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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330782002609418N/2020-240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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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机构:

    义乌政府网

  • 成文日期:

    2020-02-24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义乌市民政局2020年部门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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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2-24 15: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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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乌市民政局2020年部门预算

一、民政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民政工作的法律法规。起草有关民政工作的地方性规范文件、政策,制定全市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

2.负责全市社会组织的登记和监督管理。

3.牵头拟订全市社会救助规划、政策和标准。统筹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负责全市实施特困人员供养、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负责全市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承担全市革命老区建设相关工作。

4.指导城乡基层政权和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工作。指导社区服务管理和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推进城乡社区建设,组织开展城市基层治理相关工作。

5.负责行政区划管理。规范全市地名标志的设置和管理,负责全市标准地名资料的编辑和审定。负责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日常管理工作,调处行政区域边界争议。

6.拟订全市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政策。指导孤儿、残疾人等特殊困难群体的权益保障工作。负责收养登记工作。

7.拟订全市养老服务发展规划、政策和标准。指导全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参与推动养老服务业发展。指导和管理城乡养老机构建设,指导居家养老服务工作。

8.负责殡葬管理和婚姻登记管理工作。

9.拟订全市社会工作发展规划、政策和职业规范,会同有关部门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志愿者队伍建设。拟订慈善事业发展规划、政策,主管慈善工作。

10.负责市级福利彩票公益金的管理工作。

11.负责民政事业规划财务和统计工作,指导、监督民政事业费的使用管理。

12.负责管理监督全市大中型水库移民安置和后期扶持工作,指导小型水库移民扶持工作。

13.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责任制体系要求,依法具体负责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14.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5.职能转变。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大发展思想,深入推进民政领域“最多跑一次”改革,更大力度强化基本民生保障职能,为全市困难群众、孤老孤残孤儿等特殊群体提供基本社会服务;完善社会治理方式,积极培育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等多元参与主体,推动搭建基层社会治理和社区公共服务平台,加快推进民政事业城乡一体化进程。

16.有关职责分工。与市卫生健康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市民政局负责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全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 ,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市卫生健康局负责拟订应对人口老龄化、医养结合政策措施 ,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组织推进老龄事业发展 ,承担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医疗照护、老年人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等老年健康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民政部门预算包括:局本级预算、局属义乌市社会救助中心(挂市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牌子)、义乌市儿童福利院(挂市儿童福利指导中心牌子)、义乌市婚姻登记中心、义乌市社会组织服务中心(挂市地名服务中心牌子)、义乌市低收入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义乌市福利事业发展中心(挂市福利彩票发行中心牌子)、义乌市养老服务指导中心、义乌市慈善总会、义乌市革命老区促进会、义乌市殡仪馆和局属义乌市殡葬执法大队预算。

二、民政局2020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民政局2020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民政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专户资金收入、省补资金、上年结转;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农林水支出、其他支出。民政局2020年收支总预算25316.25万元。

(二)关于民政局2020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民政局2020年收入预算25316.2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9380.01万元,占37.05%;政府性基金收入7598.48万元,占30.01%;专户资金3123.89万元,占12.34%;上级补助收入4354.67万元,占17.20%。,上年结转859.2万元,占3.39%。

(三)关于民政局2020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民政局2020年支出预算25316.25万元。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454.0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15.22万元、农林水支出1215.03万元、其他支出9331.95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2518.67万元,日常公用支出276.12万元,项目支出22521.46万元。

(四)关于民政局2020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民政局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6978.49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9380.01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7598.48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064.7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15.22万元、其他支出7598.48万元。

(五)关于民政局2020 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民政局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5671.1万元,比2019年执行数减少3002.5万元,主要是由于机构改革,抚恤优待类资金已不在我局预算。

2.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13307.65万元,占84.92 %;卫生健康支出(类)315.22万元,占2.01%,农林水支出(类)969.03万元,占6.18%,其他支出(类)1079.2万元,占6.89%。

3.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667.97万元,主要用于民政局和殡葬执法大队人员开支,公用开支及社保开支等。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民间组织管理事务(项)310.81万元,主要用于社会组织服务中心各项开支。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行政区划与地名管理事务(项)2.45万元,是地名地址库管理系统尾款。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事务(项)45万元,主要用于社会组织和基层政权事务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项)5751.14万元,主要是局本级部分支出、义乌市婚姻登记中心所有支出、革命老区促进会所有支出、慈善总会部分支出等。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144.44万元,主要用于各单位养老保险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72.22万元,主要用于各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儿童福利支出(项)156.62万元,主要用于散居及困境儿童基本生活费等开支。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老年福利(项)727万元,主要用于慈善专项支出和部分养老体系建设补助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殡葬(项)2026.7万元,主要用于殡仪馆和殡葬执法大队各项开支。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社会福利事业单位(项)459.78万元,主要用于义乌市福利事业发展中心和市儿童福利院各项开支。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其他社会福利支出(项)969.06万元,主要用于儿童福利院部分支出。

