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乌市金融办关于《义乌市政策性融资担保支持市场经营户实施细则(试行)》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12330782597220937D/2020-325117
市金融办
2020-03-30
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2020-03-30 1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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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有效发挥政策性融资担保作用,着力缓解市场经营户融资难、融资贵,,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有效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基金作用切实支持小微企业和“三农”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义乌市政策性融资担保支持市场经营户实施细则(试行)》。为广泛听取社会公众意见,进一步提高行政规范性文件质量,现将征求意见稿全文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登录义乌市金融办信息公开专栏网站(http://www.yw.gov.cn/11330782002609848G/bmxxgk/12330782597220937D/index.html),对征求意见稿提出意见。
2.通过信函的方式将意见寄至:义乌市江东中路369号1005室,邮编:322000。
3.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邮箱:99207109@qq.com。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0年4月8日。
联系人:楼海坚 联系电话:0579-85507980
附件:义乌市政策性融资担保支持市场经营户实施细则(试行).docx
义乌市金融办
2020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