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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30782000000/2020-210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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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

  • 成文日期:

    2020-0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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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动公开

2019年义乌市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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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2-27 0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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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19年,我院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和上级法院的监督指导下,在市政府、市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牢牢把握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线,加强执法办案,提升司法服务,深化司法改革,打造过硬队伍,工作取得了新进展。全年新收各类案件47239件,收案量由2018年的上升13.4%逆转为下降2.7%,为近7年来首次出现负增长,这主要得益于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社会治理。全年办结各类案件48484件,位居全省第一,法官人均结案481.5件,为全省平均数的1.6倍。

  一、服务中心大局,在保障经济社会发展上迈出新步伐

  助推营商环境优化。深刻理解总书记关于“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重要论述,对标世界银行营商环境评价最优指标,着力做好“执行合同”与“办理破产”两个指标的优化提升工作。严厉打击知识产权侵权和犯罪行为,审结知识产权民事案件1927件,刑事案件60件,相关工作经验在全省知识产权刑事司法保护研讨会上获得推介。树立“涉外无小事”理念,审结涉外、涉港澳台商事案件259件,优化区域外商投资环境。充分发挥破产审判在化解产能过剩、促进要素盘活、助推转型升级方面的积极作用,全年办结破产案件53件,盘活工业用地128亩,涉及房产建筑面积7.7万平方米。

  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把防范化解重大风险贯穿于全年工作始终。防范金融“两链”风险,审结金融借款、票据、保险等纠纷2651件,帮助金融机构收回不良债款37.1亿元。防范民间融资风险,建立“职业放贷人名录”,深化民间借贷协同治理,民间借贷纠纷收案4480件,同比下降22.4%。防范社会稳定风险,完成“e租宝”集资参与人信息核实登记工作,为251名受害人登记金额1810余万元。

  共建社会治理格局。开展“70法官服务70+企业”专项行动,安排员额法官主动对接89家规上企业,为企业提供“订单式”司法服务,及时帮助解决难题77个。推行“法官联系镇街”机制,做到司法服务下沉,全面融入基层社会治理。支持乡村振兴战略,参与基层乡村治理,佛堂、苏溪、上溪、廿三里、国际商贸城5个人民法庭全年审结各类案件9106件,诉前调处化解矛盾纠纷2851件。

  二、立足法定职责,在捍卫社会公平正义上干出新成绩

  依法打击刑事犯罪。审结刑事案件2494件,同比下降4.4%,判处罪犯3215人。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审结黑恶案件17件74人,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31人,并处罚金824万元,追缴违法所得3839万元。办结了颜文玲等21人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以虞关荣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保护伞”系列案等一批重大案件,有力彰显了有黑必扫、有恶必除、有“伞”必打的坚强决心。审结危害公共安全、故意伤害、两抢一盗等严重犯罪案件1362件1489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审结贪污贿赂、滥用职权、失职渎职等职务犯罪案件18件21人,邀请多部门党员干部旁听受贿案庭审,开展“零距离”廉政警示教育。坚持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符合条件的799名被告人依法宣告缓刑。深入实施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提升刑事审判效率,审结936件1076人,平均审理天数8.3天。

  妥善化解民事纠纷。新收民商事案件24381件,同比下降2.6%,审结24944件,解决争议标的额109亿元。审结买卖、承揽、租赁等合同纠纷8588件,规范市场交易秩序;审结交通事故、产品责任等人身财产侵权纠纷2550件,保护受害者合法权益;审结建设工程、房屋买卖等案件1470件,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稳定发展;审结离婚、抚养、赡养等婚姻家庭案件966件,促进家事纠纷案结事了。对民事案件实行繁简分流,简案快审、繁案精审,适用简易程序、小额诉讼程序快速审结案件18096件。

