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 信息索引号:

    11330782002609178U/2020-348940

  • 文件名称:

  • 发布机构:

    佛堂镇

  • 成文日期:

    2020-07-01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义乌市佛堂镇《佛堂镇农村房屋建设管理实施意见》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点击关闭详细目录信息

发布时间:2020-07-01 08:43

访问次数:

字体大小:

为加强我镇农村建房规范化管理,明确权责关系,厘清权责边界,切实解决农村房屋建设管理难点等问题,结合我镇实际,制定了《佛堂镇农村房屋建设管理实施意见》。为广泛听取社会公众意见,进一步提高行政规范性文件(立法)质量,现将征求意见稿(草案)全文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

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登录佛堂镇信息公开网站

http://www.yw.gov.cn/col/col1229129902/index.html),对征求意见稿(草案)提出意见。

    2.通过信函的方式将意见寄至:佛堂镇人民政府,邮编:322000

    3.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邮箱:fotangzhen@yw.gov.cn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0710日(行政规范性文件的时间不得少于7个工作日)。

联系人:金业成

联系电话:85718030,手机:15967963113

 

 

义乌市佛堂镇人民政府

202071

佛堂镇农村房屋建设管理实施意见

为加强我镇农村建房规范化管理,明确权责关系,厘清权责边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浙江省城乡规划条例》、《浙江省违法建筑处置规定》、《义乌市新农村住房建设实施办法》及《义乌市人民政府关于违法建筑处置的实施意见》等相关规定,结合本镇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本意见所称的农村房屋建设包括危房修建、原拆原建、拆迁安置、空心村改造和旧村改造等

二、危房修建及原拆原建规范

危房修建和原拆原建行为,按照《佛堂镇农村危房修建和原拆原建十条意见》实施。

1.根据现阶段工作安排,原拆原建的许可主要针对集聚建设范围外的农村C、D级危房户(文保点、文保单位、古村落保护区范围内的建筑及有统一规划的村除外,危房登记以危房鉴定为准)。

2.原拆原建必须满足一户一宅的要求提供危房鉴定报告、户口本、土地使用权证、四邻协议等相关材料。

3.原拆原建不能超过原有合法占地面积。

4.村内有多处住房且都是危房的,只能选择其中一处,按该处合法占地面积原拆原建。拆建前所有旧房需全部拆除。在无法拆除的情况下,房屋由村集体收回,土地使用权证予以注销,实行货币安置或国土开具未安置证。

5.原拆原建须经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委员会讨论通过。

6.建筑外立面风格应与周边环境相协调,并做好雨污分流、外立面粉刷等工作。

7.房屋升层需签订四邻协议;本着尊重历史、尊重现实的原则,升层房屋周边房屋基本高度和外观一致的,原则上和周边保持一致;

8.房屋升层原则上檐口高度不超过10.2米,总高度不超过13.5米,立面、色调等要与周边房屋协调。

三、空心村改造和旧村改造规范

1.对空心村改造和旧村改造必须在分户报批和定点放样后方可实施,要根据各村落地政策及旧改细则进行审批,相关单位按照审批严格进行监管。

2.在空心村和旧村改造期间,配套的工棚和临时附属设施需经备案。

3.村两委不得私自将集体土地分配或售卖给个人。

四、职责分工

1.属地社区或工作委员会:为农村房屋建设管理责任主体,全面掌握辖区内建设行为,建立台账,定期检查,做到底数清、情况明;牵头组织制止违法建设行为和组织拆除违法建筑工作;属地社区或工作委员会每周向镇政府统计上报辖区内房屋建设情况和违法建设查处情况;

2.网格长、网格员:对网格内的在建项目进行日常巡查监管,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劝阻、制止、报告和监督,按要求每周制作相关监管台账并汇总至属地社区或工作委员会,特殊情况当天上报;

3.村两委:负有监督责任,书记为第一责任人,严格落实本办法;发现违法行为要先行制止并及时向网格长和社区、工作委员会报告;各村每周要向网格长及工作委员会或社区上报本村建房情况,特殊情况当天上报;

4.国土分局:负责核实建房户房屋相关资料,核实一户一宅情况,严格按照审批和备案手续进行审批,并做好日常监管及监督考核工作;

5.综合行政执法:为执法保障主体,配合社区和工作委员会及时做好相关违法建设的查处工作和空心村改造及旧村改造的在建工程监管工作,对重点、难点违法建设加大执法力度;

6.农业农村办、规划建设办:组织专门人员做好备案工作和审批工作,并做好日常监管及监督考核工作;

7.镇三改一拆办:组织好日常监管和巡查考核工作,并及时上报、通报相关检查结果,并督办整改情况和违法建筑拆除情况;

8.其他部门:供电、供水、安监和公安等部门要配合好相关职能部门工作。

五、监督考核要求

1.镇里成立考核小组,考核小组由镇三改一拆办负责,成员由镇纪委、规划建设办、农业农村办、综合行政执法和国土分局等组成,各单位上报相关人员名单;

2.考核小组每月进行督查考核,考核以现场实地检查为主,同时对信访举报处置情况、巡查上报情况、台账登记情况等进行考核;

3.镇纪委对农村建房管理落实情况进行监察:对上报不及时、隐瞒不报或处置不力的要进行问责,对产生严重后果或处置不力造成严重影响的要严肃问责。

六、实施时间

本意见于2020年7月15日起施行。

 

附件:1、佛堂镇农村房屋建设汇总表;

2、佛堂镇农村房屋建设考核表。

 

 

 

义乌市佛堂镇人民政府

202071

 


附件1

义乌市佛堂镇农村房屋建设汇总表

义乌市佛堂镇        (村居/社区/工委)

检查日期:

检查人员:                                                            (村两委、网格人员)

户主

地址及联系方式

房屋建设现状

审批备案情况

违建情况


























上报人

(村书记)


审核人

(网格长)


社区、工委

负责人


此表每周上报属地社区或工作委员会,由社区、工委汇总上报镇三改一拆办。


附件2

佛堂镇农村房屋建设考核表

义乌市佛堂镇       村(社区)

考核日期:

考核人员:


信访问题:

台账登记情况:

其他问题:


现场检查:

户主

地址及联系方式

是否进行汇总登记

与登记情况

是否一致

现状

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