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 信息索引号:

    330782000000/2020-212043

  • 主题分类:

    政务综合类

  • 体裁分类:

    通知

  • 文件名称:

    关于印发2020年义乌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 发文机关:

    义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文字号:

    义政办发〔2020〕33号

  • 成文日期:

    2020-06-08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信息有效性:

    有效

关于印发2020年义乌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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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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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

  《2020年义乌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义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6月2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0年义乌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0年浙江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浙政办发〔2020〕20号)和《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年金华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金政办发〔2020〕34号)精神,2020年义乌市政务公开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全面深入推进政务公开,以公开促落实、强规范、补短板、优服务,不断提升政府工作透明度和政府公信力,助力建设国际一流营商环境样板城市,为浙江“努力成为新时代全面展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重要窗口”贡献义乌元素、义乌力量。

  一、围绕助力市域治理现代化,不断拓展主动公开深度和广度

  (一)加强重大行政决策信息公开机制建设。认真贯彻《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和《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建立健全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公开发布机制,列入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目录事项及时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公布。对目录所列决策事项除依法不予公开外,主动向社会公布决策草案等,广泛征求公众意见。健全政府常务会议、政府部门会议信息公开常态化机制,准确公开会议决策事项,第一时间解读会议精神,释放权威政策信号。(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各镇街)

  (二)动态调整、及时公开权责清单和行政规范性文件。以“最多跑一次”改革为主线,动态调整、及时公开行政机关权责清单,重点推进个人和企业全生命周期“一件事”、全流程“最多跑一次”事项清单公开,发布行政许可事项目录(年本)。按照谁制定谁清理的原则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有效性检查清理,全面摸清文件底数。严格落实“三统一”规定,在政府门户网站统一发布本级政府和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牵头单位:编办、行政服务中心、司法局;责任单位:其他市级有关单位、各镇街)

  (三)深化行政执法和市场监管信息公开。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依法通过政府网站统一公开行政执法主体、执法职责、执法人员、执法依据、执法程序、监督途径、执法结果等信息,严格落实行政处罚、行政许可“双公示”制度。深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融合信用风险,实现市场监管领域部门全覆盖、抽查常态化、监管精准化。编制跨部门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深入推进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加大食品药品安全、安全生产、生态环境、金融安全、知识产权保护等重点领域执法公开,对严重违法行为、大案要案及时公布查处结果并依法录入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牵头单位:司法局、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其他市级有关单位)

  (四)高质量实施政务服务信息公开。通过线上线下全面准确公开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办事流程、办事机构、常见问题、监督举报方式等信息。推广“一件事”“网购式”公开办事模式,提高办事过程透明度,紧跟上级工作进度利用“浙里办”做好办事服务和证照到期、办件进度提醒等信息定向精准推送工作,让办事群众对事前准备清晰明了、事中进展实时可查、事后结果及时获知。持续为企业提供高效精准的政策“一站式”公开服务,扩大企业优惠政策惠及面,提高政策兑现效率。深入实施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牵头单位:改革办、行政服务中心、数管中心;责任单位:其他市级有关单位、各镇街)

  (五)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严格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54号)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实施意见》)(浙政办发〔2020〕16号)。6月底前,完成国办发〔2019〕54号文件明确的26个试点领域事项标准目录编制;7月底前完成各行政机关政务公开目录修订工作;9月底前,完成试点领域和行政机关公开目录的发布实施。持续优化标准应用,推动征地补偿、拆迁安置全流程公开,把征地补偿、拆迁安置领域的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打造成我市的特色和亮点。选择一个工作开展较好的镇街,设立示范点,发挥典型引领作用。(牵头单位:市府办;责任单位:其他市级有关单位、各镇街)

  二、围绕优化营商环境和保障改善民生,不断深化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

  (一)加强突发公共事件信息公开。加大公共卫生等突发事件信息公开力度,依法依规、及时准确公布公共卫生、事故灾难、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的监测预警、防控措施、事态进展、处置结果等信息。特别要依法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相关政策、措施、数据等信息的及时、全面、精准公开,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坚强保障。(牵头单位:卫健局、应急管理局;责任单位:其他市级有关单位、各镇街)

  (二)着力做好稳企业相关信息公开。结合义乌实际做好《浙江省民营企业发展促进条例》宣传解读工作,用好涉企一站式移动服务平台,重点做好减税降费、扩大有效投资、稳外贸稳外资、扩大消费需求等相关政策举措信息公开,助力增强企业发展信心。加大涉企信息精准公开力度,探索企业专属公开模式,精准推送企业需求度高、政策措施明确的政府信息和政策问答。依托“浙里办”平台,搭建企业诉求响应平台,及时解决企业生产经营中的突出问题。(牵头单位:经信局;责任单位:其他市级有关单位)

  (三)深化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公共资源配置领域信息公开。重点做好长三角一体化、“四大建设”、特色小镇、未来社区、城市发展等方面重大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继续以专栏形式按项目全生命周期分类集中公开项目内容,着力解决相关信息公开不全面、碎片化问题。严格落实浙江省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标准目录(年本),加快完善以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为枢纽的交易数据共享平台体系,整合区域内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和国有产权交易信息并及时上传省级服务平台,通过数据交互归集政府采购、土地矿产交易等信息,实现公共资源交易信息一张网公开、一站式查询。(牵头单位:发改局、行政服务中心;责任单位:财政局、自规局、建设局、国资办)

