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 信息索引号:

    330782000000/2020-256460

  •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城市规划

  • 体裁分类:

    批复

  • 文件名称:

    关于同意设立北苑街道花园社区等事项的批复

  • 发文机关:

    义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文字号:

    义政发〔2020〕22号

  • 成文日期:

    2020-07-20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信息有效性:

    有效

关于同意设立北苑街道花园社区等事项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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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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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苑街道办事处:

  你街道《关于要求调整行政村规模的请示》(北苑办〔2020〕74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撤销万村村、茂后村、楼宅村等3个村民委员会,设立花园社区居民委员会,社区居委会驻地雪峰西路968号科技园4号楼;社区四至范围为:后宅街道交界处-城西街道交界处-环城路-义乌机场闭合区域。

  二、同意撤销前洪村村民委员会,并入四季社区居民委员会和拥军社区居民委员会,社区所辖区域不变;撤销王高畈村、金山脚村村民委员会,并入四季社区居民委员会,社区所辖区域不变。

  接此批复后,你单位需按规定处置好集体资产并落实管理责任,做好社区居民登记,推选产生社区居民代表,依法选举社区居民委员会,健全配套组织建设,确保撤村建(并)社区工作平稳过渡。

  义乌市人民政府

  2020年6月2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