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您当前所在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部门公开 > 民政局 > 规划计划
  • 信息索引号:

    11330782002609418N/2020-42040

  • 文件名称:

  • 发布机构:

    民政局

  • 成文日期:

    2020-01-15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市民政局2019年工作总结和2020年工作思路
点击关闭详细目录信息

发布时间:2020-03-16 09:32

访问次数:

字体大小:

  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机关的精心指导下,民政系统干部职工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落脚点,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提升精气神,打赢翻身仗”为目标,深入践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工作理念,加快补齐民生短板,狠抓工作落实,不断适应民政工作新发展、新变化的要求,全方位推进民政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2019年工作情况:

  (一)深化改革、加大投入,构筑养老服务义乌新模式

  1.高标准建设养老服务机构。2016年开始,高标准规划全市养老服务机构建设,全面启动镇街敬老院改造升级,原地改建赤岸、北苑2家敬老院,以三星级标准,投资5.08亿元,新建城西、稠江、后宅、赤岸、上溪、佛堂、义亭、廿三里8家养老服务中心并推行公建民营模式,在省内率先实行机构养老全面社会化。全市共有机构养老床位6818张,每千名老人拥有机构养老床位40.9张。加大养老机构规范化管理制度创新,注重提升养老服务软实力,先后出台了《义乌市养老机构运营管理考核办法》、《义乌市养老服务机构信用信息归集和使用管理办法》等系列文件,通过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等方式,持续提升养老机构服务质量,打响养老服务义乌品牌。

  2.大力实施居家养老提质工程。我市全面贯彻上级关于居家养老工作要求,注重居家养老服务体验,提升老年人获得感,出台《关于全面提升居家养老服务质量的若干意见》(义政办发〔2019〕78号),明确提升居家养老服务质量的工作任务。建成并投用城西、稠江、后宅、苏溪、上溪5家兼具日间照料和全托服务功能的示范型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成411家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为全市2万余名老年人提供服务。实行居家养老服务补贴制度,持续加大财政补贴力度,政府出资为2000名特殊困难、高龄老人购买居家养老服务。提早谋划,合理实施居家养老服务机构规划布局,出台《义乌市新建住宅小区配套居家养老服务用房建设管理暂行办法》,新建小区必须按标准配建居家养老服务用房,建成后无偿移交所在镇街使用,使老年人得以就近享受养老服务。

  3.深度开展医养结合模式。全市养老机构通过内设医疗机构或就近与当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签约等形式,全面实行医养结合方式。在怡乐新村养老服务中心内设佰仁老年康复医院,已正式开业并纳入医保定点,设置床位200张。鸿佰洲养老服务中心内设如宾老年医院,设置床位50张。城西、赤岸养老服务中心依托本地稠州医院资源,计划开设护理站,深度实现医养结合。全市老年人实现家庭签约医生全覆盖,社区卫生院定期到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为老年人提供基础医疗服务。

  4.先行开展“智慧养老”义乌案例。积极落实响应省厅“智慧养老”新要求,以提升服务质量方便群众为导向,在全省率先推出入住养老机构“一站式”办理平台,在浙里办平台建成“养老机构入住”模块,实现入住养老机构线上申请、审核、预约,线下直接办理入住。开发建设义乌智慧居家养老服务平台,建成包含全市老年人基本信息、健康情况、养老服务需求,养老机构基本信息,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基本信息等内容的数据库。通过与公安部门数据共享,在全省率先实现老年优待证办理“无感智办”,全年15856张老年优待证实现“零跑腿”办理。在全市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启动安装人脸识别系统,通过人脸识别采集老人就餐数据,实现智能化管理。

