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义乌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情况的汇报

发布时间:2020-12-23 1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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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壤污染是指因人为因素导致有害物质进入土壤,引起土壤理化、生物等特性的改变,影响土壤功能和有效利用,危害公众健康或者破坏生态环境的现象。201911日《土壤法》实施以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各职能部门认真履职,扎实推进土壤污染防治各项工作。目前,我市土壤环境质量稳中向好,土壤环境安全得到基本保障,土壤环境管理年度各项任务稳步推进,确保了老百姓吃得放心、住得安心。 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作进展和成效

1.建立健全治土工作体系。201811月,成立了义乌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先后制定了《义乌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年度工作计划、部门责任分工方案等制度性文件,明确了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目标和要求,理清了主要工作内容和部门间工作职责。同时,建立了定期会商、联动执法、专项整治、评估考核等长效机制;加大土壤污染防治投入,近三年积极争取到上级土壤污染防治专项资金1000余万元,市级财政配套保障资金196万元。常态化开展宣贯,强化各方责任,逐渐形成土壤污染防治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2.全面摸清农用地污染底数。根据全省统一部署,为期两年的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于2018年底结束。结果表明,全市33.84万亩耕地中,优先保护类耕地28.46万亩、占84.1%,以无污染或轻微污染为主、土壤质量安全,多数为永久基本农田,须严格保护;安全利用类耕地5.31万亩、占15.7%,存在一定土壤污染、但风险可控,需采取农艺调控或阻隔污染迁移等措施实施修复;严格管控类耕地700亩、占0.2%,污染风险较高,需调整种植结构或用地功能。为此,形成了耕地土壤环境质量一图、一表、两报告,对耕地实行分类管控和修复,并建立了6个土壤污染综合监测点、12个常规监测点,对耕地质量进行实时动态监测,及时监控预警。目前累计完成上级交办的21个农用地疑似超标点位对账销号,完成率100%。今年,成功争取到了土壤污染源解析省级试点,下步通过源解析查明污染来源、途径,指导科学防控和修复。

3.持续开展建设用地污染排查。建设用地土壤污染主要来源于涉污企业关停搬迁后的腾退地块,主要集中在电镀、印染、化工、造纸、制革、危险废物利用处置、铅酸蓄电池制造、有色金属冶炼、有色金属矿采选9大行业,义乌仅有前6大行业。为掌握污染地块分布及其环境风险情况,目前我省正在实施上述行业重点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我市纳入调查范围的企业地块共计130个,经筛选确定了27个风险地块,目前已完成采样检测,年底出结果。为确保建设用地安全开发利用,一方面,建立了重点企业疑似污染地块清单库,将从事过9大行业项目的地块全部动态纳入,目前已有82个地块入库,其中21个将开发利用地块已完成调查评估,均未发现受污染地块,移出清单库;另一方面,根据新《土壤法》要求,生态环境、农业农村、自规等部门联合对全市2019年来142个用途变更地块进行全面排查,目前全部通过专家评审,未发现受污染地块。

4.扎实推进土壤污染防管治一是开展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推广化肥农药减量增效技术应用,2019年来推广测土配方55万亩次,覆盖率95.5%;推广商品有机肥7.5万吨,化肥减量3142吨;建设绿色防控示范区20个共3.1万亩,化学农药减量14.5吨。建成4个农药废弃包装物回收临时归集仓库、38个回收点,2019年以来共回收农药废弃包装物63.7吨,全部由第三方专业公司100%安全处置。推进养殖场规模化、生态化建设,全市14家养殖场全部通过省级美丽牧场验收,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100%二是推进工业企业污染减排和整治。严把审批源头关,对9大行业企业实施限批,做到企业总数控制只减不增。全市电镀、印染等6大行业企业全部列入重点监管企业名录库,实施严管;推行产废单位危废管理计划和网上在线申报制度。推进重金属污染减排,累计削减五类重金属排放量530.7千克,削减率22.4%,提前超额完成上级下达的十三五减排目标;开展涉镉行业排查,2018年以来共对16个调查点及其周边570个村庄开展全面排查,未发现异常污染源情况。三是强化土壤污染执法监管,2019年以来全市共查处涉及土壤和固体废物环境行政案件175件,处罚款金额213.6万元。

