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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文机关:市应急管理局
  • 成文日期:2020-0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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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乌市“基层党建+应急管理标准化”工作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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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7-29 15: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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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汛防台工作“一个目标、两个宁可、三个不怕”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加强党对应急管理工作的领导,创新社会治理,推进基层应急管理标准化建设,提升应急管理能力,着力防范化解重大自然灾害风险,最大限度减少自然灾害损失,推动应急管理与“红色网格”有机融合,切实提高基层应对自然灾害的能力和水平,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推进“基层党建+应急管理标准化”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目标任务

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和党员干部先锋模范作用,通过“三建”(建组织、建队伍、建机制)、“四加”(加强监测预警、加强巡查排查、加强危险区域人员转移、加强应急自救能力建设)、“五强化”(强化组织动员、强化督促检查、强化基础设施建设、强化综合调度、强化应急救援),实现乡镇(街道)应急管理工作“六个有”(有组织、有应急预案、有信息化系统、有应急队伍、有物资装备、有宣传培训)、村(社区)避灾自救“七个一”(一张责任网格清单、一张人员避险转移图、一套简易监测预警设备、一处避灾安置场所、一批紧急避灾物资、一组警示标识、一次培训演练),夯实乡镇(街道)、村(社区)应急管理工作基础,在强化基层自然灾害风险防控化解能力的同时,为其它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提供有力支撑。

二、强化党建引领,做到基层应急管理“三建”

(一)依托“红色网格”建组织

1.突出党建统领。强化基层党组织抓应急管理工作领导责任,建立完善定期研究和责任落实考核制度。发挥党建带群建优势,依托街道大工委、社区大党委、区域化党建联盟,引导各类群团组织、社会组织共同参与应急管理工作。

2.健全基层组织体系。加强乡镇(街道)应急管理委员会和应急管理中心建设,选优配强工作力量,提升辖区内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统筹指挥能力。加强村(社区)应急管理力量建设,明确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为主要负责人,在党员干部中择优配备应急管理员,负责落实具体工作任务。

3.发挥“红色网格”作用。发挥“红色网格”“1+X”联系群众全覆盖优势,将入户通知、避险转移、抗灾自救等应急管理工作职责纳入“红色网格”,实现基层应急管理到户到人。网格员日常负责宣传教育工作,关键时刻组织群众开展避险自救。

(二)整合各方力量建队伍

4.组建党员应急突击队伍。以党员干部为主体,广泛吸收后备干部、入党积极分子、共青团员等,在乡镇(街道)建立党员应急突击队,村(社区)建立党员应急突击小组。遇突发险情,党员干部要主动亮明身份,带头承担抢险救灾、维护稳定重任。

5.优化乡镇(街道)应急抢险专业队伍。依托乡镇(街道)基干民兵、义务(专职)消防队、企业和社会救援队、社区医务人员、志愿者等力量,组建基层应急抢险专业队。加强和政府部门专业救援队、社会专业救援队的联训联演,全面提升应急抢险救援战斗力。

6.建强村(社区)风险隐患巡查队伍。整合现有山塘水库巡查员、山洪灾害预警员、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员、气象信息员、森林防火巡防员、基层河(库)长等队伍,充实党员干部、网格员等骨干力量,统一整组编成,形成集中管理、综合使用、全面覆盖的基层自然灾害风险隐患巡查队伍。

(三)制定任务清单建机制

7.建立清单化任务机制。建立基层应急管理工作任务清单,科学合理划分基层应急负责人和管理员、各类队伍负责人、网格员、巡查员的工作职责,将岗位工作内容、完成标准、反馈要求清单化,实现闭环管理。

8.建立责任化管理机制。坚持把责任落实贯穿基层应急管理工作全过程,干部到岗尽责。基层应急管理责任人、任务清单、工作制度、工作流程和工作进展情况等上墙公示,自觉接受群众监督。根据应急工作特点,建立 AB 岗管理制度,确保工作不断档、责任不缺位。

9.建立信息化保障机制。依托“浙政钉”整合平安通、村情通、防汛巡查、森林防火巡查等 APP 的应急管理功能,开发基层应急管理模块,实现与基层治理四平台互联互通,形成统一登录入口、统一任务下发、统一预警发布、统一情况上报、统一指挥调度的信息化管理机制,实现对基层应急管理工作开展、人员履职、避险转移等情况的实时在线监督和精细化管理。