  (二)注重人才培育,不断夯实基层治理能力

  1.持续加大人才培育力度。完善社区工作者薪酬待遇体系,强化部门联动机制,共同发力提升社区工作者待遇,会同市委组织部、人力社保局、财政局等部门对全市社区工作者年度考核奖基数进行调整。调整后,我市社区工作者年平均收入(不含单位缴纳五险一金)达8.2万元,达到上一年度全社会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的1.5倍。不断优化社工工作环境,持续加强社工机构培育力度,今年新增5家社工机构。

  2.创新治理体系,不断提升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义乌外商和外来人口数量多、流动性强、身份复杂、国别、民族分布广、宗教习俗差异大,这些人全部生活在社区,对我市的基层治理提出了极大的调整和要求。我市近年来积极推进社区建设工作,出台了《关于加强和改进城市社区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义乌市专职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等多个文件;加强社区基础服务设施建设,推进面积800平方米以下社区党群服务中心规范提升,从2019年开始,每年提升不少于8个社区党群服务中心,推进社区服务中心集中办事和一站式服务,做到居民办事“最多跑一次”,并着手建立社区规范化建设标准;深度开发社会组织的丰富资源,持续深化社区、社会组织和社会工作三社联动,启动“百家社团进社区文明实践志愿行”主题活动,已有50余家社会组织与12个社区签订了共建协议,积极发挥“义乌展会”“义乌温度”“义乌力量”等志愿服务品牌的辐射作用,推动社会组织参与社区治理服务;加强社工队伍建设,发挥社工人才作用,我市社工机构参与的国际融合社区、社区服刑人员社会工作项目(社区司法矫治项目)、公益校园行、护航青春、山的那边(关爱麻风病人)等项目获得了良好社会效果,我市的同悦社会工作服务中心,目前专职工作人员23人,承接了5个社区的社区服务和5个街道的社区矫正工作,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三)加强儿童关爱保护,全面提升未成年人保障水平

  1.创新模式,实现困境儿童申报零跑腿。我市现有困境儿童637名,为简化办事流程,提高工作效率,我市困境儿童基本生活费补助发放已开通“无感智办”服务,经义乌市低收入认定中心认定的Ⅱ类和Ⅲ类的困境儿童,直接纳入困境儿童保障范围,当月发放生活费,实现办事“零次跑”。

  2.持续加大孤儿基本生活费用保障力度。我市注重做好孤儿养育工作,孤儿基本生活费标准逐年提高。今年我市社会散居孤儿基本生活费标准由原来的每人每月1707元提高到1808元,儿童福利院孤儿基本生活费标准由原来的每人每月2134元提高到2260元,全面建立留守儿童一人一档。深入开展困境残疾儿童“添翼计划”,加大残疾儿童康复力度,为42名儿童开展康复训练。

  3.“政社联动”多个困境儿童关爱项目温暖绽放。我市儿童福利中心联合各社会组织,持续开展 “雏鹰助飞、扶苗学堂、静待花开、义乌温度、助翼天使、时光有爱”等多个关爱困境儿童品牌项目,通过开展助学助教、资助生活费、衣物捐赠、问题青少年(单亲孤儿)帮扶、心理疏导、增能教育等关爱活动,近三年共开展关爱活动2000余次;其中雏鹰助飞、义乌温度两个品牌关爱项目还延伸到云贵川青藏等贫困地区,让贫困地区的众多困境儿童感受义乌的温暖。

  (四)全面推进精准救助

  1.构建大救助体系。着力整合各部门救助资源、完善政策、创新机制,构建相互衔接、运作规范的全生命周期大救助工作体系,实现各类救助申请“一窗受理,最多跑一次”,探索全市救助系统建设。目前,已与医保、卫健、财政、教育等部门完成初步对接,大救助体系建设方案初步形成。开展幸福增收行动,通过社会力量认领、慈善资金筹集等方式,以虚拟就业形式发放幸福增收岗工资。截至10月,共有838人次领取幸福增收岗工资25.14万元。

