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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义乌市纯电动物流车辆推广方案》的政策解读
义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06-29
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2020-0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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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制定意义
为贯彻落实绿色低碳发展理念,减少汽车尾气排放,加速我市纯电动物流车辆推广进程,逐步构建绿色城市物流配送体系,助力绿色环保、打赢蓝天保卫战,根据前期市府办交办意见,要求我委牵头提出纯电动物流车推广方案,并明确要求“结合物流出城总体布局,兼顾有一定规模、有公共服务职能的物流企业参与,相关部门对纯电动物流车给予一定便利化服务措施(如放宽限行措施,停车和装卸货物等),并可考虑给予适当运营补贴”。引导我市物流行业节能减排、绿色发展,鼓励企业做优做强做大,形成规模效应和品牌效应。
二、制定依据
《义乌市纯电动物流车辆推广方案》(以下简称《推广方案》)制定的主要依据包括:财政部等四部委《进一步完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财建〔2019〕138号);《义乌市打赢蓝天保卫战2019-2020年行动计划》(义政办发〔2019〕25号)等文件精神。
三、主要内容
《推广方案》共分三部分,主要明确了给予相关企业车辆运营奖励、给予相关企业车辆运营便利以及其他事项。
(一)给予相关企业车辆运营奖励,包括:申请企业应具备的条件;申请奖励的车辆应具备的条件;备案内容、年度考核期以及车辆行驶里程的解释说明;奖励原则及标准;奖励申请流程;
(二)给予相关企业车辆运营便利,包括:充分保障纯电动物流车辆通行便利;给予纯电动物流车辆临时停车和装卸便利;
(三)其他事项,包括方案有效期;奖励额度削减、取消的相关规定
解读机关:义乌市市场发展委员会
解读人:许慎
解读电话:0579-85039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