二、主要存在问题和短板

土壤污染防治相比水、大气是生态环保的全新领域,尽管通过这两年的努力,各项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土壤污染防治工作起步晚、技术基础差、配套法规标准不完善、历史欠账多,总体来说还处于试点探索、建章立制的阶段,面临形势较为严峻,对照上级目标要求和群众期盼,还存在以下问题和短板:

1.工作重视程度还不够,法律责任落实有差距。对政府部门而言,土壤污染具有隐蔽性,看不见、摸不着,一些职能部门对治土的重要性、紧迫性认识不足,对其法定职责认识也较为模糊, 少数部门内部科室间职责不清,具体工作中时有推诿、扯皮,履责不够到位。对企业而言,部分企业负责人学法不主动,对法律制度具体内容了解不够,理解认识不深,依法办事能力不足,土壤污染防治能动性较差,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

2.现有人员配备严重不足,监管力量亟须加强。机构改革和新《土壤法》实施后,治土工作内容大幅增加,同时将国土部门的地下水污染防治、农业部门的农村面源污染治理等工作进行整合,统一划给了生态环境部门,但未划转相应编制。目前我市土壤与固体废物管理中心仅有3名编制,在承担全市工业固废、危废监管的同时,还要承担大量的治土工作,人员配备严重不足, 在日常监管上有时会有心无力,存在对土壤污染监管能力欠缺、违法问题发现不及时和查处力度不够等问题。

3.部分工作还在试点探索,执行落实还不够到位。从日常工作来看,农业面源污染防控压力大,化肥农药减量管理不够精细化,废弃农膜等农业废弃物回收处置体系不完善,回收困难,收集率低;复垦地块场地调查不够规范、进度缓慢。建设用地风险管控有待加强,少数镇街对用途变更地块未及时开展场地调查评估,直接挂牌出让,留有风险隐患;土壤违法发现和认定较为困难,执法监测取证时间长、费用高,影响办案效率。部门间信息不对称,部分工作尚未形成合力。土壤污染调查评估、治理修复技术性强,目前无准入规定,整个市场处于零门槛状态,从业单位能力参差不齐,个别调查、修复项目质量不高,难以达到预期效果。

三、下步工作计划

1.深化认识,推动责任落实。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将抓好抓实土壤污染防治工作作为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重要举措。二是进一步明晰土壤污染防治各方职责,相关部门依法履行管理职责,各街镇落实好属地责任,企业自觉履行主体责任。三是丰富土壤有关法律政策宣贯形式和手段,普及土壤污染防治相关知识;加大土壤环境状况信息公开力度,引导公众广泛参与和监督,营造良好工作氛围。

2.强化保障,提升监管能力。一是加强土壤污染防治队伍建设,加大专业人才招引力度,配足配强治土监管人员;强化统筹协调,适时推动市土壤办实体化运作。二是加大治土资金投入力度,统筹好上级专项资金使用,保障技术支撑、项目治理等工作经费。三是强化督查考核,推动部门、镇街抓好治土工作。

3.抓实工作,确保环境安全。一是完善土壤环境监测网络,加密土壤监测点位,科学预警。二是加强农业生产监管,开展农药化肥减量精细化管理,建立健全农业废弃物回收贮运和综合利用体系,创新激励机制,提高废弃农膜回收率;完善农用地分类清单,定期对各类别农用地面积、分布等信息进行更新,对优先保护类耕地实现严格保护,确保面积不减、质量不降;推进落实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和风险管控,降低农产品超标风险。三是加强建设用地储备、出让、收回、续期等各环节监管。强化涉重金属行业和涉持久性有机污染物行业源头管控,防范建设用地新增污染。强化潜在污染场地风险管控,加强重点企业土壤及地下水环境监测;大力推进企业清洁生产,减少污染排放。四是加强联合执法监管,打通环保、国土、农业等部门间信息壁垒,实现信息互通,形成联动监管机制;从严打击土壤污染相关环境违法行为。五是强化镇街属地管理责任,督促重点企业在停产搬迁、征收前依法开展污染风险场地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