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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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主题分类:

    应急安全消防-/安全

  • 体裁分类:

    通报

  • 文件名称:

    关于义乌市大胜橡塑制品有限公司火灾事故的通报

  • 发布机构:

    应急管理局

  • 发文字号:

    义安办〔2020〕5号

  • 成文日期:

    2020-05-06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信息有效性:

    有效

关于义乌市大胜橡塑制品有限公司火灾事故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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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5-06 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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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街、各有关部门:

2020年4月17日凌晨5时40分许,位于佛堂镇大士路45号的义乌市大胜橡塑制品有限公司锅炉房发生一起火灾事故,事故过火面积约270平方米。事故虽未造成人员伤亡。但该起事故发生在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期间,造成一定社会影响,引起市政府主要领导关注和重视。为深刻吸取事故教训,确保我市安全生产形势稳定,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和要求如下:

一、事故基本情况

义乌市大胜橡塑制品有限公司位于佛堂镇大士路45号,主要生产橡塑箱包辅料、橡塑制发泡材料、初级形态塑胶及合成树脂等。公司有在用有机热载体锅炉2台,于2020年3月27日开始投入调试使用,4月14日收到检测报告,4月16日取得锅炉使用证。

经初步调查,事故原因系锅炉使用过程中新注入锅炉膨胀槽有机热载体(即导热油)脱水不完全,水分在有机热载体系统内沸腾膨胀,产生异响,进而发生喷油现象。事故详细原因目前正进一步调查中。

二、事故处理情况

(一)鉴于义乌市大胜橡塑制品有限公司在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期间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导致发生火灾,目前综合行政执法局佛堂大队已对该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情况开展立案调查,并根据调查结果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二)佛堂镇相关工作人员虽对企业开展过检查指导,对企业用电安全和消防安全方面提出过整改意见,但是通过起火现场查看,企业仍存在消防通道堵塞,电气线路私拉乱接,企业现场管理不到位等问题。佛堂镇党委政府已按照要求对分管领导给予了扣发当月绩效考核奖金500元的处理,对网格长给予了全镇通报批评并扣发当月绩效考核奖金1000元的处理,对网格员给予了诫勉并扣发当月绩效考核奖金200元的处理。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突出重点,强化风险防控。当前正值复工复产的关键时间,也是我市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攻坚阶段,各镇街、各有关部门要吸取本次事故教训,进一步落实属地和行业监管责任,按照前期各级安全生产有关会议精神和工作部署要求,以问题为导向,以项目为抓手,真抓真管,确保七大领域攻坚取得实效。

(二)管服结合,强化安全指导。各镇街、各有关部门在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中,在进一步督促企业落实好复工复产期间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同时,要进一步排查辖区和行业领域内重点单位,并加强安全生产技术指导,加大对重点场所、重点岗位风险排查和管控技术支撑,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素质和应急技能。

(三)举一反三,强化排查整治。事故发生后,安委办已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锅炉和导热油设备安全监管的紧急通知》,各镇街、各有关部门要按照通知精神,落实好锅炉和导热油设备排查整治工作,确保同类事故不再发生。

义乌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