  (四)持续做好民生领域信息公开。进一步完善就业、教育、医疗、生态环境、征地拆迁等与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领域政府信息常态化公开机制。及时发布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城镇就业困难人员等群体就业创业的政策措施和就业供求信息。针对性做好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校和职业教育招生等领域信息公开。做好传染病防治、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医疗保障政策等方面信息公开工作。持续加大污染防治监测等信息公开力度,细化公开空气质量预报、生活饮用水水质监测等方面信息。充分运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向农民宣传农村有机更新、征地补偿、养老保障等政策措施,做好自然资源确权登记的信息查询和公开工作。(牵头单位:教育局、人社局、自规局、生态环境分局、卫健局、退役军人事务局、医保局;责任单位:各镇街)

  三、围绕发布、解读、回应全链条公开,不断深化政民互动

  (一)建立健全政府重点工作定期发布机制。对照政府工作报告,按季度向社会公开政府工作报告重点任务、民生实事项目、政府绩效目标的执行情况,加大督查和审计发现问题及整改情况公开力度,推动破解工作堵点、难点,助力重大决策部署有效落地实施。(牵头单位:市府办、审计局;责任单位:其他市级有关单位、各镇街)

  (二)着力提高政策解读可读性和传播力。各镇街、市政府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要履行好“第一解读人”职责,全年带头解读政策一般不少于2次。注重发挥专家解读作用。更多采用政策简明问答和事例、数据、图表图解、音频视频等方式解读,拓宽政策解读发布渠道,建立非纯文字政策解读与规范性文件一同上报送审制度。推行政策施行后解读,对政策公布后出现的误解误读和质疑,针对性地开展深度解读、延伸解读。(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各镇街)

  (三)及时精准回应社会关切。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原则,落实政务舆情回应责任。充分发挥领导信箱、新闻发布会、在线访谈、在线咨询、民意征集等渠道作用,做好舆情收集、研判和回应。对涉及本镇街、本部门的网络谣言,要及时公布真相、辟除谣言。持续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公开,原则上办理结果与建议提案内容同步公开。(牵头单位:宣传部〔新闻办、网信办〕、人大办、政协办、数管中心;责任单位:其他市级有关单位、各镇街)

  四、围绕提升数字化、集约化水平,不断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

  (一)推进政府网站集约化管理和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建设。按照统一标准体系、统一技术平台、统一安全防护、统一运维监管的要求,推进数据、服务、应用融通,加快建设基于统一信息资源库的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着力破解信息公开数据底数不清、服务资源难以整合利用的问题。6月底前按照国办公开办要求完成“政府信息公开”平台设置;7月底前完成市政府网站迁移至省集约化平台;9月底前完成市政府网站政务公开平台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优化栏目页面和检索功能,加强日常运维管理,按法定时限及时发布并实时更新公开内容,方便社会公众快速准确获取所需信息。(牵头单位:数管中心;责任单位:其他市级有关单位,各镇街)

  (二)抓实管好政务新媒体。推进政务新媒体矩阵体系建设,规范运维管理,完善功能应用。严格内容发布前审核把关,对重点稿件反复校核,及时发现和纠正错误信息。发生重大突发事件和政务舆情时,相关政务新媒体要按照规定程序,提升响应速度,滚动发布动态信息。积极参与全省统一的政务新媒体管理平台建设,为政务新媒体矩阵管理、评论管理、日常监测和指挥调度等提供服务。明确各单位政务新媒体的侧重点,推动差异化发展,做强回应关切和政民互动功能。(牵头单位:市府办、宣传部〔网信办〕、数管中心;责任单位:其他市级有关单位,各镇街)

  (三)不断提高依申请公开办理质效。全面应用省级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数字化处理平台。建立健全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工作制度,规范工作流程,对通过当面、邮寄、传真等方式提交的申请,以及补正、延期、意见征询、办理结果和后续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要全面及时录入工作平台。完善法律顾问全流程参与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的受理、答复、应诉等各环节工作机制。建立市府办、法院、行政复议局和有关部门共同参与的3+X联合会商机制,研究疑难复杂案件,规制滥用信息公开申请权和缠诉、滥诉行为。(牵头单位:市府办;责任单位:其他市级有关单位,各镇街)

  (四)推动政府公报创新发展。政府部门积极配合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报送政府公报集中统一刊登工作,充分发挥政府公报权威、规范发布政策信息作用。推进政府公报数据库建设,优化文件精准查询和分类检索功能,积极拓展政府公报利用方式和传播渠道。(牵头单位:市府办;责任单位:其他市级有关单位)

  五、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监督保障

  各镇街、市政府各部门要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工作机构和人员,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有机构承担、有人员负责。根据2019年4月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精神,抓紧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发布机制、政府信息公开审查机制、政府信息公开协调机制、政府信息动态调整机制等配套制度规范。

  各镇街、市政府各部门办公室要切实履行好政务公开主体责任,结合本要点细化工作任务、提出具体措施。各镇街、市政府各部门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完成情况,纳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布。市政府办公室将组织开展监督监测并通报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