  2.加大低保规范化建设。扎实推进低保专项治理,印发《义乌市民政局关于印发<义乌市2019年低保专项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义民〔2019〕32号),结合惠民惠农“一卡通”专项治理和扶贫领域专项检查工作,强化低保监管,截至10月共清退不符合条件的低保户277户435人。进一步提高低保救助服务水平,我市各镇街已全部实现低保救助的“一窗受理”、“一网通办”和“一站审批”,审批全流程时限压缩至15个工作日,较省定期限缩短8个工作日;全面推行患有精神疾病、行动不便等特殊困难群众低保申请代办制,实现低保办理“零跑腿”。截至10月,全市共有低保户3253户4356人,共发放低保金2953.01万元,新增低保对象227户354人注销368户532人,低保边缘家庭883户1438人,新增389户495人注销167户316人。截至10月,共实施临时救助84户109人,发放救助金33.18万元。

  3.提升流浪乞讨救助管理水平。以“真诚救助,满意民政”为宗旨,加大对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力度,开展“寒冬问暖”、“城际护送”等专项救助活动,积极配合公安部门对“桥洞人家”等流浪人员安居点的清查工作,截至10月,共完成救助1486人次。

  (五)深入推进绿色殡葬改革

  1.大力推行节地生态安葬。4月、11月两次组织全市集体生态安葬仪式,共计有240位逝者参与此次集体生态安葬。持续做好省级树葬试点工作,佛堂、上溪、廿三里、赤岸、义亭树葬区均已建成并投用,生态葬工作继续走在全省前列。继续加大“双禁”工作力度,全市各镇街公墓、骨灰存放堂未发生一起违规燃放烟花爆竹事件。 2.开展殡葬领域专项整治。下发《义乌市关于开展违法违规私建“住宅式”墓地等突出问题专项摸排整治的通知》,深入开展违法违规私建“住宅式”墓地等突出问题专项摸排,目前,我市违法违规私建“住宅式”墓地等突出问题总体情况较好。做好殡葬领域突出问题“回头看”,对我市镇、村两级公益性墓地违规出售(租)墓穴(墓位)从事营利活动、未经批准擅自兴建公墓设施等违法行为进行“回头看”,经检查未发现相关的违法违规问题及反弹回潮现象。

  (六)加大社会组织培育管理力度

  1.加强社会组织培育发展。制定下发《义乌市社区社会组织备案管理暂行办法》,建立信用+社会组织管理模式,截至10月,我市共有依法登记的社会组织1580家,其中社会团体463家,民办非企业单位1115家,基金会2家,创建省级社会组织党群服务中心标准化示范点1家,总数继续位居全市县级市首位。

  2.提高社会组织参与社区治理水平。以全国文明城市创建为引领,下发《关于推进社会组织参与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通知》,牵头组织开展“百家社团进社区、文明实践志愿行”新时代文明实践志愿服务暨社会组织进社区主题活动,在稠城街道、江东街道,动员和引导110余家社会组织和28个社区达成共建协议,深入社区参与文明创建、便民服务、文体活动等公益实践,为基层群众提供爱心帮扶、教育培训、卫生医疗等40余项志愿服务,以优质的公益服务提升社区治理水平。发动、协调商会、行业协会、公益组织等112家社会组织,整合商人、律师、教师、心理学专家等各行各业的优秀人才、社会精英和爱心人士,为义乌市拘留所搭建起“阳光帮扶”工作室,常态化为被拘留人员提供矛盾调解、法律援助、心理疏导、困难救助、就业指导等五大模块的“点单式”精准帮扶服务,活动受益人员已超过3200多人次。

