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 信息索引号:

    11330782002610881M/2020-235054

  • 文件名称:

  • 发布机构:

    财政局

  • 成文日期:

    2020-06-17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义乌市政府性基金收费项目
点击关闭详细目录信息

发布时间:2020-06-17 09:22

访问次数:

字体大小:

项目名称执收
           部门
政策依据批准
           级次
备注
二、政府性基金 《浙江省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条例》、财综〔2010〕80号  
1.地方水利建设基金税务财综〔2011〕2号、浙政办发〔2011〕83号、浙财综〔2012〕130号、财税[2016]12号,浙政办发〔2016〕152号、财税〔2017〕18号中央 
2.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住建财综函〔2002〕3号、计价格〔2001〕585号中央 
3.教育费附加税务《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务院令第60号,国发〔1986〕50号,国发明电〔1994〕2号,国发明电〔1994〕23号,浙政发〔2006〕31号,国发〔2010〕35号,财税〔2010〕103号、财税[2016]12号中央 
4.地方教育附加税务《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财综函〔2006〕9号、财综〔2010〕98号、浙政发〔2006〕31号、财税[2016]12号中央 
5.文化事业建设费税务国发〔1996〕37号,财税字〔1997〕95号,国办发〔2006〕43号,浙政发〔2001〕19号,财综〔2013〕88号、财税〔2014〕122号中央 
6.大中型水库库区基金移民办国发〔2006〕17号、财综〔2007〕26号、财综〔2010〕43号、浙财综〔2010〕75号、财税〔2017〕18号、财税〔2017〕51号、财税〔2018〕39号中央 
7.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税务《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财综字〔1995〕5号、财综〔2001〕16号、浙财社字〔2003〕134号、浙财社字〔2005〕19号、《浙江省残疾人就业办法》、财税〔2017〕18号、财税〔2018〕39号中央 
8.森林植被恢复费林业《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财综〔2002〕73号、浙财综字〔2003〕9号中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