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0-08-19 1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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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问:我是农村低保户,家里房子破了,请问市里有没有相关的补助政策,怎么申请?
答:今年年初,我市出台了《义乌市农村困难家庭危房改造即时救助实施办法》,办法规定农村低保户、低保边缘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困难残疾户等4类困难家庭的C级、D级危旧房改造可享受财政补助资金;原有住房修缮的根据实际修缮情况给予补助,最高补助金额为3万元;改建新建的1人户原则上不超过40㎡,每增加1人增加20㎡,一户家庭原则上不超过100㎡,一层的补助400元/㎡,2层及以上的补助600元/㎡,最高补助金额为6万元。
申请补助流程:符合条件的农户向所在的镇街提出申请,经村里公示,属地镇街审核公示后即可启动危房改造,改造完成后由属地镇街组织人员验收,验收通过后原则上通过“一卡通”发放补助资金到户。
2、问:家里的唯一住房因为是危房拆除,有没有相关补助政策?
答:农户唯一住房拆除未安置期间租房居住的,在城区及镇区租房居住的给予每年1000元/人补助,除此以外的区域给予每年800元/人补助。每户每年租用补助最高不超过5000元。租用补助资金每年予以支付,但累计不得超过五年。符合条件的农户可向属地镇街申请租金补助。
3、危房拆除后,是否可以申请宅基地权益凭证?
答:唯一住房属于危房且不宜修缮加固或者已经拆除的,自愿承诺选择宅基地跨村跨镇街安置的农户,以及自愿退出宅基地资格权后购买商品房、新社区集聚高层住宅或者政府回迁房的农户可以向所在镇街申请发放权益凭证。宅基地资格权益凭证有效期为两年,有效期届满权利人未使用的,需换发新证,新证的有效期仍为两年。