  3.深入开展社会组织对口扶贫工作。建立健全“党建+社会组织扶贫”机制,按照“凝聚社会力量脱贫攻坚,精准对接需求深度帮扶”的思路,引领社会组织从产业、人才和社会帮扶上全面跟进对接,在力量、平台、节点融合上切实做好对口帮扶汶川县脱贫工作。联合汶川民政部门建立“一个中心、六个站点”帮扶平台,即:汶川-义乌东西部合作服务中心、社会组织帮扶对接工作站、慈善捐助对接点、来料加工联络点、电子商务培训联络点、青少年教育实践基地、劳务与人才交流工作站,通过建立健全“党建+社会组织+外商参与精准扶贫”合作机制,发挥两地民政综合党委及社会力量扶贫合作效能,为两地开展中西部扶贫合作提供信息共享、项目洽谈、人员对接、成果展示等服务。目前,已组织召开洽谈对接会3次、各类人员互访5次,10余家社会组织参与汶川对口扶贫工作,对口汶川捐赠扶贫款物达192.30万元,建立来料加工点31个,解决600余人的就业问题,帮助35户贫困户脱贫致富。

  (七)进一步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

  1.创新服务方式,推动“无感智办”。一是实现老年人优待证办理“零跑”。在省厅制证系统上,进一步优化流程,主动、提前、批量完成制证。随后,通过快递或镇街网格员发放给老人,不再需要上门办理,由原来的“跑一次”实现了“零跑”,即节省了办件时间,也节省了老人办件成本,尤其是极大的方便了行动不方便的老人。按照年办件量2万件计算,可为群众节省费用40余万元。目前,已完成“无感智办”老年人优待证13000余件。二是实现困难群众相关救助“无感智办”。在全市范围内停止使用和发放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证、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证、支出型贫困家庭救济证和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等各类民政救助证,为全市首个实现不再发放实体类证件改革事项。低收入家庭所享受的水电、教育、广电费用减免等各类惠民政策无需申请及提供救助证,由各相关单位通过政务数据共享平台查询,或与市民政局对接获取低收入家庭信息,通过数据“多跑腿”,让群众“零跑腿”,实现了精准救助与救助政策的无感智办。截至目前,已有4000名困难群众享受各类费用减免无感智办。三是困境儿童基本生活费补助发放实现“无感智办”。全市低保、低边家庭儿童(困境Ⅱ类和困境Ⅲ类),申请困境儿童时无需填写《义乌市困境儿童基本生活费补助申请审批表》(困境Ⅰ类和困境Ⅳ类仍需自愿申请认定),通过数据比对直接纳入困境儿童保障范围,当月发放生活费,并告知困境儿童或其监护人,实现办事“零次跑”。截至目前,已通过“无感智办”新增困境儿童206人。

  2.全面推进“一件事”改革。一是在全省率先实施婚姻登记关联事项“一窗受理,部门联办”。实现户口迁移、生育登记、市民卡办理等事项“一站式”办理,从至少跑3次减为最多只跑1次,关联事项办理时间由原来的至少8个工作日减少到最多5个工作日(含快递时间),可减少材料1万份,减少群众跑腿1万趟。目前,共办理联办事项99件。二是在全省率先实施收养登记关联事项线上“一站式联办”。实现子女收养登记、户口登记(迁移、更名)、城乡居民基本医疗参保登记、市民卡制作发放等事项网上联办。目前,已完成联办事项3件。三是在全省率先实施逝者身后事联办改革,实现国内、外国人身后事“一件事”办理全覆盖。同时,进一步优化升级逝者联办平台,开发二期平台及手机端应用功能,实现公安、卫健、民政、人社、医保、镇街等所有联办部门的办事材料数字化,提高联办系统智能化程度,实现群众通过手机端实时查询联办进度和服务过程。截至目前,已完成办件量6000余件。我市身后事联办改革工作受到王文序副省长和冯飞常务副省长的批示肯定。四是在全省率先实现入住养老机构“一件事”改革。在“浙里办”移动端增加“养老服务”模块,建立入住养老机构“一站式”办理系统,实现全市养老机构基本信息公开化、透明化,老年人快速便捷获取养老机构信息,在网上实现申请、初审、预约,现场进行护理等级评估,直接办理入住,彻底解决老人入住养老机构需要跑机构、医保机构等多次跑、多头跑的问题。

