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 信息索引号:

    12330782471773341E/2020-348824

  • 主题分类:

    气象

  • 体裁分类:

    规范

  • 服务对象:

    事业单位,政府机关

  • 发布机构:

    市气象局

  • 发文字号:

    义气发[2020]5号

  • 成文日期:

    2020-12-28

  • 信息有效性:

    有效

义乌市气象局气象灾害预警信息“进村入户”全覆盖工作实施细则(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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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12-28 10:48

信息来源:市气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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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强化气象灾害预警发布传播“全覆盖”工作,结合市本级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适用范围

本实施细则所称的气象灾害预警信息“进村入户”全覆盖是指气象局发挥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的发布传播枢纽作用,进一步健全从气象部门、到基层防灾减灾责任人、再到家庭直至“到人”的四级气象灾害预警信息传播网络,逐步实现预警信息全覆盖目标。

本实施细则主要规范了气象灾害预警短信(“12379”特服号)、农村应急广播和基层责任人再传播等三种全覆盖预警传播机制。

二、气象灾害预警短信传播机制

短信仍是目前最有效的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发布和传播手段,市气象台负责通过突发事件预警“12379”短信发布平台及时发布各类气象灾害预警信号,确保预警短信覆盖所有基层气象防灾减灾责任人。

基层气象防灾减灾责任人包括各级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应急管理、自然资源与规划、生态环境、交通运输、水利、农业农村、文化广电旅游等市本级防灾减灾相关部门负责人,气象“四员”队伍(部门联络员、乡镇(街道)协理员、村(社区)信息员、气象灾害防御(防雷)重点单位联系人)和基层网格员等。

三、农村应急广播即插即播机制

台风、暴雨、暴雪、道路结冰、寒潮、低温、大风、雷电、冰雹等橙色及以上预警信号以及台风紧急警报,原则上应通过农村应急广播发布。

农村应急广播气象预警信息发布实行逐级审批制度。遇重大突发性灾害天气时,由气象台起草气象预警信息发布广播稿,报分管局领导审核,由局主要领导审批同意后,由服务岗进行播报,气象台进行留档保存。

四、基层责任人再传播机制

积极争取市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的支持,进一步健全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再传播机制,进一步发挥气象信息员、基层网格员等基层责任人的作用。

1.气象信息员。推动气象信息员采取短信、电话、微信、电子显示屏、村广播站、上门等方式将气象灾害预警信息传递到每户家庭。利用智慧气象信息员平台加强对气象信息员的工作管理。

2.基层网格员。推动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再传播等工作纳入基层网格员职责,依托入户走访、网格微信等载体,建立以基层网格员为责任主体、预警传递到家庭的传播机制,探索将基层网格员纳入气象信息员队伍。

本实施细则自发布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