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19年度全市农村危房治理改造绩效评价情况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4-21 15: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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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县(市、区)建设局:

  根据《金华市第二轮农村危房治理改造工作实施方案》和省建设厅《关于开展2019年全省农村危房治理改造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要求,省级交叉检查组、市级核查组对相关县(市、区)2019年度农村危房治理改造情况开展了绩效评价。结合日常监督检查,现将有关情况公布如下:

  一、总体工作情况

  2019年全市各地各有关部门切实聚焦重点、务实采取举措、扎实推进改造,有效完成农村危房排查、鉴定、治理、防控等各项工作。到2019年底,省级下达的3816户第二轮农村危房治理改造任务已全部完成,腾空防控率降至2.31%。全市累计完成农村困难家庭危房改造886户,完成省级下达任务数的110.34%,基本实现“发现一户、动员一户、救助一户”的工作目标。同时,也发现部分地方存在防控措施不完善、个别危房未治理以及巡查机制不完善、信息录入不准确等问题。

  二、绩效评价结果

  通过对相关县(市、区)在工作举措、工作实绩、长效管理、社会评价、工作创新等方面的评价,结合日常监督检查情况,确定义乌市、兰溪市、浦江县、金东区、东阳市为市级优秀县(市、区),其他县(市、区)绩效评价结果为合格。

  三、下步工作要求

  请各地根据绩效评价反馈情况,结合“回头看”排查等工作,再接再厉,巩固成效:

  一是要进一步抓好问题整改。结合历次检查发现的问题,举一反三,查找问题根源,明确整改责任,抓好问题整改。要加快腾空防控危房的修缮拆除工作,进一步降低腾空防控率,完善腾空防控措施,确保防控到位。

  二是要进一步加强安全防范。严格落实农村危房安全应急预案、应急处置措施以及日常巡查机制等,充分动员镇、村两级力量,采取人防、物防、技防等手段,做好汛期、台风、雨雪冰冻等恶劣天气的安全防范工作,努力确保“不伤人、不亡人、少损失”。

  三是要进一步健全长效机制。完善农村危房治理责任体系,压实属地管理责任和农户主体责任,健全相关工作机制。进一步查漏补缺,加强动态巡查,及时推进新增危房的治理改造,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金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