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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文化
通知
关于印发义乌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文化惠民”信用体系实施细则的通知
文旅局
义文旅〔2019〕155号
2019-12-20
主动公开
有效
发布时间:2020-02-27 0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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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弘扬诚信传统美德,增强社会成员诚信意识,褒扬诚信,惩戒失信,提高全社会信用水平,营造优良信用环境,建立义乌市个人信用管理机制,全面推进我市文化旅游体育领域信用体系建设,根据《义乌市个人信用管理办法(试行)》、《关于印发义乌市信用监管实施暂行办法的通知》、《义乌市信用评分办法(2018版)》《义乌市信用修复管理暂行办法》和《义乌市信用监管实施暂行办法》等文件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义乌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文化惠民”信用体系实施细则》。现将该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
1.“你守信,我有礼”体育信用分活动细则
2.义乌市图书馆“信易阅”实施细则
3.义乌市文化馆信用分实施细则
4.“好信用·轻松游”旅游信用管理实施细则
义乌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2019年12月20日
附件1
“你守信,我有礼”体育信用分活动细则
本活动适用人群为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居住的境内及境外自然人。不适用于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人员、《义乌市社会法人守信激励与失信惩戒管理办法》中定义的信用等级为E级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依据《浙江省公共信用信息管理条例》、《义乌市个人信用管理办法(试行)》被认定为严重失信黑名单的人员。
一、服务范围
持有义乌市民卡且已在“浙里办”app内注册市民用户。
二、活动内容
每位市民可以凭借个人信用分参与体育方面的优惠活动。个人信用分在105分(含)至115分(含)的市民可以享受公共体育场馆和相关社会投资体育场馆正价项目的5折优惠。个人信用分大于115分的市民可以额外享受优先观看体育行政部门组织的体育赛事,部分赛事活动可以获得免费入场观看资格。
三、活动范围
场馆:梅湖体育馆、梅湖游泳馆、义乌市全民健身中心、
佛堂全民健身中心、动客篮球馆、动客游泳馆
赛事:CBA联赛、三打三国际篮球精英赛、各俱乐部联赛等。
四、活动时间
2019年9月1日起,其中场馆5折优惠限8:30-15:30
五、操作流程
市民于活动时间内,在活动场馆出示“浙里办”app内
信用分页面,凭借义乌市民卡登记后,可享受相应折扣。
六、活动咨询
梅湖场馆咨询电话:0579-85555952
动客场馆咨询电话:0579-85777622
赛事活动咨询电话:96150(12345)
七、附则
异议处理咨询电话:96150(12345)转体育科。
本办法由义乌市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体育科负责解释。
附件2
义乌市图书馆“信易阅”实施细则
第一章 借阅须知
第一条 凭市民卡主卡或已开通借阅功能的副卡、身份证借书。
第二条 市民卡主卡(办理过图书证的除外)已全面开通借阅功能。办理过图书证的市民卡读者,到宗泽东路总馆归还图书并退证后,自动开通市民卡借阅功能。
第三条 没有市民卡主卡的,需凭本人身份证,到总馆开通身份证借阅功能,并交100元图书归还保证金。
第四条 市民卡或身份证已开通图书借阅功能的读者,可关注义乌市图书馆微信公众号,绑定身份证,生成电子借阅证。
第五条 已开通图书借阅功能的市民卡、身份证、电子借阅证,可在市图书馆总馆、分馆及悦读吧内通借通还。
第六条 普通读者每证限借书5册,借期30天,可续借一次,借期15天。如借书超过期限未归还,读者需根据逾期天数支付超期使用费0.1元/册/天,今后还将纳入征信系统。
第二章 信用证权益
第七条 市民卡或身份证已开通借阅功能的市民,个人信用分在120分及以上的,借阅证自动升级为信用证。
第八条 无市民卡且未用身份证开通图书借阅功能的市民,如信用分在120分及以上的,可凭本人身份证,到总馆开通身份证借阅功能。
第九条 信用证每证限借书8册,借期30天,可续借一次,借期15天。如借书超过期限未归还,读者根据逾期天数支付超期使用费0.1元/册/天。
第十条 信用证读者参加“读者书店买书,图书馆来买单”借阅服务时,选书权限最多可由普通借阅证的3册提高到8册。
第十一条 个人信用分降到120分以下的,自动下降借还书册数,原借书保留在借阅证内。如需继续外借图书,需把已借图书归还。
第三章 附则
第十二条 本细则将根据全市信用应用整体推进情况适时完善补充。
第十三条 本细则由市图书馆负责解释。
附件3
义乌市文化馆信用分实施细则
第一章 换票须知
第一条 市级劳动模范、优秀共产党员、先进工作者、义乌市人才引进副高以上职称、献血2000CC以上市民,凭有效证书和本人身份证到剧院大厅服务台换票。
第二条 所有换票条件,仅限公益场次。
第三条 各类换票条件,不累计使用,每场仅限一张;
第四条 每场预留40张,先到先得,领完为止;
第二章 信用证权益
第五条 市信用分120分以上,可凭有效证明、证件到剧院大厅服务台换票。
第六条 信用分105-119分可享受7折优惠。(仅限公益场次,每人限三张)。
第七条 信用证权益与第一条权益单场不重复使用。
第三章 附则
第八条 本细则将根据全市信用应用整体推进情况适时完善补充。
第九条 本细则由市文化馆负责解释。
附件4
“好信用·轻松游”旅游信用管理实施细则
根据《中国公民文明旅游公约》、《游客不文明行为记录管理暂行办法》、《义乌市个人信用管理办法(试行)》(义政办发〔2017〕11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义乌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实际,决定在全市开展“好信用·轻松游”信用应用项目,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为加强对游客不文明行为的管理,鼓励文明出行,加强个人信用在旅游出行方面的应用,推广信用旅游,强力推进信用工作,实现信用应用全覆盖。
二、服务对象
报名参加在义乌市本地设立的旅行社(不含外地分社、服务网点)组团旅游的我市市民。
三、活动时间
自本方案印发之日起
四、项目内容
(一)对个人信用分在105分以上的义乌市民,在我市旅行社(不含分社和服务网点)报团出游时赠送个人旅游意外险一份(工会疗休养等特殊情况除外);
(二)对个人信用分在110分及以上的义乌市民,在我市旅行社(不含分社和服务网点)报团参加境内游时,可以享受“先出行后付款”的优惠政策。
五、操作流程
(一)游客出示个人信用分,告知前台工作人员参加活动(关注“信用义乌”微信公众号,进行个人信用查询)。
(二)前台人工审核完毕后,根据信用分值提供相应优惠。
(三)享受“先出行后付款”的优惠政策的游客,需在行程结束后7日内缴纳团费。
六、附则
本意见“以上”、“以下”均含本数,本意见中的信用扣分规则与《义乌市个人信用管理办法(试行)》有冲突的以本意见为准,其他未尽事项参照《义乌市个人信用管理办法(试行)》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