三、突出标准化管理,强化基层应急管理“四加”
(一)加密监测预警

10.实现监测全覆盖。综合运用现代技术手段和传统方法,优化整合各类监测监控网络,加密风险区域的监测站点设置,扩大气象、山洪、水情、冰雪、森林火险、地震和地质灾害等监测覆盖面。在重点小流域、山洪易发区等危险区域,补充安装简易雨量、水位观测设施。

11.提升基层预警能力。乡镇(街道)应急管理中心要注重业务能力建设,提升综合研判能力,根据上级预测预警信息和基层巡查队伍上报信息,及时准确发布决策指挥指令。加强村(社区)应急负责人、管理员、网格员和巡查员的业务培训,提高辨识各类灾害预兆的能力,确保第一时间发出预警。

12.拓宽预警信息发布渠道。建立智能化监测预警信息实时发布系统,达到预警阈值时,自动、连续发送给各级应急管理负责人、管理员、网格员等人员。加强乡镇(街道)、村(社区)应急广播、农民信箱、气象预警信息显示屏等系统建设,配合手摇报警器、铜锣等传统预警设备的使用,确保预警信息快速到户到人。

(二)加密巡查排查

13.日常巡查排查标准化。纠正“重战时、轻平时”的错误思想,坚持预防为主,以山塘水库、险段堤防、地质灾害隐患点、景区(点)和农家乐、危旧房、工棚、易涝点等为重点,细化巡查路线、巡查时间、巡查内容和问题反馈,建立标准化巡查排查工作制度。实行隐患整治责任清单化管理,限期整改、办结销号,力争把风险隐患发现、消除在平时。

14.加密应急响应期间巡查排查。树立“风险隐患动态变化”的意识,在自然灾害应急响应期间,基层单位要按照预案响应等级的要求,扩大巡查排查范围,加密巡查排查频次。在强降雨、高水位或易出现险情地段、重要部位落实24 小时值守措施。如发现问题隐患,在上报乡镇应急管理中心的同时,及时通知临近村(社区)应急负责人。加强对灾后次生灾害风险的巡查排查力度。

(三)加大力度转移危险地段人员

15.明确人员避灾转移方案。乡镇(街道)根据上级灾害应急响应等级,制定相应的停工停业停学、交通管控、人员转移等方案。村(社区) 因地制宜编制标准化的人员避险转移路线图,标注危险区域、安全转移路线、避灾安置点等情况,公示村“两委”和网格责任人、危险区域人员等内容,并张贴在醒目位置(设置宣传栏)。每年至少组织1 次以上避灾转移演练。

16.建立标准化的人员转移清单。乡镇(街道)、村(社区)要全面掌握危险区域人员情况,明确危险区域户数、人数,特别是老人、残疾人、孕妇等重点人群情况,建立人员转移清单,实施动态管理。发挥“红色网格”作用,对需转移人员分组包干、责任到人。根据监测预警和巡查排查情况,及时扩大人员转移范围,做到应转尽转。

(四)加强应急自救能力建设

17.科学制定乡镇(街道)应急预案。乡镇(街道)根据隐患排查和风险评估情况,结合实际制定重点突出、合理易行的应急预案,明确不同级别应急响应启动条件、相应采取的措施及各部门和人员的工作职责。加强应急预案的演练和各类应急救援队、突击队日常组训和实战练兵,并在实践中检验和完善预案。

18.强化基层应急能力准备。以实现“村自为战”“乡自为战”为目标,合理配备应急抢险救援器材、装备和物资,特别是应对断电、断网、断交通等极端条件的夜间应急照明设备、汽柴油发电机、卫星电话等。摸排辖区内施工、挖掘、运输等机械装备和人员,建立日常联系和协作机制。整合社会公共资源,合理设置避灾安置点,安置点所在区域、房屋结构、安置容量、设施配置等必须符合规范,并落实专人维护管理。

19.加强避险自救知识宣传教育。乡镇(街道)、村(社区)结合党建宣传栏、文化礼堂等,设立防灾自救知识专栏、宣传橱窗。定期发放避险自救知识宣传册,组织群众观看自然灾害警示教育片,运用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公众防灾意识和避险自救能力,营造全民参与防灾减灾的浓厚氛围。

