进展实施通报,晒实绩、比进度;定期实地走访检查,督查进展和存在问题,及时交办落实整改。四是凝聚社会共识合力攻坚。充分发挥“特别关注”“今日观察”“监督台”等栏目的舆论监督作用,刊登、播放监督性报道50余篇,最大限度凝聚民间绿色力量,营造社会共治良好氛围。

(二)聚势攻坚,高标准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一是奋力打好“蓝天保卫战”。全面分析影响义乌空气质量的主要污染源,狠抓扬尘、尾气、烟气、臭气异味治理,其中工业废气治理、柴油货车淘汰、“散乱污”整治等工作均大幅超额完成上级任务,进展全省前列;其中,在工业废气治理方面,全面完成生物质成型燃料锅炉清洁改造,基本消除“冒黑烟”现象;在尾气治理方面,率先开展高污染排放车辆淘汰改造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整治,全年淘汰老旧车3690辆、国III营运柴油车1403辆、改造国IV柴油车961辆,两年任务一年完成;划定非道路移动机械低排区,开展非道路移动机械编码登记上牌。完成大气治理数字化转型省级试点建设,建成全市域覆盖的大气监测感知网络、全时响应的可视化数据集成分析平台和全程协同的处置中心,实现问题发现、交派、处置、反馈的闭环管理,主要做法获高兴夫、彭佳学两位副省长批示肯定;“义乌市打造大气治理数字化转型县域样板”获评金华市政府数字化转型十大优秀案例。二是全力打好“碧水提升战”。深化“双九”源头治理,全域建成“污水零直排区”,全省治水工作现场会在义召开。创新治水考核机制,出台《义乌市纳管污水浓度考核暂行办法》等水质长效管理机制,实施“纳管污水浓度”与“小流域断面水质”同步考核,强化属地镇街治水主体责任,推动源头雨污分流、雨污管网修复等工作,完成61个末端截流点整治。推动治水基础设施建设,双江湖净水厂、高新区武德工业水厂、佛堂二期、赤岸二期等4座污水厂新扩建工程全部动工建设,5座污水厂出水稳定达到清洁排放标准。三是扎实打好“净土清废攻坚战”。全面落实“土十条”,开展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环境污染状况详查和疑似污染地块安全利用。按照国际一流标准,推动日处理能力3000吨的垃圾焚烧发电提标改造项目建成运营,生活垃圾实现“零填埋”。在全省率先开展“无废城市”创建,污泥干化焚烧等项目陆续建成投用,污泥处置能力达到750吨/天,基本实现“污泥不出县”目标;狠抓工业垃圾分类减量与规范化处置,推进镇街工业垃圾分拣中心建设,苏溪、后宅、北苑、佛堂等4个镇街建成投用,工业垃圾“五全制”管理先进做法获得袁家军省长批示全省推广;新增4家废旧铅酸蓄电池收储转运点和1家小微企业危废集中收集转运点。

(三)改革创新,全力助推优化营商环境。一是深化环评审批制度改革。以国贸改革试验区获批为契机,开展全域“区域环评+环境标准”改革,启动区域规划环评编制。在全省率先实施小微企业园“1+X”环评审批改革,实行园区环评一次办理,分级动态管控,切实降低小微企业成本。成功争取危废经营许可证和辐射安全许可证审批权限下放,让企业在家门口就能快办事、办成事。开展医疗机构辐射安全许可和放射诊疗许可改革,实现“一次申请,两证同发”。二是创新“信用+环境管理”。制定企业环境信用评价管理办法,建立环境信用动态化评价模式,实行“4+X”评价标准,健全企业环保信用修复渠道,拓宽环保信用征信范围,推动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完成全市首批224家重点监管企业评价。完善《义乌市环评机构量化考核办法》,推动驾照式“十二分制”管理从环评机构向检测、工程等领域延伸实施,进一步引导和规范环保服务市场。三是深化环境资源要素改革。优化调整涉气指标排污权配置方式,破解企业难以获得涉气排污权指标的困局,彻底解决历史遗留的砖瓦行业排污权配置问题;制定亩产效益评价体系外的企业排污权评价办法,规范评分规则;组织开展排污权交易,全年办理排污权交易(含租赁)27笔,交易金额1567万元,及时为重大产业项目和优质企业解决排污总量,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

