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乌户籍秋季小学一年级新生缓学核准表

发布时间:2020-07-01 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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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义乌户籍秋季小学一年级新生缓学核准表  2019.6
    2017年5月《浙江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第6条:小学一年级新生初次办理入学注册手续后,学校应按规定为其采集信息,建立学籍档案,通过学籍系统申请学籍号,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应通过学籍系统及时核准学生学籍。
               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应当在学年开始前提出申请,附县级及以上医疗单位证明,报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核准。缓学期为一学年,缓学期满仍不能就学的,应当重新提出缓学申请。
儿   童姓   名 性别 身份证号 
户   籍所 在地 家庭住址 
监 护 人姓    名 称谓 联系电话 
要求缓学期    限     缓学(    )年,  自       年 9 月至      年 8 月
儿童身体状况具体说明情况简介(必填):
 
 家长(监护人)签名     日期: 
1.上交户口簿复印件一份(首页和本人页合并在A4纸张)
2.因身体状况申请缓学的,最好附县级及以上医疗单位就诊材料
户籍所在地小学签署意见后,由学校提交基教科核准
户籍所在地小学意见意见:  教育局基教科意见意见: 
电话:(章) 
校长签名:  
(公章)        日期:经办人:日期:
 说 明此表一式三份,核准后,学校、家长、基教科各存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