四、加强组织领导,深化基层应急管理“五强化”
(一)强化组织动员

20.健全组织领导。县(市、区)成立应急管理委员会,设立防汛防台抗旱指挥部、森林防灭火和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防震和减灾救灾指挥部等专项指挥部,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同、社会力量参与”的应急管理体制机制,落实人员、经费等保障措施。各专项指挥部统筹协调并细化落实上级自然灾害防治、应急救援抢险、灾后重建等工作。

21.提升应急救援指挥信息化水平。加快构建以市、县应急管理综合指挥平台为支撑,基层治理四平台为基础,联通各部门和应急联动单位,集成风险预警监测、信息会商研判、救援综合调度、绩效分析评估的应急指挥和联动体系。

(二)强化督促检查

22.建立专项指挥部督查机制。各专项指挥部要建立日常检查通报制度,对发现的问题在向党委政府报告的同时,提出明确的整改标准、整改时限和临时安全管控措施等要求,并督促落实到位。各地要加强对应急管理工作的考核,将落实应急管理工作纳入基层党政领导班子工作实绩考核,注重在抢险救灾一线考察和选拔干部。

23.健全业务部门指导机制。各相关部门要加大对乡镇(街道)、村(社区)具体工作的指导,帮助基层建立完善防灾减灾标准化工作制度,加强基层干部防灾减灾业务培训,组织实施自然灾害防灾减灾工程等。在启动相关自然灾害应急响应期间,派业务骨干深入一线指导抢险救灾工作。

24.完善纪检监察机关问责机制。各级纪委、监委要对应急管理工作落实情况,特别是各专项指挥部调度指令的执行情况,开展监督检查,确保各项工作执行到位。对擅自离岗、玩忽职守、到岗不尽责、到岗不担当等情形,依法依规严肃问责。

(三)强化基础设施建设

25.认真谋划建设项目。各县(市、区)立足应对极端灾害,提高标准、完善功能,统筹防灾减灾重大基础设施建设,明确年度基础设施建设重点项目和投资计划。加快项目前期工作,优先安排落实建设资金、土地指标等保障。26.严格落实建设标准。各县(市、区)在城乡建设、农林
开发等项目的规划、设计和建设中,要严格落实防灾减灾标准、规范。对不符合规定、形成风险隐患的,要坚决整改。

27.切实加快建设进度。加强与上级主管部门的沟通协调,加快防洪工程、中小流域综合治理、地质灾害治理、突发灾害预警信息区域短信群发等工作进度,按规定开展水库、山塘等水利工程安全鉴定和除险加固工作,不断提升防灾防险能力。

(四)强化综合调度

28.树立体系作战意识。各专项指挥部要完善跨市、县的信息共享、组织协调、应急联动机制,坚持科学、精准、主动的理念,采用上拦、中固、下疏方法,实行节点控制、动态调度,协同作战、合力应对。

29.实施科学统筹调度。统筹做好水库、水闸、水电站等水工程防洪减灾调度工作,严格编制审批水工程控制运行计划和调度方案,实施“一库一策”科学调度。在强降雨来临前,及时对相关水库(闸)采取预泄,腾出防洪库容,合理调洪错峰,有序蓄泄洪水,充分发挥防洪抗旱减灾综合效益。

(五)强化应急救援

30.加强各类应急救援队伍建设。依托行业主管部门,发挥技术优势,大力推进防汛防台、冲锋舟艇、工程抢险、森林防火、医疗救护等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发挥社会组织、 志愿者等社会力量作用,加大政策扶持力度,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应急救援。加强各类应急预案管理,督促指导基层修订完善各类应急预案,着力解决在断电、断网、断交通情况下,救援人员、装备物资难以快速到达实施救援的难题,不断提高应急救援时效性。

31.加强应急救援装备储备。科学核定各类应急救援物资和救灾物资储备标准,进一步充实市、县、乡、村四级物资储备。积极整合各级各部门应急救援资源,建立应急救援物资装备储备数据库,实现资源共享、统筹调配。

32.注重灾后重建工作。纠正“重灾前,轻灾后”“重救灾,轻重建”的错误思想,围绕尽快全面恢复正常生活生产秩序,高效有序做好受灾群众救助、卫生防疫、基础设施抢修、工农业生产自救等工作。健全完善灾情统计核查和报送制度,按规定如实、规范、逐级报告,并由应急管理部门统一发布。做好典型宣传报道、舆情引导和城乡环境清理整治工作,增强群众克服困难、重建美好家园的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