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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工程建设项目涉及矿产品处置工作管理意见(试行)》公开征求意见情况的反馈

发布时间:2020-06-29 1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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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工程建设项目涉及矿产品处置工作管理意见(试行)》于2020年5月27日在义乌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yw.gov.cn/)上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工作规定的通知》(浙政办发[2016]82号)第十三条规定,现将反馈结果予以公示。

经过15天的公示,截至2020年6月11日17:30,我单位未收到任何意见反馈。

如有疑问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

1. 通过信函的方式将意见寄至:义乌市宾王路366号616办公室,邮编:322000。

2.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邮箱:369628358@qq.com。

联系人:何筱英,联系电话:0579-85589061

义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0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