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 信息索引号:

    330782000000/2020-212007

  • 主题分类:

    劳动、人事、监察/社会保障

  • 体裁分类:

    其他

  • 文件名称:

    市人力社保局关于我市疫情防控复工复产期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话题等政策解读

  • 发布机构:

    其他

  • 成文日期:

    2020-05-08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市人力社保局关于我市疫情防控复工复产期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话题等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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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5-08 1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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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月6号,义乌市人力社保局上线《政风行风热线》节目,看看下面哪个问题你最关心

  问:现在社保保费有减免,具体有哪些规定?

  答:根据浙人社发〔2020〕13号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浙江省医疗保障局、浙江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关于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有关问题的通知》阶段性减免企业单位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包括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保险。具体为:对中小微企业免征今年2月份至6月份(所属期,下同)、对大型企业等其他参保单位(不含机关事业单位)减半征收2月份至4月份基本养老、失业、工伤保险的单位缴费;对企业(不含机关事业单位)减半征收2月份至6月份基本医疗保险的单位缴费。

  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参照中小微企业执行;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各类社会组织参照大型企业执行。

  另外,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出现严重困难、无力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企业,可申请缓缴社会保险费,缓缴期限原则上不超过6个月,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

  问: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企业应当如何保障职工工资报酬权益?

  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在其隔离治疗期间或医学观察期间以及因政府实施隔离措施或采取其他紧急措施导致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职工,企业应当视同提供正常劳动并支付职工正常工作时间工资。

  企业因受疫情影响导致停工停产的,未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最长三十日)的,应当按照正常工作时间支付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可以根据职工提供的劳动,按照双方新约定的标准支付职工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企业没有安排职工工作的,应当按照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支付职工生活费,生活费发放至企业复工、复产或者解除、终止劳动关系。

  问:享受企业稳岗返还政策需要哪些条件?

  答:企业稳岗返还政策包含失业保险稳岗社保费返还和失业保险稳岗失业保险费返还,两者不能重复享受。

  失业保险稳岗社保费返还条件:①2019年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2个月(缴纳时间截至2020年2月29日)且2020年3月仍正常参保;②2019年底信用评价等级为E级的严重失信企业、2018年度亩产效益评价为D类的企业、列入破产清算或注销名单的“僵尸企业”和烟草加工业、石油化工业、电力生产和供应业、采矿业、水泥业、造纸业、金融业、劳务派遣企业不享受社会保险费返还政策。

  失业保险稳岗失业保险费返还条件:①未享受返还社会保险费的烟草加工业、石油化工业、电力生产和供应业、采矿业、水泥业、造纸业、金融业、劳务派遣企业,2019年裁员率不高于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目标(即5.5%),其中参保职工30人(含)以下的企业裁员率放宽至不超过企业参保职工总数20%。裁员率按失业保险参保人数变动情况计算;②2019年底信用评价等级为E级的严重失信企业、2018年度亩产效益评价为D类的企业、列入破产清算或注销名单的“僵尸企业” 不享受失业保险费返还政策。

  问:企业如何申报稳岗技能培训补贴?

  答:企业申报稳岗技能培训补贴须满足几个条件:

  首先企业应纳入清单。根据市委市政府出台的六条意见,开展稳岗技能培训实行企业清单制,有各行业主管部门分批次认定。也就是说只有纳入清单的企业开展稳岗技能培训方可申报稳岗培训补贴。

  其次为企业培训对象,必须是在2020年3月31日前,由企业缴纳工伤保险的参保职工,且至企业申领稳岗技能培训补贴时,该职工的工伤保险处于正常连续缴费状态。

  第三企业开展稳岗技能培训先备案、后开班,采取“网上办”模式和实名制管理。为了方便企业开展培训,规范化培训,我们也专门编制了企业培训、补贴申领流程图、培训备案线上操作图示和培训过程留痕所需存档资料的模板范例供企业在培训过程中参考。

  企业在培训完成后,将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企业公章的《稳岗技能培训补贴申领表》《培训合格学员名册》纸质材料(附上电子文档)报送所在镇、街道。由各镇、街道汇总分批次送交人社部门。经过综合信息比对、网站公示等程序后,我们会将补贴直接拨付到企业银行账户。

  问:什么是“共享员工”?如何申报“共享员工”的缺工、富余信息?

  答:“共享员工”指一种在缺工企业和有富余员工企业间进行员工余缺调剂的新形式。一方面对于缺工企业租借员工可以维持正常运转;一方面对于富余员工企业出借员工,可以在停业期间支付员工工资、社保,减轻企业资金压力。共享员工不改变原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的劳动关系,原用人单位应保障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社会保险等权益,借调企业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合理安排劳动者的工作时间和工作任务。合作企业之间通过签订协议明确。

  企业可以登义乌人才网上的“余缺劳动力调剂申报平台”进行申报。

  问:什么时候可以申请人才子女入学?怎么申请?

  答:申请人才子女入学原则上一年一次,2020年申报时间为4月28日至5月20日。请申报人登录义乌市人民政府官网,点击“一网通服”——“i人才”——“人才子女入学”模块申报。

  问:参加一线防治工作的医务人员和防疫工作者发放临时性工作补助的标准是多少?什么时候发放?

  答:对于直接接触待排查病例或确诊病例,承担诊断、治疗、护理、医院感染控制、病例标本采集和病原检测等工作相关人员,按照每人每天300元补助;对于参加疫情防控的其他医务人员和防疫工作者,按照每人每天200元补助。原则上在响应终止后统一结算发放。

  问:2020年浙江省公务员招录笔试预计推迟到什么时候举行?

  答:受疫情影响,为保障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公务员笔试工作延迟。省公务员局于1月29日在浙江省考试录用系统发布推迟笔试公告,推迟原定于2020年2月22日-23日举行的浙江省各级机关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工作。具体重启时间将根据疫情稳控情况另行安排,请您密切关注“浙江组织工作网”、“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 发布的相关通知。我们也会第一时间在“义乌人社微信公众号”上转发。感谢考生的理解与支持!

  

解读机关:义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相关科室、单位

解读人:无

联系电话:0579855235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