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义乌市创建全国义务教育 优质均衡发展市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7-01 09:53

访问次数:

字体大小: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

《义乌市创建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市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义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6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

 

 

 

义乌市创建全国义务教育优质

均衡发展市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国教育现代化2035》及教育部《关于印发<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办法>的通知》(教督〔2017〕6号)精神,按照《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申请认定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市、区)有关工作的通知》(国教督办函〔2017〕42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义乌市创建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市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切实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领导,紧紧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优先发展教育,以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为目标,以创建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市为载体,以解放思想为先导,以提高质量为核心,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促进公平为重点,以城乡一体为方向,以信息化为支撑,大力实施素质教育,积极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化、优质化、信息化和国际化,使我市义务教育阶段资源配置高度均衡、政府保障切实有效、教育质量全面优质、社会群众高度认可,在浙中率先创建成为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市,为建设世界“小商品之都”做出应有的贡献

二、创建目标

依据国务院及浙江省教育督导委员会有关文件精神,参照教育部《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办法》(教督〔2017〕6号),以评估内容与标准为准绳,拉高标杆,加压奋进,推进优质均衡市创建,形成与我市世界“小商品之都”“一带一路”枢纽城市相适应的优质义务教育体系,义务教育整体发展处于全省领先。

——教育资源配置水平领先。统筹城乡教育资源均衡配置,提升民办教育资源配置水平。全市义务教育学校生均高学历教师、骨干教师、体艺专任教师,生均教学用房、体育运动场馆面积、仪器设备值及网络多媒体教室高水平配置均衡。教育包容性与均等性大幅提升,使全市人民共享教育改革发展成果。

——政府保障服务能力领先。教育布局合理,充分满足就读需要。城乡建设、编制、经费、装备标准统一,保障充分。学校办学规模合理,健全完善残疾儿童、贫困生、学困生的关爱支持体系,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公办学校及购买服务的民办学校就读比例高于85%。城乡教师有序轮岗交流,重点优质高中定向招生名额不低于60%并向农村初中倾斜。

——人才培养质量水平领先。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增强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提升学生的认知能力、合作能力、创新能力与职业能力,让每个学生接受最适合的教育,得到全面而有个性的发展。学校德育工作、校园文化建设水平特色鲜明。

——群众教育满意程度领先。构建政府依法治教,学校依法办学,教师依法执教、社会依法参与的教育治理新格局。大力推进教育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增强公众参与实效。大力宣传教育方针政策、教育改革成就,落实重大民生实事,回应群众的教育呼声;强化开门办教,重视学生与家长的教育获得感。全面提高教育社会满意度,教育满意度测评值高于85%,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理解教育和尊师重教的良好风尚。

三、主要任务与实施措施

(一)主要任务

参照教育部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办法》(教督20176号),重点做好依法保障对义务教育的投入,切实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科学调整教育规划布局,有效实施学校标准化建设,加快推进教育信息化应用,深入实施素质教育等七个方面的任务,努力提升义务教育发展水平。

(二)具体举措

1.建设高素质专业化队伍专项行动。大力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加强教师思想政治教育,创新师德建设机制,把师德师风作为评价教师素质的第一标准,将师德得失分纳入教师个人信用记录。健全教师表彰机制,完善教师荣誉体系。优化教师队伍管理,推进教师编制多元化供给方式改革,采用报备员额制、学员制与购买服务等方式盘活编制。加大引进名优教师与高校优秀毕业生的力度,实施引进高层次人才专项补助。实施名优校长“123”工程与名优教师“151”工程,实行校长职级制。定期开展校长办学绩效评估,完善优胜劣汰机制。鼓励教师参加在职高学历进修,提高骨干教师比例及高学历教师比例。支持管理骨干及名优教师赴海外研修,实现各学段、学科海外研修全覆盖。(牵头部门:教育局  责任单位:编办、人力社保局)

2.优化学校规划调整专项行动。着眼教育现代化,聚焦产业转型、城市功能拓展和户籍新政、二孩政策后人口流动趋势,修编“十三五”教育规划布局,谋划“十四五”教育专项规划,统筹中小学、幼儿园、职业学校资源布局。重点锁定城市有机更新后学校布局调整和佛堂、赤岸、苏溪等产业园区教育需求,服务创新人才集聚,更好解决“有书读”问题。加强优质民办教育资源的引进,合理布局区域民办教育,使民办教育资源占教育总资源的30%左右。(牵头部门:教育局 责任单位: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相关镇街  

3.开展教育资源配置提升专项行动。通过理顺教育集团管理机制、引导生源有序流动等方式化解大校额学校,严控义务教育段学校班额,对已超标的班级,“一校一策”提出解决方案,两年内消化原有超标班级,并确保不再新增超标班级。统筹城乡教育资源,实施教师轮岗交流及小型项目精准投入,高水平均衡配置各类教育资源,使我市义务教育学校生均高学历教师、骨干教师、体艺专任教师,生均教学用房、体育运动场馆面积、仪器设备值及网络多媒体教室配置高度均衡。牵头部门:教育局 责任单位:编办、人力社保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4.开展教育质量和内涵提升专项行动。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把思想品德、理想信念教育摆在首要位置。把立德树人融入思想道德教育、文化知识教育、社会实践教育各环节。加强义乌文史教育,增强爱国爱乡情感。深化教育教学改革,转变学校育人模式。强化学校教学管理,全面落实“减负”三十条,加强社会培训机构综合治理,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切实加强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近视率每年降低0.5%。深化智慧教育建设,促进现代教育信息技术和教育教学的深度融合,实现优质资源共享。深化学校文化建设,加强体育艺术科技劳动教育,培育学校特色品牌,两年内中小学被评为省现代化学校各5所以上,体育、艺术特色学校增加到30所以上。完善绿色评价机制,优化区域质量管理机制,缩小城乡、校际教育差距,促进优质均衡。牵头部门:教育局 责任单位:市政府教育督导室、各中小学)