  稳妥处理行政纠纷。新收行政诉讼案件394件,审结458件,同比分别上升5.9%和37.1%。其中判决行政机关败诉50件,败诉率为 10.9%。注重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达成和解协议或撤回起诉66件,占14.4%。规范当事人依法行使诉权,对151件不属于行政诉讼受理范围的案件,依法裁定不予受理或驳回起诉。强化非诉行政案件审查执行,共裁定准予执行353件,执结340件,执行到位标的2953万元。强化司法与行政良性互动,落实府院联动常态化机制,连续8年发布行政审判白皮书,促进行政机关不断改进行政管理和执法工作。

  着力攻坚执行破难。举全院之力狠抓执行工作,努力夯实“切实解决执行难”工作基础。执行案件收案19596件,同比下降0.4%,执结20173件,同比上升2.9%,收结案均居全省第一,执行到位标的57.9亿元。突出强制执行,加大失信惩戒和拒执打击力度。通过网络查控系统冻结存款89630次,查询不动产13970次,登记查封车辆4370辆。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21040人次,限制高消费22785人次,限制出境60人次,实施司法拘留1311人次,罚款6200人次,以涉嫌拒执罪移送公安侦查75人6家单位,将58家资不抵债企业移送破产清算。讲求善意执行,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依法支持帮扶涉执企业,慎用查封、冻结等强制措施,灵活运用解封转贷、执行和解等手段,累计对50余家涉执企业进行帮扶,帮助企业渡过难关。实行失信企业信用修复制度,对266家主动纠正失信行为的企业恢复信用等级。立足规范执行,不断提升案件质效。修订完善《执行办案提示》《执行质量评查办法》,严格办案流程和节点管控,重点执行质效稳中向好。强化执行宣传,扩大执行工作影响力。全年组织12次涉民生、金融案件集中执行。安排1次网络现场直播,举办2场打击拒执违法犯罪新闻发布会,40余篇执行宣传稿在省级以上媒体刊发,理解、支持执行的社会氛围进一步形成。

  三、践行为民宗旨,在着力提升司法公信上拿出新举措

  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打造高质量司法产品。紧紧抓住权力监督管理的关键环节,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守住办案质量生命线。通过三轮遴选现有员额法官89名,新增司法雇员20名,不断健全人员分类管理机制。完善随机分案与专业审判相结合的办案模式,根据营商环境评价需要,将国际商贸城人民法庭打造成全省首家专业化人民法庭。充分发挥院庭长办案的示范作用,入额院庭长办结各类案件16945件,占结案总数的34.9%。严格案件评查通报制度,对10件瑕疵案进行责任追究。

  强化诉讼服务意识,打造高标准服务平台。完善以诉讼服务大厅、执行服务专区、律师服务专区为一体的综合性服务平台,为当事人提供一站式、综合性、全方位的诉讼服务。与宁波海事法院对接,设立宁波海事法院(义乌)巡回审判庭,便于市场经营户便捷、经济、高效化解海运、海事纠纷。启用江东办公区,完备办公区设置,方便群众参与诉讼活动。

  加强智慧法院建设,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积极推广“移动微法院”,引导当事人和律师通过微法院立案12681件,实现立案“一次不用跑”。推广使用在线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平台,线上化解纠纷2026起,减轻当事人诉累。推进庭审记录改革,运用智能语音识别系统,进一步提高审判效率。

  四、坚守廉洁自律,在推进清廉法院建设上抓出新风貌

  坚定理想信念根基。高标准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确保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走深走实。深入陈望道故居、细菌战历史陈列馆、义新欧铁路口岸等地,重温红色文化,汲取精神动力。组织开展员额法官宣誓、中层以上干部“看现场、知大局、强服务”主题调研等活动,激发干警增强服务大局的责任心和使命感。加强机关党委及党支部建设,开展各类党员活动69次,引导干警坚守法治精神和职业道德。

  强化担当锤炼本领。开展精品案例、优秀庭审、裁判文书等评比活动,其中2起案例入选中国优质品牌保护委员会 “年度知识产权保护十佳案例”,2起案例获评“浙江省知识产权刑事司法保护十大典型案例”。加强教育培训,分批组织干警95人次赴国家法官学院、西南政法大学等地集体培训充电,到先进法院学习经验,全面提升干警业务素质。一年来,有5个集体、12名个人受到市级以上表彰奖励,其中,两名同志被最高法院授予“全国模范法官”“全国法院全面停止军队有偿服务工作先进个人”称号,一名同志被授予浙江省“人民满意的公务员”称号。

