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乌市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简本)

发布时间:2020-08-17 14: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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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编制目的

为保障社会稳定、人民生命财产和生态环境安全,保证企业安全生产和经济效益提高,义乌市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编制了《义乌市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1.事件分级

根据《浙江省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导则(简本)》要求,按照水处理公司突发环境事件环境危害程度、影响范围将突发环境事件划分两个级别,即厂区级和厂外级,并明确响应启动标准。

2.工作原则

水处理公司及各运营部在建立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应急系统及其响应程序时,应本着实事求是、切实可行的方针,坚持预防为主、以人为本、统一领导、分类管理、分级响应、平战结合、专兼结合、污水厂自救与属地管理相结合等原则,最大程度保障生产安全、人员安全,环境安全。

3.应急管理体系

环境应急管理是一个全过程的管理。具体可包括:日常预防和预警、环境应急准备、环境应急响应与处置、环境事故应急终止后的管理等方面。

二、组织机构和职责

义乌市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成立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领导小组,由公司领导和相关技术主管组成,协助公司下辖9座运营部开展应急救援工作。同时,各运营部成立“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救援指挥领导小组”。

三、预防与预警

3.1预防本着“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建立预防机制。

3.2建立健全预案体系

义乌市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各运营部承担着义乌市大部分城市生活和工业污水的处理、外排工作,日处理污水量较大,可能发生水环境污染、大气环境污染等突发事件。本次应急预案修订针对各运营部进水水质水量异常,运行过程系统运行不正常,雷击、暴雪等恶劣自然条件导致线路供电中断等突发环境事件,编制了相应的各运营部的专项环境应急预案,综合环境应急预案和专项环境应急预案相互协调,并且充分利用社会应急资源。

3.3环境风险监控

根据环境风险识别,对每个环境危险源、危险区域进行调查、登记、风险评估,并由专职人员定期组织进行检查、监控,每个危险源都有针对性预案等一系列安全防范措施来预防、控制突发环境污染事件。

3.4环境风险预防措施

根据污水厂的特性,制定运行管理防范、停电事故预防等环境风险预防措施,防止环境事故发生。

3.5预警

3.5.1预警的条件

可能发生或已经发生泄漏、火灾等突发环境事件时,由环境应急预案领导小组讨论环境污染事件的预警级别,提出启动相应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警的建议。然后应急预案领导小组总指挥确定预警等级,采取相应的预警措施。预警等级分为厂区级和厂外级,根据事态的发展和采取措施的效果,预警可以升级、降级或解除。

3.5.2预警发布程序

当可能发生或引发突发应急环境事件时,经应急组织体系核准后,向义乌市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相关部门及镇街、市政府汇报,同时应急预案领导小组总指挥命令各应急小组做好应急处置准备。

3.5.3预警方法

坚持做好应对突发环境事件的思想准备、预案准备、机制准备和工作准备,加强培训演练,做到常备不懈,定期接受监督和检查,并将信息充分交流与沟通。

3.5.4预警解除

根据事情发展动态和处置情况,由应急预案领导小组决定并解除预警。

3.5.5信息报告

应急信息的发布需坚持及时、准确的原则,并与媒体、公众形成良好配合。发生突发环境事件应由运营部所在当地街道或金华市生态环境局义乌分局发布信息,或在运营部所在当地街道或金华市生态环境局义乌分局批准条件下,进行信息发布。信息发布内容由应急预案领导小组负责。

3.5.6信息接收与通报

应急预案领导小组设立24小时应急值守电话,报告需说明事故状况、发生地点,若事故状况较为严重,及时报火警119、急救120 等。

四、应急响应

4.1响应分级

根据运营部突发环境事件的危害程度、影响范围、污水厂控制事故能力、应急物资状况,将污水厂的突发环境事件分为两个不同等级:厂区级、厂外级。

对于不同级别的环境污染事故,污水厂能够进行不同的应急救援响应,制定不同的应急措施,并采取不同级别的汇报工作。

4.2响应流程

4.2.1 厂外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响应流程

厂外级环境污染事件是对企业的生产和人员安全造成重大危害和威胁,严重影响到周围环境和人员安全,造成或可能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环境破坏,需要动用外部应急救援力量和资源进行应急处置的环境污染事件。当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件时,义乌市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内部应急力量予以先期处置,并由应急预案领导小组第一时间请求运营部所在当地街道、金华市生态环境局义乌分局、消防、公安和医疗等相关力量协助。待外部应急力量到达现场后,与公司内部应急力量共同处置事故。

4.2.2厂区级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应急响应

厂区内范围的发生的环境污染事件由于对周边环境造成的危害较小,是轻微环境污染事件。

当发生轻微环境污染事件时,由运营部内部组织应急救援力量处置,必要时请求水处理公司应急预案领导小组协助,协助进行应急监测以及事故处置。

4.2.3应急处置

通过污染源切断、事故应急措施、人员紧急撤离和疏散、人员防护、监护措施等方法进行紧急安全处置。

4.2.4应急终止

突发环境事件经过处理后,符合下列条件后可宣布应急终止: (1)泄漏、火灾等得到控制,事故发生条件已经清除; (2)泄漏或火灾造成的危害得到清除; (3)污水处理设施已经正常运行,应急救援行动已经完成,无继续行动的必要;(4)采取了必要的防护措施,对周边人群的危害降至较低水平,无二次危害可能。

应急预案领导小组确定应急终止时间,由总指挥发布应急终止信息;若应急救援预案已进入政府救援程序范围,则由政府应急救援总指挥确定并宣布应急救援工作结束。

五、保障措施

通过设置应急值守电话等措施确保应急通信与信息保障;通过应急救援指挥小组,提升应急队伍日常实战演练保障的处置能力;通过购买、更新、配备应急物资,保障应急装备正常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