5.开展新义乌人子女学校改造提升专项行动。督促新义乌人子女学校举办者对标浙江省标准化学校指标,拓展办学空间和适度压缩招生规模,创建标准化学校。实施“一镇街一策”、“一校一策”,通过优化布局、扩展校区、“退二进三”、新建优质民办学校等方式,推进新义乌人子女学校标准化建设。两年办学条件仍无法达标的学校,实施退出机制。新义乌人子女学校举办者加大投入,改善办学条件,提高生均仪器设备值;提高教师待遇,聘任教学水平较高的教师,提升教学质量,补齐“短板”,两年内各校区建成省标准化学校,到2021年,标准化学校达98%。牵头部门:教育局 责任单位:相关镇街 

6.开展义务教育发展保障专项行动。加大教育财政性投入,做到“两个只增不减”。加大设施设备配备力度,使我市公办义务教育学校生均仪器设备值达到全省前列;民办学校要加大仪器设备投入,使生均仪器设备值不低于2500元。提高教师待遇,根据省政府统一部署,2019年实现全市义务教育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本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加大教育正面宣传力度,落实重大民生实事,回应群众的教育呼声;强化开门办教,重视学生与家长的教育获得感,阳光施教、依法治教,提高教育社会满意度,力争教育满意度测评值高于85%。牵头部门:教育局 责任单位:人力社保局、财政局)

(三)保障措施。

1.强化组织保障成立由市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部门、镇街主要领导为成员的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深入研究我市义务教育发展不充分、不平衡的突出问题,着力解决义务教育改革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建立市领导联系学校制度,倒排时序、挂图作战。强化部门协同作战,明确职责分工,发挥各部门职能作用,形成保证创建任务完成的工作合力。建立均衡市创建和监督评估机制,围绕均衡市创建总体要求和重点任务,明确时间表、路线图,精心组织方案实施,确保目标任务如期完成。(牵头部门:市府办  责任单位:教育局、发改局、人力社保局、财政局、各镇街、市政府教育督导室)

2.强化制度保障。落实政务公开、校务公开制度,自觉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完善政府教育督导制度,全面贯彻落实《浙江省教育督导条例》,坚持督政与督学并重,重点加强各部门履行教育职责的督导评估,建立追踪问效督导机制,确保我市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各项政策措施落地生效。(牵头部门:教育局 责任单位:市政府教育督导室、相关部门)

3.强化经费保障。落实教育经费保障主体责任,确保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逐年只增不减、确保按在校学生人数平均的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逐年只增不减。加强对民办教育的扶持力度,引导社会力量兴办教育。全面改善新义乌人子女学校改造提升的力度。优化教育经费支出结构,更加突出提高教育质量、学校内涵建设、人的全面发展等方面的支出,增强教育投入的精准度。强化财政教育经费的监督管理,提高预算执行效率和资金使用效率。(牵头单位:财政局  责任单位:教育局)

4.强化环境保障。构建政府依法行政、学校依法办学、教师依法执教、社会依法参与教育治理的新格局。大力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与法治化,增强公众参与实效。加大学校周边环境整治力度,营造良好的校园周边环境。大力宣传教育方针政策、教育改革发展成就及优秀教师事迹,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理解教育和尊师重教的良好风尚。(牵头单位:宣传部  责任单位:教育局、公安局、综治办、市场监管局、各镇街 )

四、推进步骤与工作要求

采取“分阶段实施,稳步推进”的方针,整个创建工作分六个阶段实施:

第一阶段:2019年2月—2019年6月宣传发动阶段。制定发布《义乌市创建“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市”实施方案》,成立创建专项工作小组,明确工作职责,做好创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市实施工作的业务培训。

第二阶段:2019年7月—2019年9月自查摸底阶段。各部门按《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市评估内容标准》要求在2019年9月底前完成自查摸底,对存在问题要明确整改的措施与达标的时间。

第三阶段:2019年10月—2020年6月整改实施阶段。各部门参照《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市评估内容标准》要求,全面完成整改工作。

第四阶段:2020年7月—2020年9月自查验收阶段。创建领导小组组织有关部门及专家,根据评定指标进行一次自查验收,做好申报前整改工作。

第五阶段:2020年10月—2020年12月申报迎评阶段。创建办根据自查验收情况撰写自查自评报告,2020年12月20日前向省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提出省级评估申请。做好迎接省正式评估的各项准备工作。

第六阶段:2021年1月—2021年12月整改提升阶段。根据优质均衡市的要求和评估组的意见,制定专门计划,落实具体整改措施,全面提升我市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建设水平。达到相关标准后,迎接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的现场评估。

创建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市,是建设世界“小商品之都”的基础工程,是创建浙江省教育现代化市的提前练兵,全市各单位、各镇街、各中小学校要统一认识,统一步调,齐心协力,真抓实干,为创建成为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市、省教育现代化市做出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