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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关于调整〈义乌市人才购房补助实施办法〉部分条款的通知》公开征求意见情况的反馈

发布时间:2020-06-11 08: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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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调整〈义乌市人才购房补助实施办法〉部分条款的通知》于2020年6 月2日在义乌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工作规定的通知》(浙政办发〔2016〕82号)第十三条规定,现将反馈结果予以公示。

  经过7天的公示期,截至6月10日,我单位共计收到105条反馈意见,其中61条并非针对此次征求意见的3个条款,主要体现在:1.对其他限制条件的修订建议,如不与政策性住房冲突、提高补贴额度、取消学历全日制限制等。2.对人才购房经办环节和经办服务的建议。3.希望人才购房过程中加大对房产开发商的约束。针对此次修订的3个条款收到意见建议44条,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1.全力支持,希望尽快实施。5.希望不要进行政策修订,保持或收紧政策,以防房价提升过快。

  征求到的意见建议,大部分在前期调研走访过程中也都有收集到,对其他限制性条件的调整待下次政策修订时予以研究吸纳,对政策操作建议等,会在后续操作中积极吸纳实施。

  如有疑问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

  1.通过信函的方式将意见寄至:义乌市人社局人才科;邮编:322000

  2.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邮箱:huyentran@qq.com

  联系人:陈炫蓁 联系电话:85531163

  义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