  永葆清廉公正本色。深化“清廉法院”建设,通过广泛开展廉政谈话、签订廉政承诺书、对照责任清单自查、报告重大事项等形式,加强权力运行监督,提升干警拒腐防变意识。出台《关于全面落实“抓早抓小”要求记分管理办法(试行)》,对11名干警轻微违规行为进行全院通报,对12名违反纪律作风的干警提醒谈话、批评教育。

  自觉接受各界监督。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认真落实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认真办复代表建议5件,积极回应代表关切,引入财产保全保险担保机制,减轻财产保全申请人负担。严格按照市人大常委会《监督司法机关工作办法》,向人大常委会报送出台的重要文件、法律文书及重要事项230份(次)。主动邀请代表委员视察法院、旁听庭审、见证执行等150余人次。认真办理政协委员提案,向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通报情况,听取意见建议,改进自身工作。自觉接受检察机关对审判执行工作的监督,落实检察长列席审委会制度,认真办理检察建议33件。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我院各项工作所取得的成绩,是市委正确领导,人大有力监督,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大力支持的结果,是全院干警攻坚克难,努力工作的结果。在此,我谨代表市人民法院表示衷心的感谢!

  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在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一是解决执行难任务依然艰巨,创新和拓展执行措施不够,个别办案人员机械办案、就案办案,不注意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统一,执行质效离群众期待仍有一定差距。二是办案任务依然繁重,矛盾纠纷的诉前分流和多元化解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三是司法权力的规范化运行机制需要不断完善,新的审判质效监督机制亟须健全。四是队伍建设存在薄弱环节,司法理念、司法能力与新时代新要求还有差距,少数干警司法作风不正损害司法公信。对于这些问题和困难,我们将采取有效措施,努力加以解决。

  2020年,我院工作的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是: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市委“一二三发展战略”,大力加强思想建设、质量建设、作风建设,扎实推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为打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样板城市、建设以世界“小商品之都”为特色的国际样板城市、最终高质量高水平建成世界“小商品之都”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是攻坚攀高当标兵,在推进义乌高质量发展上展现新气象。紧紧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常态化开展“三服务”活动,服务保障经济高质量发展。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全力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保障平安义乌建设。以“勇争第一”为目标,优化提升“执行合同”“办理破产”两个评价指标,助力建设国际一流营商环境样板城市。加大对侵犯知识产权行为的惩治力度,公正高效审理涉外商事案件,助力“一带一路”建设。加强行政审判工作,有效化解行政争议,助力法治政府建设。

  二是不忘初心强担当,在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上展现新气象。完善案件质量评查机制,执行差错案件追究制度,切实提升审判质效。进一步建设全流程、多平台的智能诉讼服务中心,实现“最多跑一次”改革在司法领域的全覆盖。坚定不移、砥砺前行,奋力推进“切实解决执行难”,增强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强化善意执行理念,依法合理确定财产处置顺序,维护担保企业的合法权益。传承发展“枫桥经验”,积极参与县级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建设,助力市域治理现代化。

  三是改革创新破难题,在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上展现新气象。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正确处理放权与监督、约束与激励、责任与保障的关系,谨防办案责任不实、团队合作不强、裁判尺度不一等改革伴生问题。大力推进“智慧法院”建设,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破解人案矛盾、建立完善执行长效机制,实现司法体制改革与现代科技应用相互促进、深度融合。

  四是旗帜鲜明讲政治,在建设高素质法院队伍上展现新气象。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进一步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加大教育培训力度,健全业务学习机制,提升队伍履职能力。深入践行党员干部“五(吾)带头”,持续推动“深化全面从严治党、加强队伍作风建设”活动,全力锻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突击队。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我们将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本次大会决议,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为开启“中国之治”的义乌新篇章作出应有的贡献!

  义乌市人民法院代院长 胡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