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0-04-24 1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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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广大市民:
义乌市经济适用住房目前还处于5年限制交易期,风险提示如下:
一、政策风险:义乌市经济适用住房未满五年,还处于限制交易期,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在5年以内(起计日期为取得房产证之日,下同)或取得完全产权以前,不得转让(赠与)、出租、闲置、出借、抵押,但为购买本套保障性住房而向银行设定的抵押除外。因交易未满5年的经济适用住房所造成的后果自行承担,涉及违规的按照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处理。
二、信用风险:违反《义乌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义政发〔2010〕108号)出售交易未满5年的经济适用住房的,对已经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由市建设局(住房办)收回其所购买的经济适用住房,同时将载入个人诚信不良记录,自发现之日起5年内不得申请享受住房保障待遇;情节恶劣的,予以曝光;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义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