(四)管服并重,不断夯实监管与服务质效。一是重拳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聚焦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关键领域,加大力度、加密频次,持续开展蓝天保卫、碧水提质、废弃化学品等专项执法行动,全年检查企业(作坊)6500余家次,立案查处各类环境违法案件462起,其中办理刑事案件3起、行政拘留5起,查封扣押41起;依法关停“散乱污”企业(作坊)370余家。全年共受理环境信访1757件,同比下降16%,信访件答复率、满意度100%。二是规范化执法水平大提升。完成环境监察执法机构改革,组建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队。生态环境执法全面融入“一网通管”, 以行政处罚事项与监管事项标准化表单为基础,通过“浙政钉”掌上执法应用平台,全面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并向跨部门延伸,全年开展“双随机”执法检查10次,检查企业486家,检查情况及结果实时录入系统,实现执法全程留痕。三是企业环保服务能力大提升。在全省率先建立“企业环保服务日”制度,成立“环保服务专家团”,分区域、分行业常态化开展指导帮扶,全年共走访企业1500余家次,组织培训印刷包装、汽修等11个行业企业3600余家次,帮助指导企业解决160余个问题;“企业环保服务日”制度被省生态环境厅列入进一步优化生态环境监管服务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十大举措,全省推广。顺利完成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现场核查和数据填报,普查数据审核通过率100%,普查质量全省前列。

(五)借势破难,从严抓好环保督察整改一是推动首轮环保督察整改销号。围绕督察整改任务清单、信访销号清单,常态化开展督查督办,召开专题推进会3次,市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带队现场督察5次,下发督办单4份,有力推动难点问题整改销号;中央环保督察反馈的4个问题全部完成销号,省级环保督察反馈的19个问题完成整改11个,剩余8个均为金华市面上共性问题,正在按时间节点有序推进或立行立改、长期坚持。二是开展环境风险隐患大整治。举一反三,开展4轮突出环境问题大排查大整治,全面梳理6大类32个突出环境问题,以督考办督办单形式下发至各镇街和相关部门,实行挂账销号管理,每月开展调度,推进问题整改落实到位,严防问题反弹回潮。三是全力做好第二轮中央环保督察迎检准备。强化督察热点信访问题化解,对城西金哥集团、富发皮塑,佛堂诚俊花边,北苑幸福社区等矛盾突出、调处难度大的疑难信访件分类施策,通过减产能、优工艺、上设施等措施减少环境风险;部门、镇街协同配合,扎实做好“达标扰民”企业环境信访矛盾的化解。

(六)全域创建,高质量建设美丽义乌。一是加快推进浙中生态廊道建设。全年谋划生态廊道项目36个,完成投资147.23亿元,完成率141.2%;全面启动义乌江左右岸19.56公里美丽城防建设,义乌江、南江27.01公里绿道闭合圈全线贯通;大力推进绿道网建设,完成大陈江等6条县级以上河道绿道建设58.73公里。二是开展星级和美乡村全域创建。全面完成 10 条美丽乡村精品线基础设施建设。新增一星样板村 51 个、三星村 27 个,有望获评省美丽乡村示范县。“国企+精品线”乡村建设新模式成功入选第一批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经验。三是大力开展生态环保修复。成功入选浙江省首批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试点建设,获得省补资金8000万;制定《义乌市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试点实施方案》,谋划建设8.4平方公里的幸福湖城市绿肺等34个重点项目,概算总投资93.5亿元,目前27个项目开工,其中完工6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