  二、2020年工作思路

  (一)进一步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进一步简化和规范办事流程,深入推进无感智办、一证通办、部门联办等改革,巩固身后事、婚姻登记、收养、入住养老机构等一件事改革成果,继续发掘困难群众救助、儿童福利、养老服务等民生事项中的改革内容,不断提高民政事项服务质量和水平。

  (二)推进大救助体系建设。以构建“资源统筹、部门联动、平台支撑、数据共享”的“大救助”体系为目标,完善兜底线、多层次、可持续的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覆盖困难群众从出生到死亡、从吃穿住行到医疗教育等的“一站式”救助平台。继续深入开展促进低收入家庭无劳动能力人员幸福增收工作,稳步提高城乡低保标准。持续开展低保专项治理,高标准落实“应保尽保、应退尽退、动态管理”规范化水平。抓好临时救助、支出型贫困生活救助等政策,切实发挥社会救助“救急难”作用。加大流浪乞讨人员和流浪未成年人的救助力度,积极探索做好流浪救助保护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

  (三)提高养老服务水平。加快推进养老机构建设,建成并投用佛堂、义亭、廿三里3家养老服务中心,全市镇街各拥有一家养老服务综合体。进一步提高居家养养老服务水平,建成佛堂、义亭、廿三里、稠城、福田、江东6家示范型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示范型居家养老实现各镇街全覆盖,实施居家养老服务补贴制度,实现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站)及助餐、配送餐服务城乡全覆盖。

  (四)加大社会组织培育管理。进一步深化社会组织党群服务中心标准化示范点创建工作,完成省级社会组织党群服务中心标准化示范点1家。加大公益类社会组织培育扶持力度,加强社区社会组织登记备案工作,实现枢纽型、支持型社会组织覆盖所有街道和城市社区。加大社会力量参与社区治理力度,进一步完善百家社团进社区、拘留所阳光帮扶平台等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工作机制。加强社会组织监管,建立“社会组织+信用”监管体系,完善“双随机”监管制度。进一步健全完善“党建+社会组织扶贫”机制,积极引导社会组织参与东西部(汶川)对口扶贫援助工作。

  (五)提升社区服务水平。根据全省统一部署,指导镇街完成村居换届选举工作。推动社区规范化建设,完善我市特色的三社联动工作机制。深入开展稠城街道“完善社会组织在地化机制,三元协同促进基层善治”省级社区治理和服务创新实验区建设。加强社会工作者队伍建设,加大社工机构培育力度,不断提升社会工作专业化水平。

  (六)进一步深化殡葬改革。继续督促江东、城西、北苑等还未建设完成骨灰存放堂的镇街,加快的建设投用进度,出台《义乌市生态葬管理办法》,引导更多群众实施节地生态葬。

  (七)提升社会事务管理水平。实施振兴移民乡村工作,增强移民综合竞争力,开展以移民精品培训、培育移民致富带头人为重点的移民创业致富工程,打造移民美丽乡村特色村。加大地名文化研究力度,推进地名信息化,完善地名数据库。继续推进婚姻信息数据化,健全完善婚姻家庭辅导机制,不断提升婚姻管理服务水平。

  (八)进一步发展福利慈善事业。进一步健全困境儿童和孤儿供养标准自然增长机制,充分发挥公益组织参与留守困境儿童帮扶作用。持续推进“添翼计划”、“明天计划”,将康复、特教活动扩展至社会贫困残疾儿童。深化福彩体制改革,完善投注站常态化公开征召机制,强化福彩站点规范化管理,充分发挥福利彩票公益性。切实做好福利企业服务,做好残疾员工合法权益的维护工作。加大慈善组织培育和慈善文化宣传力度,充分发挥慈善在助医、助学、助困方面的补充作用。 义乌市民政局 2020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