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 信息索引号:

    330782000000/2020-307589

  • 主题分类:

    政务综合类

  • 体裁分类:

    通知

  • 文件名称:

    关于印发义乌市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改革方案的通知

  • 发文机关:

    义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文字号:

    义政办发〔2020〕40号

  • 成文日期:

    2020-07-24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信息有效性:

    有效

关于印发义乌市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改革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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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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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

《义乌市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改革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义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7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义乌市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改革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以下简称“三资”)管理,提高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工作水平,强化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助力乡村振兴,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进一步理顺镇(街道)农村集体“三资”服务和监管工作体系,规范管理、强化监督、加强服务,形成产权明晰、权责明确、经营高效、管理民主、监督到位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全面实现农村“三资”管理的规范化、民主化、制度化、信息化和科学化,助推村集体收入稳步发展,推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把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改革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将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贯穿“三资”管理改革全过程,坚决纠正“三资”管理领域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保障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的合法权益。

(二)坚持依法依规依纪原则。严格执行农村集体资产管理的法律、法规及相关纪律制度,确保农村集体资产、财务管理的稳定性和延续性,推进“三资”统一平台、统一标准,数据化、规范化、标准化管理。

(三)坚持规范保值增值原则。积极发挥“三资”管理作用,促进“开源节流”规范管理农村资产资源,不断完善农村集体经济经营管理体制,实现农村资产的有序流动,切实推动农村集体资产的保值增值和集体经济的持续健康发展。

三、主要内容

(一)推行集体经济数字化管理。强化村级财务追踪和远程监管应用,以公开为原则,推行农村“三资”智慧监管系统。通过建立资产库、资源库、合同库等新模块,将村级资产、资源一并纳入电算化管理。配套系统推出线上审批、数据分析和阳光公开板块,同步APP、微信小程序、村内触摸屏等多媒体,实现资产资源可视化,财务收入+支出、结果+过程全公开,提升农村集体“三资”监管水平。在苏溪镇、江东街道先行开展试点,总结经验后全市推开。(责任单位:▲农业农村局、财政局、各镇街)

(二)规范农村集体产权交易。加强农村集体产权交易规范化管理,农村集体产权交易实行“管办分离、规范交易、统一监管”,形成监管、操作相分离的组织架构。年交易标的金额在3万元及以上的农村集体产权统一委托义乌市公共资源农村产权交易分中心进行交易,严格执行农村集体产权交易规范,进一步优化交易流程,提升服务水平。年交易标的金额在3万元以下的农村集体产权全面推行公开招投标,鼓励纳入镇(街道)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特殊事项不实行公开招投标的,需经镇(街道)审批同意。(责任单位:▲各镇街、▲国资办、行政服务中心、农业农村局)

(三)推行农村集体“三资”审计标准化。强化村级财务审计工作,制定农村三资审计指南,将原农村财务(清理)审计,延伸为农村“三资”审计,完善农村集体“三资”审计监督制度。根据农村财务审计要求,由镇(街道)组织开展村级“三资”审计工作,原则上实行一年一审,结合村级事务专项审计、村干部离任审计、经济责任审计等实现村级审计全覆盖、审计监督全方位。审计结果、整改情况由村监委主任签字并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公开并报送组织部、农业农村局备案。(责任单位:▲农业农村局、▲各镇街、审计局)

(四)强化农经队伍建设。健全农经工作体系,完善管理机制体制,探索“三资专业化代理”模式,引进专业村级财务代理人员,配优配强农经队伍,优化农经队伍结构,提升农经队伍人员素质。有条件的镇(街道)探索试点取消村级会计、出纳,面向社会择优选聘村级报账员,稳定报账员队伍,以购买专业服务的方式,选派“金融顾问”到村,由金融机构专业人员协助做好村级财务核算,提高财务管理规范化水平。(责任单位:▲各镇街、▲农业农村局、组织部、编办)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农业农村局要牵头做好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的指导和协调。各相关部门要立足自身职能,强化沟通配合,共同做好改革工作。各镇(街道)要切实承担“三资”监管的主体责任,细化农村集体“三资”监管程序和办法,规范农村集体资产、资源处理和交易程序。

(二)加强监督检查。各相关部门要从政策和法律层面加强对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的指导,正确处理加强“三资”监管与维护村民民主权益和经济利益的关系。组织力量加强有关“三资”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了解进展情况和实际效果。对工作落实不到位的要及时督促整改,把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工作与推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结合起来,建立行之有效的农村集体资产管理长效监管机制。

(三)注重工作创新。各镇(街道)要加强对农村集体“三资”监管、服务工作的宣传,争取基层干部和农民群众的理解支持。要坚持问题导向深化调研,研究新情况,探索更具操作性的改革路径,解决新问题,在完善农村集体“三资”监管的体制机制上加强探索创新。要及时总结改革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对工作成效显著的及时给予肯定,推广先进典型,不断提高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工作整体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