(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最低生活保障(款)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项)1378.8万元,主要用于部分低保金的发放。

(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款)城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项)77.87万元,是上年结转的省补救助资金。

(1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生活救助(款)其他城市生活救助(项)517.77万元,主要用于社会救助中心各项开支。

(16)卫生健康支出(类)老龄卫生健康事务(款)老龄卫生健康事务(项)315.22万元,主要用于养老服务指导中心各项开支。

(17)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专项支出(项)477.84万元,主要用于移民资金的发放。

(18)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建设征地及移民支出(项)491.19万元,主要移民资金的发放和移民项目开支。

(19)其他支出(类)其他专项支出(款)慈善基金支出(项)1079.2万元,主要用于慈善总会部分开支。

(六)关于民政局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民政局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794.79万元,其中:

1.人员经费2497.6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绩效工资、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医疗费、住房公积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工会经费、其他对个人个家庭补助支出等。

2.公用经费196.0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伙食补助费、差旅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3.定额车辆经费50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以及殡仪馆遗体接运车辆开支。

4.个人定额交通补贴21万元,主要用于公务人员公务出行支出。

5.公共交通费30.1万元,主要用于部门单位集体参加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组织的重大公务活动等方面。【用途详见《义乌市公务交通费管理暂行办法》(义财预[2016]28 号)】

(七)关于民政局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1.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民政局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9645.15万元,比2019年执行数增加1059.44万元,主要是救助资金、养老资金以及移民支出大于2019年预算数。

2.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46.4万元,占11.89%;农林水支出246万元,占2.55%;其他支出8252.75万元,占85.56%。

3.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移民补助407.4万元,主要用于移民直补资金的发放。

(2)基础设施建设和经济发展622万元,主要用于水库移民后期项目扶持支出。

(3)基础设施建设和经济发展117万元,主要用于水库移民后期项目扶持支出。

(4)基础设施建设和经济发展246万元,主要用于水库移民后期项目扶持支出。

(8)福利彩票销售机构的业务费支出381.15万元,主要是福利事业发展中心的特别行业经费支出。

(9)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7871.6万元,主要是救助政策补助、养老慈善专项、深化殡葬改革政策补助、殡葬补助、特定对象补助等项目支出。

(八)关于民政局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18.45万元,与上年执行数相比增长54.91%,主要原因为2020年招待事项有所增多。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20年安排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0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长(或下降)0%。

2.公务接待费:2020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12.45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长33.87 %。主要用于接待国内公务接待产生的餐费、住宿费等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0年度公务接待事项有所增多。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0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6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长48.34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主要用于经批准购置的0辆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6万元,主要用于公务车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增长的主要原因2019年预算执行率不高。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20年民政局本级、义乌市殡仪馆、义乌市殡葬执法大队、义乌市社会福利事业发展中心、义乌市婚姻登记中心、义乌市养老服务指导中心、义乌市社会组织服务中心、义乌市社会救助中心、义乌市儿童福利院、义乌市低收入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义乌市慈善总会、义乌市革命老区促进会等9家下属单位和2家社会组织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94.52万元。与上年预算相比,减少2.41%,与上年基本持平。

2.政府采购情况

2020年民政局各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351.8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1.8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320万元。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民政局及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5辆,其中,应急机要通信用车1辆(义乌市社会救助中心应急保障用车1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行政执法专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3辆(殡仪馆遗体接运车13辆)、其他用车1辆(慈善总会用车1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20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4.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0年民政局有救助政策补助等66个项目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2012.19万元。

其中重点项目绩效目标26个、具体每个项目绩效目标及预算安排详见附件。

三、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专户资金:教育收费作为本部门的事业收入,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

3.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专户资金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在“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

6.用历年结余弥补收支差额:指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上年结转”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结余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7.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8.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9.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0.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附件

1 收支预算总表.xls

附件

2 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xls

附件

3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xls

附件

4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xls

附件

5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xls

附件

6 收入预算总表.xls

附件

7 支出预算总表.xls

附件

8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表.xls

附件

2020年项目(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表(50万元以上).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